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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家山煤矿顶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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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家山煤矿顶板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顶板管理制度山西柳林联盛郭家山煤业有限公司二0一二年一月山西柳林联盛郭家山煤业有限公司顶板管理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抓好我矿的顶板管理,保持我矿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郭家山煤矿顶板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山西柳林联盛郭家山煤业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一月

山西柳林联盛郭家山煤业有限公司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抓好我矿的顶板管理,保持我矿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如下顶板管理规定:

一、组织机构:

1、为确保本规定的严格执行,矿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顶板管理的各项工作,检查、落实、考核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长:岳振辉

副组长:白燕兵

宋彦生

刘缠平

张永健

王青平

员:郝替昌

张应平

梁红星

郭银锁

高明亮

杨丕光

高玉柱

王晓军

冯海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科,由高明亮负责顶板管理的具体事宜。

二、管理制度

1、顶板小组每月对全矿井下各采掘面进行一次全面顶板检查,解决顶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预测、布置顶板管理重点,并做好会议记录。所有小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确因有事不能参加的,要向顶板小组组长请假并说明原因,且必须安排副职参加。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元,迟到者罚款50元。

2、实行顶板质量奖惩管理制度,顶板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区队进行考核,对能按隐患整改通知单及时整改且不出现顶板事故的区队,奖励500元;对不能按要求进行整改但没有顶板事故的,顶板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评结果罚款200元;对出现顶板事故的区队,顶板小组办公室根据事故情况罚款1000-5000元。

3、各施工队每天要对所管辖区域的顶板进行一次分析。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矿有关领导和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备查。

4、各单位要明确领导责任,奖罚要落实到人。

三、顶板管理规定

(一)技术管理规定

1、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前,地测科必须提供可靠的地质说明书。

2、采掘工作面施工前必须编制符合本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如遇情况变化,必须及时编制补充措施,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贯彻学习。

3、支护设计必须依据工作面顶底板情况及矿压观测资料进行计算,并根据工作面支护强度的计算,合理确定工作面支架工作阻力、两顺槽超前支护形式及机头支护形式。

4、要加强工作面液压支架及两顺槽单体支柱管理,综采支架初撑力不小于24MPa,单体液压支柱不小于11.5MPa。

5、所有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都必须使用前探梁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二)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

1、采煤工作面两顺槽超前支护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其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施工地点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开工。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摩擦支柱和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在入井前必须逐跟进行压力实验;在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或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必须进行检修,检修后的支柱必须进行压力实验,方可投入使用。

2、采煤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液压支架必须接顶,初撑力达到设计要求(不低于24Mpa),两顺槽超前支护单体支柱必须支设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柱。超前支护的单体液压支柱间排距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不得小于11.5MPa;两顺槽超前支护长度不小于20m。

3、工作面支架必须编号,不准窜、漏液现象。支护强度必须达到设计的支护强度要求。

4、工作面安装结束,要经过调度室组织的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生产。

5、工作面初采必须制定专项初采安全技术措施,矿上应成立专门机构,坚持跟班制度。在工作面初采措施中,对工作面初采领导小组、工作面初采期间的支护管理和加强支护的特殊支护措施等内容,必须做出具体规定。

6、工作面初次来压前后,要有专人观测顶板压力变化情况,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7、为保证工作面之间及超前支护单体液压支柱有足够的初撑力,泵站压力不能低于设计值,液压管路不能有窜、漏液现象。

8、根据我矿生产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研究确定我矿采煤工作面超前单体支柱初撑力不能低于11.5MPa,工作面液压支架初撑力不低于24MPa。生产期间要保证超前支护支柱稳固,坚持循环测压及循环注液制度。

9、根据上下两巷顶板情况合理确定超前支护形式,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超前支护长度不小于20m。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必须设专人维护,保证支护安全可靠、行人畅通。

10、工作面生产时要严格执行《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落实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及敲帮问顶制度。

