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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监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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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监理计划》word版 本文简介:赤水河环线项目总监办2017环保监理年工作计划为了开展好对合同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落实总监的环境保护管理责任,顺利完成2017年度总监办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环境保护相关文件及总监办所在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赤水河环线项目总监办环境保护工作计

《环保监理计划》word版 本文内容:

赤水河环线项目总监办

2017环保监理年工作计划

为了开展好对合同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落实总监的环境保护管理责任,顺利完成2017年度总监办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环境保护相关文件及总监办所在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赤水河环线项目总监办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一、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目标

1、合同项目各施工点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

2、全年度无大气污染事故;

3、全年度无水土流失事件;

4、全年度无因粉尘控制导致的职业病发生;

5、尽量减少因施工造成的植被破坏;

6、全年度无环境污染投诉事件发生。

7、总监办所辖在岗人员的环境保护培训率达到100%;

8、开展环境保护隐患排查,查出的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

二、环境保护工作重点

1、防治路基开挖造成的植被破坏;

2、弃土场的环保监理,要求施工单位设置临时排水和护脚墙;

3、粉尘监理控制;

4、生产废水的监理控制;

5、防止沥青路面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

6、其他危险有害物质的控制。

三、环境保护监理的原则及依据

环境保护监理的重要原则应以保护公路施工及维修期间的环境为重要目的、监理应加大对项目沿线的文物及环境保护,防止和减少施工对大气的污染和水产污染,减少施工噪声、废气污染,保护绿色植被,保护土地资源预防水土流失。确保公路建设与环境自然协调。公路环境保护监理的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关于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公路工程监理规范》等国家及地方有关的条例、办法、规定。

3、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

4、

项目的环境行动计划

5、

工程设计文件

6、

监理合同、施工合同以及有关补充协议

7、

施工过程会议纪要、文件

8、

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和指示

四、前期准备

1、建立总监办环保工作监理机构;

2、组织编制总监办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组织编制总监办环境保护监理计划及实施细则;

4、制定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包括监理交底、环境保护培训计划等。

五、环境保护监理的内容

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监理,应体现出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要求,结合公路施工的特点,注重监理实效。施工环境保护监理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施工准备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①参加设计交底,熟悉环评报告和设计文件,掌握沿重要的环境保护对象,了解建设过程的具体环保目标,对敏感的保护目标作出标识。

②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报告,对施工方案中环保目标和环保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③审查施工单位和临时用地方案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临时用地的恢复计划是否可行。

④审查施工单位的环保管理体系是否责任明确,切实有效。

⑤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提出环保监理目标和环保监理措施和要求。

(2)

施工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①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

②对施工现场、施工作业进行巡视或旁站监理,检查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③监测各项环境指标,出具监测报告或成果。

④向施工单位发出环境保护工作指示,并检查指令的执行情况。

⑤编写环境监理月报。

⑥参加工地例会。

⑦建立、保管环境保护监理资料档案。

⑧处理或协助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处理突发环保事件。

(3)

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①参加交工检查,确认现场清理工作、临时有地的恢复等是否达到环保要求。

②检查施工单位的环保资料是否达到要求。

③评估环保任务或环保目标的完成情况,对尚存的主要环境问题提出继续监测或处理的方案和建议。

④完成缺陷责任期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六、环境保护控制措施

1、文物保护监理

(1)施工前组织施工单位认真勘察现场,对文物古迹进行调查了解,施工时发现文物古迹责令施工单位不得移动和收藏,应保护好文现场防止文物流失,并暂停施工。

(2)由于历史文物的发现和处理致使工程进度延误和导致施工费用增加的情况,监理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向业主反映,并妥善解决。

2、防止和减轻水、大气污染的预控监理

(1)保护水质: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地、灌溉渠、水库以及饮用水源;施工区域,砂石料场在施工期间和完工后应妥善处置,防止冲入河道、水库等;拌合站或其他冲洗积料所产生的废水不得直接排放,应设置三级沉淀池或其他措施,保证达标排放;施工期间,施工物料严格管理堆放,防止雨水将物料冲入农田及附近水域,造成污染;施工机械,防止严重漏油,禁止机械在运转过程中产生的油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维修机械时产生的油污水直接排放。

(2)扬尘控制: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对产生粉尘的部位进行洒水处理或其他控制措施;易引起粉尘的细料或松散料应采取遮盖或淋水处理,运输时要求进行遮盖;对易产生粉尘的施工点(拌合站投料器),要求设置防尘设施,且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以上情况因承包人预防控制不力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均有承包人负责。

2、噪声和废气污染监理

(1)要求各种临时设施和场地,如堆料场、加工场等距居民区不小于300m,且应设置在居民区主要风向的下风口;

