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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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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吉林万科城项目】【分包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吉林万科城项目一期六号地块2#楼、3#楼分包管理制度(技术及质量篇)北京矿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2010-11-01目录第一章技术管理制度3一、技术管理定义3二、技术管理制度3三、分包单位技术管理工作内容3四、技术管理制度3五、项目部对分包单位技术工作违章处

分包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吉林万科城项目】

【分包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吉林万科城项目一期六号地块2#楼、3#楼

分包管理制度

(技术及质量篇)

北京矿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2010-11-01

第一章

技术管理制度3

一、技术管理定义3

二、技术管理制度3

三、分包单位技术管理工作内容3

四、技术管理制度3

五、项目部对分包单位技术工作违章处罚条例9

第二章

现场质量管理10

一、分包单位基础工作10

二、物资检验规定10

三、工序检验、报验规定10

四、不合格分项(工序)处理规定11

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定11

六、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规定12

七、工程质量奖罚规定12

第一章

技术管理制度

一、技术管理定义

技术管理是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对各项技术活动过程和技术工作的各种要素进行科学管理的总称。

二、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分清项目部与分包单位的工作内容,协调双方之间的工作关系,使工程能顺利进行施工,项目部将建立完善的技术管理制度,并以此来组织协调各分包单位的工作内容,科学地组织多层次交叉流水施工,合理地按工程计划分配空间和场地,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针对分包单位的主要技术管理制度有:施工方案管理制度、图纸会审制度、技术文件收发制度、技术交底制度、检验和试验制度、技术问题处理制度等。

三、分包单位技术管理工作内容

3.1分包单位必须在现场设一名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应不少于3~5名。

3.2负责编写本单位承包范围内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季节性施工措施,并报项目部审批。

3.3组织本单位的工程和技术人员参加图纸内审和设计交底。

3.4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项目部技术部反馈现场技术问题。

3.5现场若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制定详细的书面处理措施,并报项目部技术部和质量总监审批后方可实施。

3.6定期参加项目部组织的技术工作会。

3.7负责本单位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定期向项目部上报技术资料。

四、技术管理制度

4.1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4.1.1施工方案的报批程序

1)进入本工程的各分包单位,必须编制本单位承包范围内的专项施工方案。项目部技术部在分包单位进场后,对分包单位进行一次全面交底(工程概况、技术要求及现场条件等的交底)。分包单位在收到图纸后并在分项工程开工前一个月上报专项施工方案,填报方案审批表,项目部在10天内返回审批意见。

总工

项目部行政

项目部技术协调部

项目部各专业部门

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

反馈审核意见会审记录

审批意见

组织方案评审记录并会签

反馈审核意见

批复后转

下发方案

附方案2份

批复意见

填写方案报审表

根据意见修改审批定稿后报3份

2)专项施工方案报审程序

3)施工方案的修改:施工方案的修改根据设计条件及现场情况的变化由分包单位完成,并负责回收修改前的方案。修改后的方案必须报项目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4)施工方案的检查:若发现严重违反施工规范、严重违章,不按已批准的方案施工的,项目部有权责令分包单位停工,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直接指挥者。

5)施工方案的审核:项目部技术部会同专业部门共同审核,提出意见报项目总工。

6)方案的审批:项目上只有总工程师有权对专项方案进行审批,并提出审批意见,分包单位应及时根据审批意见完善其专项施工方案。

7)项目部有权决定分包单位应制定的专项施工方案,分包单位应听从项目部地安排,不能随意更改项目部的地要求。

4.1.2施工方案的编制内容和要求

1)工程概述(简介)

内容包括:工程的设计特点、结构或装修形式等。

2)施工部署:

a)组织机构:

内容包括:分包单位管理层的组织机构流程图;各部门负责人员的工作职责;作业层的人员组成。

b)劳动力安排:

内容包括:各工种作业人员;技术等级等。

c)施工机具:

内容包括:大型机械进出场计划;拟投入本工程使用的各种机具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

d)主要实物工程量

e)施工进度计划及网络图

分包单位编制的进度计划应严格按照项目部提供的总控制计划进行编制,只能超前,不能滞后,以此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