11、矿技术科要加强采煤工作面矿压观测工作。要通过矿压观测成果,对开采的主采煤层进行顶板分类,及时制定相应的顶板管理措施。

(二)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

1、临时支护管理

(1)掘开工作面必须使用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2)作业规程中必须对工作面控顶距做出明确规定。

(3)作业规程中必须对采用的临时支护方式、数量和操作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2、锚杆支护巷道顶板管理

(1)锚杆锚固长度不小于600㎜,顶锚杆锚固力不小于60kN,螺母拧紧力矩不小于100N?m,帮锚杆锚固力不小于40kN,螺母拧紧力矩不小于100N?m。

(2)锚杆间排距误差不超过设计值的±50mm,孔深度不小于杆体有效长度,且不大于杆体有效长度30mm。

(3)锚杆的托板必须紧贴岩面,锚杆外露托盘的长度不超过50mm,锚杆与围岩的角度不超过设计值的±15°。

(4)必须使用锚杆钻机、风动扳手、电动扳手等机械工具安装锚杆。

(5)锚杆锚固力每班必须检查,生产队组要留有详细记录;锚杆螺母必须使用气扳机或力矩扳手拧紧,保证力矩符合有关要求。

(6)锚杆支护巷道,掘出后,顶板有效支护距煤头最大空顶距不超过200mm,且临时支护的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临时支护的时间不得超过4h。

2、井巷维修的顶板管理

(1)在井巷维修前应进行现场顶板鉴定,确定施工方法,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且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向维修人员贯彻。施工中明确顶板监护人员。

(2)巷道维修作业,必须采取临时支护措施。

(3)维修巷道应有外向里逐段进行,回撤巷道金属支架时应由里向外进行,严禁维修人员进入维修地点里侧。

(4)维修巷道前必须先加固附近支架。在拆除原支架、架设新支架前必须护好帮顶,防止帮顶漏岩(煤),翻一架给一架,严禁大翻大挑。在一架棚未完成之前不得终止作业。撤换支架的工作要连续进行,如不能连续施工,每次工作结束时必须背实帮顶。

(5)扩大断面和维修井巷连续撤换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能撤出人员的安全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倾斜巷道维修要由上向下进行;巷道对头维修时两处都必须有安全出口,距离小于20米时停止一处作业。发生冒顶时必须木垛接顶。

(6)支架巷道变形严重进行修复时,一条巷道严禁多头施工。

3、过断层、裂隙带、石门揭煤和岩性突变地段巷道顶板管理

(1)必须加强掘进地段的地质调查工作,根据所掌握的地质资料,及时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

(2)在破碎带中掘进,必须一次成巷,尽可能缩短围岩暴露时间,减小顶板出露后的挠曲离层,提高顶板的稳定性。穿煤层或遇地质构造时,应采用可缩性拱形支架支护,并喷浆封闭。

(3)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交接班和安全检查制度。要经常观察围岩稳定状况的变化,一旦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

(4)掘进工作面临近断层或穿断层时,巷道支护应采用U型钢支架或U型钢支架加锚网喷或锚索的复合支护,棚距比正常段要缩小。

(5)必须减小空顶距离,及时架设临时支架,永久支护紧跟工作面迎头。

(6)采用钻爆法破煤(岩)时,必须少打眼、少装药、放小炮,尽量保持围岩的稳定性。若放炮中顶板难以控制与管理,有冒顶危险,应改用风(手)镐方法掘进。

(7)巷道支架背板要严实,提高支架对围岩的支护能力,防止掘进中漏顶或漏帮。

(8)当顶板特别松软破碎时,可打撞楔控制破碎顶板。具备条件时,也可采用对顶板注浆锚固的方法。

(9)在顶板岩性突变地段,要及时打点柱支护突变带顶板。对离层伞檐状围岩要及时敲掉。

四、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中其它未序事项均按《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矿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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