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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运输处置方案

渣土运输处置方案 本文关键词:渣土,处置,运输,方案

渣土运输处置方案 本文简介: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南京市渣土运输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渣土处置许可,应当提交渣土处置方案。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工程工期、渣土运输量、道路状况和环境保护要求,对方案进行审查。经审查不能满足运输条件的,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向建设单位

渣土运输处置方案 本文内容: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南京市渣土运输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渣土处置许可,应当提交渣土处置方案。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工程工期、渣土运输量、道路状况和环境保护要求,对方案进行审查。经审查不能满足运输条件的,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向建设单位说明理由,建设单位应当修改方案。渣土处置方案的审查标准由城市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

南京市玄武区法检大厦工程

渣土运输处置方案

建设单位名称:

人:

期:2014年12月22日

注:表格所涉及内容必须完整、真实、有效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介

二、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总包(施工)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运输单位应具备的资质等级

一级资质企业可承运任何方量工程

二级资质企业可承运20万方以下工程

月信用考核分90分以上二级企业可参加一级企业招投标

三级资质企业可承运10万方以下工程

月信用考核分90分以上三级企业可参加二级企业招投标

施工现场管理单位

联系人

监督电话

工期要求

三、回填量处理:

基坑土方回填9036.95立方米

顶板土方回填2500.49立方米

回填土时间:2015年12月

第二部分:渣土运输

一、

编制依据

1、招标文件。

2、现场有关情况。

3、国家和建设部现行的市政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安全规程等。

4、《南京市渣土运输管理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林第301号。

二、编制原则

1、遵循招标文件的原则。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顺序及安全等要求编制,使建设单位各项要求得到有效保证。

2、服从生态、环保要求的原则。现场布置做到布局合理,节约用地,减少干扰,避免污染环境;运输沿途充分考虑当地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积极利用既有条件,合理安排临时工程设施,减少固体废弃物产生,满足环保要求。

3、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保防护工作、从管理制度、施工方案、资源配备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4、遵循贯标机制的原则。使IS09000质量保证体系、ISO14000环保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本项目自始至终得到有效运行。

三、土层分部

1、

粘土(土层厚度约3m~5m);

2、

全风化辉长岩(岩层厚度约1m~2m);

3、

强风化辉长岩(岩层厚度约3m~4m);

4、

中风化辉长岩

详细请见勘察单位提供的该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四、渣土产生情况

渣土产生总量

177946吨

渣土产生类型

土、岩石

169733吨

泥浆

8213吨

五、

渣土运输情况

1、

渣土弃置场选择:吉山、孟塘、淳化第一农场。

2、

渣土运输期限:

阶段

预计开始时间

预计用时(天)

预计结束时间

备注

场平(土)

2015.3.15

30

2015.4.15

桩基(泥浆)

2015.3.20

180

2015.9.20

项目位于紫金山余脉,地质好,岩层厚,根据地勘报告、试桩报告,施工难度很大,预计至少需180天。

基坑(土、岩石)

2015.6.20

140

2015.11.10

理由同上,基坑开挖需进行爆破,根据相关专家估算,至少需140天。

六、运输方案

方案一:吉山铁矿

运输路线:花园路→玄武大道→绕城公路→宁丹路→大周路→吉山铁矿

运输路程:38公里

方案二:孟塘

运输路线:花园路→玄武大道→绕城公路→中山门大街→宁杭公路→孟塘

运输路程:19公里

方案三:淳化第一农场

运输路线:花园路→玄武大道→绕城公路→中山门大街→宁杭公路→东麒路→104国道→淳化第一农场

运输路程:25公里

七、渣土运输管理组织

1、管理小组

组长:施工项目经理

副组长:施工项目副经理、总监

组员:施工单位3人、监理单位1人

管理小组负责渣土运输日常管理,确保方案有效实施。

2、监督检查小组

组长: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副组长:代建单位项目经理

组员:建设单位2人、代建单位2人

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管理小组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同时负责抽查工作。

八、泥浆运输方案

1、对泥浆承运单位的承运资质及运输设备严格把关。

2、现场设置泥浆池用来储存泥浆。

3、根据桩基施工进度,泥浆达到既定刻度(预计2-3天)即向外运输一次。

4、泥浆外运必须采用专门的泥浆运输车,泥浆车采用全封闭式运输罐,在罐顶设置进浆口,罐底设置排浆口,泥浆通过泥浆泵打入罐内,装满后,将进浆口封闭,然后将罐车开到冲洗平台,由洗轮机把罐身的泥浆及车轮上的泥土清洗干净,方可驶出工地范围,泥浆车进出工地时由专职安全员负责指挥。