3)主要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

a)工艺流程图:包括工序的名称和顺序。

b)交叉作业:包括各工序的交叉、分项工程的交叉以及由此带来影响其他分包单位正常工作的各种因素。

c)主要部位的施工方法,要有针对性,通俗易懂,图文并茂。

4)质量目标与管理:

a)质量目标:根据项目部的总体目标确定分项工程的质量目标。

b)质量控制:保证上述目标实现所采取的具体方法,明确监控的质量管理点。

c)质量保证组织和保证措施:写明各级负责人的质量责任,绘制质保组织结构关系图和具体保证措施。

5)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a)安全目标:不得有死亡重伤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6‰以内。

b)组织管理机构:建立各级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图,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

c)安全措施:防止各种伤害事故出现的具体措施和安全维护具体措施。

d)文明施工及消防保卫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并要达到项目部要求的文明施工程度。

6)现场成品保护

根据各自工程特点,编写各分包单位成品保护注意事项。

7)附表、附图

a)附表:劳动力一览表;施工机械一览表;施工机械进出场时间一览表;实物工程量一览表。

b)附图:施工平面区域划分图、现场材料堆放布置图、施工计划网络图、施工难点、节点大样图、施工平剖面示意图。

为保证施工现场整齐有序、合理布置,分包单位应按项目部制定的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材料,严禁乱堆乱放。若现场场地不够,各分包单位应到场外租场地来堆放材料。若项目部发现分包单位乱堆乱放,项目部有权挪离该材料,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分包单位负责。

4.2图纸会审和图纸交底管理制度

4.2.1分包单位在收到图纸后认真阅图,若发现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并上报项目部技术部。

4.2.2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项目部技术部组织的内部图纸会审,并做好会议记录。

4.2.3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参加业主或监理组织的图纸会审。(如分包单位为设计方,必须对项目部进行图纸交底)

4.2.4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参加项目部技术部组织的图纸交底。(分包单位为设计方除外)

4.3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4.3.1技术交底应逐级进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图纸交底,技术要求和现场条件的交底。

4.3.2分包单位技术部门必须对施工管理层进行图纸和方案交底。

4.3.3施工管理层对操作层进行交底。

4.3.4各级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有接受人的签字。分包单位应将技术交底作为档案资料加以收集记录并将内部的技术交底反馈给项目部技术部以备检查。

4.3.5技术交底包括:专项施工方案措施交底和各分项工序施工前的技术交底。

4.4技术文件的发放管理制度

4.4.1图纸的发放管理

1)本工程的施工图,由项目部技术部统一发放和管理。(由分包单位进行设计的图纸,由合同指定的单位审查后,报项目经理部)

2)所下发的图纸套数依据分包单位合同规定。

3)各分包单位应建立单独的施工文件发放台帐。在施工过程中,如设计重新修改签发该部位的图纸,由项目部技术部下发有效图纸清单,分包单位负责回收作废图纸,并上报项目部技术部。

4)分包单位必须提供经项目部审核合格的竣工图两套,在各自工程验收前提供。

4.4.2技术规范和图集等的发放管理

1)分包单位所有施工依据的规范或图集,均应采用中国现行最新版本的规范或图集,严禁分包单位按照自己国家或地区规范、图集施工。若发生上述事件,项目部有权责令其停工,并限期整改,一切经济责任由分包单位负责。

2)原则上项目部不负责向分包单位发放规范或图集。若分包单位没有可以向项目部购买,并建立台帐。

4.5材料检验、试验制度

具体详见《质量管理》。

4.6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管理

4.6.1业主下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由项目部技术部统一办理签收和下发。

4.6.2设计变更和洽商由项目部技术部统一办理和发放。

4.6.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洽商变更,由分包单位以书面形式反馈项目部技术部,由项目部统一办理发放。

4.7现场技术问题解决管理制度

4.7.1技术问题解决程序(见下页流程图)