(2)要求使用机械设备的工艺操作,尽量减少噪声、废气的污染;作业现场噪声应符合规范要求,并遵循到底部门对夜间施工的规定;

3、公路施工阶段各类污染源的现场监理

(1)噪声源的现场监理

噪声泛指影响、干扰人们正常工作、生活和休息的声音。随着城市工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的发展,噪声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一个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产生噪声污染的噪声源可分为四类,即工业噪声源、交通噪声源、建筑施工噪声源和生活噪声源。

对上述噪声源所产生的综合噪声级,现场环保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200m之内的声敏感建筑物的环境噪声进行监理与监测。若监则结果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即达到了扰民程度,影响了沿线居民的生活质量时,环保监理人员应通知承包方采取减噪措施,或调整机械施工时间。

(2)环境空气污染源的现场监理

①环境空气污染源

人类的活动或自然变化过程会使某些有害物质进入环境空气,当这些有害物质在环境空气中达到足够的浓度并持续足够的时间后,就会影响和危害人类健康、危害自然生态环境,这就是环境空气污染。

在公路工程施工中主要在拌和场(站)拌制过程中或施工机械摊铺过程中,在能源交换燃烧时会产生烟尘、、硫氧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碳氰化合物等;施工运输车辆主要靠燃油提供动力,其排气中主要含有氮氧化合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等;在路面施工中砂、石料过筛,生石灰消解后过筛,及混合料摊铺过程中的扬尘对环境空气产生了粉尘污染;此外,运输车辆在运料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轮胎刹车片的磨损都会增加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以上污染源对环境空气的污染程度,现场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200m之内的环境空气敏感点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控。若施工现场空气质量达不到相关标准时,监理人员应通知承包方采取防范措施,并要求达到相关要求。

②环境空气控制点

主要是公路施工现场200m之内的大气敏感点。包括施工便道经过处、各类拌和场(站)200m之内的学校、医院、疗养院及居民集中住宅点等。

(3)水污染源现场监理

生活污水是指厨房用水、卫生用水、洗涤用水等污水的总称,其数量、成分和污染物质浓度与居民的生活水平、卫生习惯有关。生活污水中污染物质以有机物为主,约占60%-70%,并含有大量的病菌和细菌,具有消耗水溶解氧与传播疾病的危害,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以及建设、监理单位的住所,所产生生活污水的排放,是公路施工中的水污染源之一。

公路施工中拌和场(站)的废水排放后的渗漏地下水会直接造成当地地下水源的污染,特别是距施工现场有河流、农田灌溉区,更是造成了对清洁水源的污染。

为了解以上水污染对江、河水域等地表水造成污染程度,监理人员应对公路施工现场或桥梁下部结构,施工阶段下游500M之内的水环境敏感点(区)的水环境质量中的有关项目进行监理。若超过了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监理人员应通知承包方采取防治措施,并要求达到相关标准限位以内。

4、生态环境的监理

环保监理的内容主要是落实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设计文件之外的基本农田应尽量不占用;b施工时应禁止向湿地、水源地内弃土(渣)等工程废弃物;c施工时应做到弃土(渣)对河流不淤、不堵、不影响泄洪能力等;e环境工程设施的施工质量监理,公路建设中设置的环境工程设施主要包括局部路段的声屏障工程、工程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工程,公路的水土保持措施,服务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环境监理应侧重环境工程设施的环境效果是否达到原设计的要求,经监测若达不到原设计要求时,应通知承包单位及早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设计要求为止。

5、保护绿色植被的监理

(1)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尽量保护公路用地范围之外的现有绿色植被。若修建临时工程破坏了现有的绿色植被,应责令其在拆除临时工程时予以修复;

(2)要保护公路两旁的古树名木和法定保护的树种,即使处在公路用地范围以内,也要尽可能保护;

(3)施工期间施工破坏的植被面积应严格控制,除了不可避免的工程占地、砍伐外,不应再发生其他形式的人为破坏。

七、环境保护监理工作方式方法

1、环境保护监理工作方式

(1)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环保技术措施或专项环保施工方案。

(2)

在实施监理过程,发现存在的环保问题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

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4)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是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

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实施监理。

2、环境保护监理方法

监理人员一般应常驻工地,对施工活动的环保工作进行动态管理。工作方式以巡视为主,根据放工区污染源分布情况,监理人员定期进行巡视。对特别关心的节点可以进行旁站监理。巡视和旁站监理的情况,均应予以详细记录。监理过程中如发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情况,监理人员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一般性或操作性的问题,可以采取口头通知形式。口头通知无效或有污染隐患时,应发出书面的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根据施工单位的书面回复检查整改结果。严重的环境问题,还应同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如整改情况不理想,可以发布停工指令。

赤水河环线项目总监办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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