5、车辆驶出工地后,须按照城管部门及交警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因车子拉运的泥浆有一定的流动性,所以驾驶时须以每小时20-40公里的速度行驶,并且在行驶了一段距离后,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在宽敞地带停车检查泥浆有无泄漏和溢洒,如有问题及时处理,以免对公路造成影响。

6、在泥浆弃置塘周围,用钢管安装不矮于1.4米的安全围栏,并用安全网进行封闭,在围栏四周设置危险标志,宣传画,标语等安全警示牌。

7、工程完工后,弃置塘内的泥浆经过一定时间的沉淀后,把表面的清水抽完,留下比较浓并且不易硬化的浓泥浆,为了彻底杜绝污染和安全隐患,再用废土将泥浆塘填平,压实。

九、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安全事故为零。不扰民,不违反相关法规及市政规定,创市文明工地。

十、

招投标控制

招投标时,在源头对渣土运输单位的实力进行要求:

1、

必须有完备的渣土运输手续,包括道路运输营运证、车辆行驶证,所有车辆牌号必须为苏AX开头。

2、

具备二级资质。

3、

企业自有渣土运输车辆不少于四十辆。

4、

不允许个人、挂靠车辆参与运输。

5、

必须有固定的车辆停放场地。

6、

车辆驾驶人员需为单位合同用工,且必须有驾驶资格证书。

7、

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培训、运营、包养和监测措施,并得到有效执行。

十一、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出入口与花园路连接处设置门楼,尺寸6米*6米。做法:门柱砼结构、横梁均用钢管搭设骨架,四周用夹板包封,两边门柱尺寸500×500×5500,横梁尺寸为500×500×7000。采用钢板门(双开3000×2500),表面涂刷兰色油漆.

2、门楼前醒目位置设置渣土运输处置公示牌,写明运输企业名称、城市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环境保护部门等投诉电话。

3、在大门口显目处设置六牌二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防火须知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地管理人员名单牌,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计数牌。(二图)施工现场平面图,业绩效果图。二图牌应设置稳固,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

4、施工围挡采用统一的彩钢瓦或砖砌筑的围墙高1.8m,墙厚24cm,墙面抹灰并粉刷白色

5、工地围墙:采用塑钢夹心板围墙,高3500,做法:槽钢立柱@1830、高2800、入地深500,水平横2根通长设置。

6、出入口处红线外与花园路连接部分实施硬化并覆盖钢板,红线内道路及操作场地均实施道路硬化,硬化砼标号不低于C20,硬化厚度不少于25cm。生活区、加工区可采用C20砼,硬化厚度可用100厚砼硬化。场地要平整、坚实、整洁,尘土不飞扬,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可种植或盆栽花草,搞好现场绿化。,基坑内临时便道覆盖砖渣。

7、出入口设置冲洗平台,尺寸按照标准6米*8米。

8、按照相关规范设置排水、沉淀池。冲洗土方车辆、砼泵和罐车之污水。通过排水沟排入沉淀池,经三次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并经常清掏池内沉淀物。

9、购置一台新洗轮机,并购买2台高压水枪作为备用冲洗设备。

10、施工现场配备3台洒水设备,由专人负责对裸露地面进行不间断洒水。

11、工地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12、入口处设置保卫室,全天24小时值班,制定门卫值班制度并上墙悬挂。

13、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均应佩戴胸卡上岗,上岗时并必须戴安全帽,并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建立门卫值班制度并设专职保安值勤。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着装不合安全规定的也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14、施工场地道路必须平整畅通,排水系统良好。材料、机具要求分类堆放整齐并设置标示牌。严格用地管理,临时工程等设施均安排于计划用地红线内。

15、建设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对工地围挡、车辆冲洗、门禁系统、交通安全等设施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开工。

十二、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目标:杜绝人员因工及非因公死亡事故,无机械设备或火灾等,年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年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确保无因安全的原因引起地方安监部门通报批评。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时,把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正确处理安全、效益、工期、进度的关系,做到齐抓并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业主和上级社会秩序方针、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和制度。