4.7.2现场各分包单位发现的技术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项目部技术部。

4.7.3一般技术问题项目部以工程技术联系单的形式来解决。若重大技术问题,由项目部负责组织业主、监理、设计和分包单位共同研究处理。

4.7.4若在具体工程施工中分包单位未按方案施工或项目部发现分包单位的质量问题,项目部技术部会以工程技术联系单的书面形式质疑分包单位。若问题严重项目部有权向分包单位提出罚款甚至停工的权利。

业主

总工程师

项目部技术部

分包单位

重大技术问题组织四方研究讨论共同确定

办理工程洽商变更

下发设计通知

一般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重大技术问题

解决意见

反馈现场技术问题

反馈处理意见

4.7.5由项目部技术部根据共同确定的意见办理工程洽商或签收设计变更。

4.7.6项目部技术部根据提出的解决办法及时通知各分包单位。

4.8计量管理制度

4.8.1进场的各分包单位,必须设置专职(兼职)计量员负责本单位的计量工作,并将名单报至项目部技术部。

4.8.2负责建立本单位的计量器具台帐及器具的标识。

4.8.3负责本单位计量器具的送检,送检证明报项目部审核。

4.8.4定期参加项目部组织的计量工作会议。

4.8.5分包单位的计量负责人为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

4.8.6分包单位计量员负责绘制本单位的工艺计量流程图。

4.8.7负责向项目部上报本单位的计量台帐和工艺流程图。

4.8.8不合格设备的处理

1)凡出现下列特征的设备均为不合格:已经损坏;过载或误操作;显示不正常;功能出现可疑;超过了规定检定周期。

2)不合格设备应集中管理,由使用单位计量员贴上禁用标识,任何人不准使用,并填写报废申请单,经项目部审核后才能生效。

4.9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项目部设置资料员一名,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针对下一步施工分包单位多的特点,项目部专门编制了详细的技术资料管理办法。(详见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五、项目部对分包单位技术工作违章处罚条例

5.1分包单位不按时上报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每延期一天罚款100元。

5.2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未经审批即进行施工的,总工有权责令其停工,并对分包单位罚款500元/次。

5.3分包单位私自处理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不上报项目部,罚款4000元/次。

5.4分包单位不对操作层进行交底的,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5.5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一经发现,每发现一项罚款1000元。

5.6无检定证书、器具上无标识,每一项罚款150元。

5.7未按下发的计量工作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的,将对分包单位主管领导和技术负责人罚款200元。

5.8凡正式报出的资料或文件使用计量单位错误,每查出一处罚款100元。

5.9技术资料的各种处罚规定。(详见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5.10不按经项目部批准的方案或措施执行的,对分包单位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罚款1000元/次。

5.11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一经发现,每发现一次罚款4000元,并责令该材料退场,已施工的返工处理。

第二章

现场质量管理

为加强项目经理部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保证工程施工按ISO9002标准运作,特针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做出以下规定,由分包单位执行。

一、分包单位基础工作

1.1认真学习、掌握并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规范,行业标准及项目的规定,严格按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组织施工生产。

1.2每个分项工程(工序)开工之前,分包单位的技术人员及工长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细致的技术、质量交底。交底以统一格式进行,并形成书面资料报项目部技术部检查。

1.3分包单位应组织对工人的教育,使操作人员掌握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提高工人自身的素质,经理部将定期对工人的掌握的规范情况进行考试核查,达不到要求的强行退场。

1.4分包单位必须配置1名以上的质检员进行现场巡回检查及报验工作。

1.5分包单位必须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并报总方包查验。

二、物资检验规定

2.1分包单位必须对所有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设备,认真组织核查检验,并做出书面记录,及时填写工程材料申报单(附检验记录表)报项目部。

2.2所有分包单位自行采购的物资,分包单位必须在物资进场时向项目部提供合格的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并经项目部验收后方能投入使用。

2.3对需要作复试或其它要求的原材料(如水泥、钢材、砂石料、各种外加剂、焊剂、焊条、防水材料等),必须按规定及时取样、试验、并将试验报告提供给项目部检查归档。

2.4对进场的物资进行标识,按照己经检验合格、未经检验及经检验不合格三种状态进行分类堆放、严格保管,并标识注明责任人。

2.5不合格物资的处理。分包单位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项目部物资部、质量总监汇报,并注明处理结果或材料的去向(降级使用或退场)。

三、工序检验、报验规定

3.1本项目实行“三检制+三检制”即在自检、互检、专检的基础上进行分包单位、项目部、监理三级检查制度。

3.2分包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检、互检、专检,制定互检表格。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返修,分包单位质检员应严肃认真地检查班组的“三检”情况及施工质量,作好书面记录、填好各种资料,上报项目部复验。检查资料必须符合要求,否则项目部将不予验收。

3.3分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不得隐瞒施工中的质量问题,不得弄虚作假。对不合格的分项或工序提出纠正措施,并督促操作班组及时整改。

3.4项目部的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一经提出(口头或书面通知)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并认真组织整改,合格后报项目部验收。

3.5在三检制实施过程中,严格进行自检。对互检班组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对有质量问题的工序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下道工序班组不得接收。

3.6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分包单位要做样板,经项目部检查合格后方准施工,并填写样板记录单。

3.7

对项目部下发的工作指令书、工程技术联系单等一系列施工文件,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接收并认真执行。

四、不合格分项(工序)处理规定

4.1结构施工中存在的质量严重不合格,分包单位不得擅自处理,待接到项目部的指令书后方可进行,并将处理结果报项目部复查。复查达不到合格标准的重新处理,直至达到合格为止。

4.2凡因施工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一律由分包单位自负。

4.3施工中出现质量事故,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及时报项目部。出现质量事故时,分包单位必须认真对待,严格按实际情况追查事故的发生原因,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不得姑息包庇。

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定

5.1分包单位对承包范围内的分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应按国家质量验评标准进行,但检查要求必须满足项目部的规定。

5.2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由分包单位质检员组织,报项目部工程部,主要分部由项目部质量总监组织核定。一般分项工程由项目质量总监核定质量等级。

5.3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时,由项目部质量总监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技术部提出纠正措施,整改后重新评定。

5.4对评定中出现的超差点,按月进行统计,并将结果报项目部质量总监。

六、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规定

6.1质量保证基础资料,由分包单位负责填写,整理上报项目部。资料的填写严格执行有关标准。

6.2各种质量保证资料,必须与施工同步进行,不得后补,保证资料的完整、真实。

6.3分包单位质检组,必须编制每周质量检查计划,制定检查标准,严格按检查计划进行控制检查、评定。

七、工程质量奖罚规定

7.1分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认真负责,分阶段达到预期质量目标的给予奖励。奖励额度按照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执行。

7.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达不到预期目标,或经上级部门检查工程质量不理想,给工程带来不良影响的,给予处罚。处罚额度按照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执行。

7.3对进场物资把关、保管和挂牌标识等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给工程质量创造了良好基础的,按双方合同约定,给予奖励。

7.4对进场物资把关不严,擅自使用不合格材料,或给工程质量带来不可挽回影响的,按合同或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7.5不按规定提供材质证明,不及时对原材料进行复试就擅自使用的,给予经济处罚,处罚额视情况一次性罚款5000元以上,并对新使用该种材料的部位进行核查。根据检查结果,按造成损失的情况予以三倍罚款。

7.6对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的,罚款500~10000元/次。

7.7不按图施工,违反操作工艺,造成返工的,视情节给予每次100元以上的罚款。

7.8分包单位不及时组织分项质量评定,不认真填写和上报检查资料的,给予300~1000元罚款。

7.9未经过“三检”就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给予200~1000元/次罚款。

7.10对项目部提出的问题(口头或书面)不按期、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给予300~5000元/次罚款。

7.11对本规定的其它方面,分包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执行的,给予100~2000元/次罚款。

7.12对处罚的款项,分包单位应在2天内以现金或支票的形式上交项目部商务部,逾期不交的,从工程款中以2~3倍标准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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