1、施工现场主要场所按规定设置消防灭火器。

2、按照规定喷印所属企业名称、标志、编号、反光标贴及放大号牌,车身颜色醒目且必须统一。

3、未悬挂规定铭牌不得上路。

4、一经发现运输车辆私自更换车牌、铭牌,罚款5万元/辆,累计3次解除渣土运输合同。

5、施工现场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及警告牌的设置定期检查。

6、车辆驾驶人员必须固定,按车辆登记在册,如有变更,需履行变更手续。

7、驾驶人员应当取得本市驾驶证件,并具备三年以上驾驶大型车辆经历。

8、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每月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驾驶员出车前坚持“3分钟安全教育”,及时查找隐患,消除隐患,杜绝违规现象。

9、驾驶人员不得有酒驾、毒驾、肇事逃逸记录,一经发现,解除渣土运输合同。

10、驾驶人员不得有刑事处罚记录。

11、驾驶人员未发生过重特大交通事故。

12、每周查询所有车辆交通违章记录,违停罚款1000万元/次,超速罚款2000万元/次,闯红灯罚款2000万元/次。

13、发现挂靠、个人等非正规运输车辆参与运输,罚款5万元/辆,累计超过3次即解除渣土运输合同。

14、驾驶人员不得带病行驶,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

15、驾驶人员工作时间不得饮酒,一经发现立即交司法部门处理,并罚款5000元。

16、车辆必须编队出行,由引导车带领。

17、做好车辆、设备进场保养,作业中定期检查、维护,及时排除故障。

18、每天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燃料、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制动转向、电路、灯光等是否安全可靠,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19、配专职车辆指挥,负责土方车进出场及进出坡道的交通安全。

20、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21、车辆必须安装限速装置、转弯、倒车视频影像系统或者雷达报警装置,运输单位每周对相关设备进行自检,出具《车辆自检表》,负责人签章,如有问题立即停止车辆运输,及时上报并更换。

22、监理单位每周根据《车辆自检表》对所有车辆及相关设备经行检查,未报车辆一旦发现不合格,罚款5000元/辆。

23、监督检查小组不定期抽查车辆及相关设备情况,未报车辆一旦发现不合格,罚款5000元/辆。

24、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不得隐瞒。

25、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逐级问责。明确渣土运输管理人员、驾驶人员等岗位责任和考核要求,并有效监督落实。

26、渣土运输单位必须制定一套有效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须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27、一旦发生事故,需立即展开救援及相关处置,将社会损失降到最小,并在事后对救援负责人的应急处理能力及救援措施落实情况和效果进行全面考核,由管理小组和监督检查小组共同评分,如不合格,立即更换相关管理人员。

28、事后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29、渣土运输车辆交通肇事逃逸或者不积极救助导致损害后果扩大的,明知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驾驶无牌或者套牌车辆的,一经发现,立即解除渣土运输合同并交司法机关处理。

30、现场管理员指挥待装车辆有序停放,保障车辆装卸作业安全,配合施工单位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1、巡检人员应每日填写巡检记录表,做到记录完整,真实公正。

32、季节性安全检查:

夏季前:防暑降温;卫生;防止中毒;防火检查;

雷雨季:防汛;防雷;防临设倾倒;电器漏电等检查;

冬季前:防寒;防冻;防滑;防火;防爆等检查;

节假日: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保卫;文明卫生等检查。

33、对在渣土运输及堆放管理过程中,存在较大管理漏洞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将违规行为录入不良信用记录。

34、对连续违规的渣土运输单位,建设单位将向渣土运输主管部门建议降低所属企业渣土运输资质等级,情节特别严重的,建议将该运输企业从建设工程渣土装运企业目录剔除。

十三、施工现场防尘管理措施

1、原则上,外运土方必须紧跟挖土,每天出坑的土方必须当天清运出场。

2、出入口处红线外与花园路连接部分实施硬化并覆盖钢板,红线内道路及操作场地均实施道路硬化,硬化厚度250毫米钢筋混凝土,基坑内临时便道覆盖砖渣。

3、出入口设置冲洗平台,尺寸按照标准6米*8米,并按照相关规范设置排水、沉淀池,购置一台新洗轮机,并购买2台高压水枪作为备用冲洗设备。

4、施工现场配备3台洒水设备,由专人负责对裸露地面进行不间断洒水。

5、渣土四十八小时内不作清运处理即必须全覆盖。

6、风力超过4级停止运输。

7、围挡采用塑钢夹心板围墙,高3500,做法:槽钢立柱@1830、高2800、入地深500,水平横2根通长设置。

8、由监督小组设卫生巡视员2人,巡视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发现路面未清理渣土,通知渣土运输单位立即处理,30分钟内未处理,罚款5000元。

9、土方铲、运、卸等环节设置专人淋水降尘。现场一般情况下不堆放土方,如特殊情况需在现场堆放时,应采取覆盖、表面临时固化、及时淋水降尘等措施。

10、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当在库房内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11、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并与围挡(墙)及基坑周边保持安全距离。

12、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渣土运输及堆放管理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发现施工单位在渣土运输及堆放过程中违反本细则的,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工整改,并报建设单位。如监理单位未能发现或制止的负监管失察责任。

13、将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围挡和车辆冲洗设施,违反规定处理建筑垃圾等违规行为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挂钩。

十四、防止影响交通管理措施

1、积极与交通部门沟通,在周边重要路口增设交通协管员,指挥行人和车辆的交通。

2、运土时同时要符合南京市有关施工时间限制和环保规定,出土时间应避开上下班高峰时段。

3、为了能够及时调度,需在周边道路较宽阔处设置临时车辆待命点。在周边道路设3-4个空车待命地点,每处约可停放5~8辆车左右,以便于进行调度,从而保证挖机挖土的连续性。

4、加强与路政和交警的沟通与协商;

十五、防止渣土运输抛洒滴漏管理措施

1、施工单位应当签定《防止工程土(含工程渣土)运输撒漏承诺书》。

2、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土方的含水率。含水率过大时应该预先凉晒。雨天停至挖土及出土作业。土方在井点降水的同时,尽管采用明沟降水,但是仍然要考虑到许多不利因素,作好充分准备。

3、准备足够的铁丝备用,必要时扎紧后挡板搭钩,以防后挡板开口,泥土散落造成污染。

4、车辆必须按照规范安装封闭裙边,且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装土方量。

5、发现未封闭车辆参与运输的情况、装土超高的情况,要求立刻卸载,否则不允许出场。

6、车缝应垫塑料薄膜,防止泥水漏出,如有泄漏,随时派人进行清理。

7、土方车驾驶员在每天出车前必须检查封拦板锁紧钩是否有效,如有故障必须修复后,方可出车装运。

8、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按顺序依次施工,出场前由人工清扫后挡板及两侧挡板沿口余土,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进行车轮冲洗,设专员检查车轮是否冲洗干净,车轮带泥严禁出场,严防车辆车轮带泥上路行驶。

9、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按规定路线行驶,在指定土场倾卸渣土,一经发现,罚款2万元。

10、不按规定行驶路线及时间运输渣土的情况,罚款1万元。

11、在运输管理上,定人、定责、定线管理,实行渣土运输双向签收制度,在工地出口和弃置场各设1名管理员,发出出土调拨单和弃置回程单,防止运输车辆随意弃置。

12、现场管理员在建筑渣土排放工地出入口,对进入工地车辆的车容车况、相关证照开展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不予进入工地。

13、对完成建筑渣土装载准备驶出工地的车辆,检查其装载情况,对装载超过车厢栏板上沿、箱盖不密闭的车辆、车容车貌不整洁的车辆,不予驶出工地;对装载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经冲洗保洁后,准予驶出工地。

14、配备冲洗车辆,跟随运输车队,出现泄漏遗撒现象及时清扫干净,确保渣土车渗漏泥浆随滴随冲、随撒随清,将路面污染尽可能减到最小程度。

15、冲洗车辆必须安装视频记录设备,每次出车管理小组都必须对影像资料进行审核并形成记录,监督小组必须对相关记录进行复核。

16、在排放工地、消纳卸点、指定行驶路线范围内,对现场管理员、车辆运输交通安全、道路污染等情况巡回检查,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的建筑渣土道路污染情况,立即报告运输企业及时进行应急处置。

17、为配合弃土场管理,安排挖掘机一台在弃土场,协助运输车到土、平整土场等。弃土严格按弃土场管理规定,禁止乱倒土。该土场在山上,上山道路为陡坡,在危险点要设立醒目指示牌,专人指挥,弃土作业点要有足够的照明。

18、每天挖运结束后,派专人及洒水车沿行驶路线,及时清洗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

十六、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卫生保障措施。

1、渣土出入工地设3名冲洗员、2名车身清扫员和1名检查管理员;未出土时设2人负责工地内外保洁,出土时设8人负责工地场内保洁和门前三包。

2、工地出入口左右二侧各200米主要道路进行洒水冲洗,保持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

3、由监督小组设卫生巡视员2人,巡视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发现路面未清理渣土,通知渣土运输单位立即处理,30分钟内未处理,罚款5000元。

4、土方铲、运、卸等环节设置专人淋水降尘。现场一般情况下不堆放土方,如特殊情况需在现场堆放时,应采取覆盖、表面临时固化、及时淋水降尘等措施。

5、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当在库房内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6、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并与围挡(墙)及基坑周边保持安全距离。

7、汽车进入施工场地应减速行驶,避免扬尘。

8、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渣土运输及堆放管理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发现施工单位在渣土运输及堆放过程中违反本细则的,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工整改,并报建设单位。如监理单位未能发现或制止的负监管失察责任。

9、车辆进入卸土场地,必须按顺序倒土,严禁乱倒乱卸,当班进入现场的土原则上当班推平,卸土点准备好一定数量的建筑垃圾,以作备用,随时修筑临时便道。

10、配合监理做好施工中对周围管线、构筑物的监护,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11、对地下管线应妥善保护,不明管线应事先探明,不允许野蛮施工作业。施工中如发现文物应及时停工,采取有效封闭保护措施,并及时报请管理小组处理,任何人不得隐瞒或私自占有。

12、施工期间应防止水土流失,做好废料石的处理,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布置、综合治理、化害为利。

13、有违规行为的施工单位应接受处罚(对总包单位处以1~5万元/次的罚款,对该项目监理单位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并立即清除道路污染物,严重的可责令停止土方施工;拒不采取补救措施的,建设单位将委托专门作业单位代为清除,清除费用由违规单位承担。

14、将渣土运输车辆沿途抛撒滴漏、带泥行驶污染道路,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围挡和车辆冲洗设施,违反规定处理建筑垃圾等违规行为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挂钩。

15、建立公众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十七、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1、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

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失措,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

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4、

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时,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5、

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升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6、

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它运输任务。

十八、对施工噪音的防治

1、场内汽车禁鸣喇叭以降低施工噪音的扰民,同时作好开挖前的扰民安示工作。

2、场外待命的车辆应熄火待命。

3、进入本工程的土方车辆必须保养好,以保证车况良好以减小噪音污染等。

4、车辆及挖机指挥夜间禁止鸣哨。

5、土方车辆不轰油门,或尽量少轰油门以减少噪音。

6、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使施工噪声符合国家环保局颁发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要求。土石方施工阶段的噪声限值为:昼间75dB,夜间55dB。

7、在可供选择的施工方案中尽可能选用噪音小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

8、将噪音较大的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施工红线的位置,减少噪音对施工红线外的影响。

9、对噪音较大的机械,在中午(12时至14时)及夜间((20时至次日7时)休息时间内停机,以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10、加强与沿线居民的沟通与协商,对出现的矛盾和纠纷,通过协商处理。

十九、雨季、夜间施工措施

1、雨季施工措施

在雨季,由于经常的降雨会给施工带来诸多不便。其最突出的问题是土方被雨水浸泡,会使土的含水量增大,难以碾压,极易造成翻浆,作业面也无法展开;施工道路难以通行,工效也低,还可能遭洪水淹没造成更大的危害,以致贻误工期,影响工程质量。因此,雨季施工必须采取一些有效的技术措施。

雨期前,应对场区内的防洪排水设施进行检查、疏通或加固,保证雨水能及时排出。受洪水威胁的地段,应设值班人员,随时掌握周围水情和汛情情况,并配备必要的防洪抢险物资及抽、排水设备(水泵、发电机、电缆等)。

及时了解天气预报,观察天气变化情况,合理规划作业区间及机动工程。重要部位的土石方尽可能安排在晴天作业。

场区的运输道路,应视情况加铺砂砾或其它防滑材料,保证道路畅通。

作业段不宜过长,施工中的挖土、运土、平整、等工序应连接紧密,并尽量在雨前碾压完。

应及时组织做好雨中及雨后的现场排水工作。

雨期施工过程中,更应加强对供、配电设施及用电器具等的维护管理,防止因雷击、漏电而发生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等事故。

2、夜间施工措施

本工程采用镝灯作为主要照明灯具,固定布置在场地适当位置,保证整个施工场地均有较好的照明。

采用碘钨灯作为临时可移动照明灯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

充分考虑施工安全问题,不能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

夜间施工时,各项工序或作业区的结合部位在夜间施工时要有明显的发光标志,各道工序夜间施工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质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

二十、门卫管理制度

1、门卫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严格门卫制度,对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下棋、打牌等活动。

2、非作业人员、未戴工作卡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现场

内的,必须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后方能进入作业场所。

3、准许进入现场的,必须戴好安全帽,并要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4、门卫工作人员在一天24小时中,必须有两人上班(具体人员内部安排),

做好门卫管理工作。

5、严格执行工地办公室制定的人员进出制度,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实行来访人员登记手续,到工地推销产品的人员必须到工地办公区内办理事宜,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办公室同意后,正确佩戴安全帽,方可进入。

6、无送货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工地。

7、送货车辆一律登记车牌,离开时检查。

8、门卫工作人员由工地指派一名负责清点,验收晚上进入工地的材料并及时报项目部办公室。

9、做好工地制定的宿舍管理制度执行工作。

10、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遇无法处置的意外,应及时报警。

11、各班组退场或移至其它工地的材料、工具等,必须报工地办公室同意,同时列出物品清单,清单必须有项目部管理人员签字门卫方可放行。

二十一、逐级安全检查制度

1、工程实行月检和不定期的抽检制度,每月由监督小组对工程进行检查,日常由管理小组进行检查、复查,查处的隐患及时排除或限期整改。

2、工地实行月检、周检、和日检,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消防保卫员组成检查小组,对本工程施工现场全面进行检查,查出隐患及时排除,不能解决的立即报告上级部门。

3、班组实行班后安全会,认真开展安全活动,做到“班前有安全交底,班中有安全检查,班后有安全总结”,做到“先防护、后施工,先检查无隐患后施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立即报告上级部门进行解决。

4、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对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危险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如暂时无法整改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定要求(四定)整改。

5、凡安全检查发生的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指令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如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拖延不改,可给予处罚,并强行停工整改。

二十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

工程开工前,必须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安全教育可运用多种形式。对驾驶人员经常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使职工正确认识“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促进生产”的辩证关系,既要鼓足干劲,又要具有科学态度,一丝不苟地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

每月定期两次对驾驶人员进行现场安全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为1日和15日。

3、

对现场的特殊工种及各种技术工种,必须经常组织劳动安全保护教育,使他们在劳动操作过程中正确使用劳动安全保护用品,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4、

节前、节后、季节性变化时,必须对参与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

二十三、整改制度

1、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各级要周密安排,做到安全检查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2、安全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权要求受检查单位负责人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安全规定的错误行为,并提出改进意见。

3、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检查单位的人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受检单位必须按要求整改,并要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给组织检查的单位。对确有客观原因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订出整实施计划,限期整改。

4、一般事故隐患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必须分别达到100%和95%,受检单位必须保证隐患整改的人力、物力,并制定可行有效的措施方案。

5、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受检单位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若因受检单位负责人不接受整改意见,不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及费用,拖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隐患扩大或造成事故发生,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十四、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

发生一切事故和重大事故苗子,立即组织检查,并立即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上级有关单位(重大事故须在1小时内上报各级机关部门,除抢救人员外,保护好现场)。

2、

立即组织专门调查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作详细的调查,对现场实物、现场人员均作调查。

3、

分析、调查与事故有关的一切证词证物,上报上一级有关单位作出判定。

4、

对参与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严肃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5、

妥善处理好伤员。

6、总结、讨论、研究、制订有效的措施,并贯彻执行。

7、为保证对职工因伤亡事故及时、准确地进行报告,调查,处理和制定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8、

在施工、运输、倾卸区域内发生的与施工或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适用本制度。

9、

伤亡事故是指参与工程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

10、

伤亡事故,按事故严重程度,分为四类:

(1)

轻伤事故,指人员负伤后休息一个工作日,不构成重伤的事故。(2)

重伤事故,参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4)

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

11、

人员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者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快速将事故简况报告管理小组,管理小组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上级主管行政部门。报告事故简况,力求准确。对谎报事故者,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12、管理小组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地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1)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调查,监督小组派人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表及时报道上级主管部门。(2)重伤事故: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调查组(质安技术等负责人)。监督小组派人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完整该措施。由项目部填写《人员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与事故发生后3日内呈报上级主管部门。

(3)

死亡事故:监督小组会同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完整方案,提出处理意见。项目经理填写《人员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4)《人员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因故不能按期填报时,项目经理应申明理由,由监督小组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填报。

13、发生事故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到场,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

14、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应共同负责弄清楚现场情况,做出标记,标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现场图。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5、对事故责任者和运输企业,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的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渣土运输处置方案审核表

建设单位名称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

工程名称

南京市玄武区法检大厦项目

工程地址

花园路6-10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

朱逸凡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4751068880

南京市渣土联合整治管理办公室*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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