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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六五普法年度工作总结

日期:2020-05-29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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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六五普法年度工作总结 本文内容:

20XX年六五普法年度工作总结[1]

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应当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六五普法工作目的就在于提高民众的法律常识和意识。查字典范本大全特意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六五普法工作总结范本的相关材料,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帮助。

20XX年上半年,我局的“六五“普法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实施县委、政府《六五普法规划》,紧密围绕全县普法管理工作,加强领导,强化保障,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积极开展了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有关工作开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确保“五个到位

1.组织领导到位。局党组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并建立了专门的领导及办事机构。及时成立“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局长阮德章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将局办公室确定为“六五“普法工作专门办公室,全面负责普法工作的日常事务,同时,相应成立了调解工作小组、矛盾纠纷排查小组、信息小组等组织,为“六五“普法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2.制度建设到位。为使“六五“普法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六五“普法的总体要求,定期召开普法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计划,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矛盾纠纷隐患,研究排查措施,征求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关制度。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六五“普法工作。

3.费保障到位。我局每年对普法经费实报实销,确保了“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了普法宣传资料征订、网站正常运营、宣传用车、普法培训班等工作落到实处,为普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强化学习教育,着重培训提高,做到“双化”

1.学习教育制度化。我局在普法工作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坚持与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相结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学习制度化,充分利用局务会和学习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注重加强对新出台的党纪政纪和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

2.培训提高经常化。一是组织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并做好上岗培训工作,把上岗培训合格作为一个任职或上岗的一个前置条件。二是建立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我局系统培训工作。重点加强了对《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廉政准则》、《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培训,通过普法培训,既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又扩大了普法宣传员队伍、在协调纠纷中得到广泛持久地宣传教育。

三、“六五“普法成效显著,体现出“五个明显”

1.法律意识明显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学性,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

2.行政执法明显规范。“六五“普法期间,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特别注重执法程序的具体操作,真正做到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合法。注重搞好内部执法监察,执法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明显提高。

3.信访案件明显减少。为了能够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局根据信访问题的特点制定完善了《信访案件查办制度》、《群众来访接待制度》、《人民来信办理制度》、《信访工作人员守则》、《信访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处置,要求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解决,并将办结情况限期向分管领导作汇报,使“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的信访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4.系统秩序明显好转。“六五“普法期间,我局按照县委、政府部署,一是查找自身问题,认真加以分析和整改;二是建立工作制度,层层抓落实;三是依法处理,严格规范运输市场;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通过整治,使运输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5.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为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我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对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并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开展了运输市场打黑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思路

六五“普法期间,我局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六五“普法任务全面展开,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普法学习上还存在实用主义思想;二是在学法用法上主动性不够;三是在普法学习对象上发展不平衡,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创新不够。针对以上情况,我局下步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学习,真正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上下功夫。同时,我们还将继续加大对《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

》、《廉政准则》、《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用法律法规武装广大干部职工的头脑。

二是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职业责任教育,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使每一名干部职工都牢记服务宗旨,自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真正把交通系统的工作全面推向一个新台阶。

篇2:so鸣凤镇“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w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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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鸣凤镇“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wil 本文简介:苏州青年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园区星海部(十佳营业部)园区湖东邻里中心营业部24小时报名热线:4001-1212-00http://www.16fw.com鸣凤镇“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鸣凤镇位于荆山山脉向江汉平原过渡的丘陵地带,是远安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镇域面积76平方公里,6个村,8个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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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凤镇“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鸣凤镇位于荆山山脉向江汉平原过渡的丘陵地带,是远安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镇域面积76平方公里,6个村,8个社区,61个村居民小组,常住人口4.4万人,共有普法对象3.04万人

.自2006年“五五”普法开展以来,鸣凤镇“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县普法依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紧紧围绕镇委、镇政府工作大局,以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不断提高政府及职能部门依法管理依法服务水平为目的,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使我镇依法治理的水平不断提高,为鸣凤的经济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普法基本情况

为全面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及政府各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自“五五”普法启动以来,鸣凤镇共组织学法活动153场次,50500人次参加学法活动,其中镇中心组、机关干部5年开展学法18场次,130人次参加学习,各村(居)利用党员春训、节庆日,会前培训的方式组织法制培训120场次,11030人参加学习培训,镇与县直单位联系开展了7次农民法律培训,910人参加学习,各学校利用每年的3月和9月开学“安全教育月”活动进行法制培训40场次,累计有36000名学生参加了法制培训。为了扩大“五五”普法的知晓率,近五年来共书写永久性标语20多条,组织法制文艺演出2场,法律知识竞赛12场次,法律咨询13场次,发放“五五”普法书籍9700册,宣传单36000余份,全镇6个村、8个社区依法均开展了民主法治创建。镇村两级依法办事的水平得到了提高,鸣凤镇也被评为全省普法依法治理最佳地方。

二、主要作法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全面落实各项制度。

1、成立了“五五”普法依法治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2名同志常抓“五五”普法工作,镇委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补充调整领导小组人员及工作人员,使工作不掉桥。各村(居)、镇直企事业单位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为推动“五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镇还组建了“五五”普法讲师团,各村(居)、镇直各企事业单位落实了102名普法宣讲员,8所学校聘请了8名法制兼职校长。

2、制定了“五五”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制。为了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全镇“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各村(居)、镇直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目标,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镇普法办每年分两次组织专班对14个村(居)的普法工作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分别给予指导性意见,14个村(居)也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综治工作范畴,与辖区的单位和企业签订了综治年度考核工作责任制,镇、村(居)两级普法资料收集较为齐全,工作基本规范。

(二)围绕中心,大力宣传,努力营造普法氛围。

为了营造普法声势,扩大“五五”普法的知晓率及普及率,组织社区老年腰鼓队在鸣凤城区环城宣传5次,发放“五五”普法教材9700本,各种专业法律知识手册、外出打工指南1万余册,各种普法宣传资料36000余份,办普法专栏60余期,开展法律咨询13场次,解答近千人的法律咨询。

为了保证普及效果,我们在新农村试点村花园村、南门村、北门村,城区人口集中地的东庄坪社区、安泰社区、嫘祖社区,省市县社区治安重点整治地区汪家村、解放社区召开了大型公民会议,请县讲师团成员授课,近万人参与听课,效果明显,形成了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开展各种普法活动。

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特殊时间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

1、

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镇中心组充分利用周一学习的时机,一季学一法,镇、村(居)干部,根据各个时期中心工作,采用以会代训的方式学法,2008年上半年已经组织学习了《食品安全法》、《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行政复议法》。2009年6月5日还聘请县“五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县信访办主任为全镇各村(居)干部上了信访法制课。为巩固学习效果,每年组织公务员考试2次,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2、

依托载体开展法制教育。在县、镇代表换届选举期间,村(居)换届选举期间,“三.八”、“五.四”、“七.一”等节庆祝会上,组织村民代表、党员、妇女、青少年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北门村、双利村、南门村、东庄坪社区、安泰社区、嫘祖社区、凤山社区组织了法律知识竞赛;8个社区分别请县直相关单位到社区讲各种专业法制课;解放社区、栖凤社区、航天社区、鸣凤社区、嫘祖社区、凤山社区开展消防演练活动;双利村将普法内容融入村规民约,印成挂帘,一户一份,各个社区还充分利用低保户一月一次学习的时机组织弱势群体学法。为了扩大“五五”普法知晓率,各社区将“五五”普法基础知识印成宣传单发至各门店。五年来,镇、村(居)组织各种普法活动153场次,使“五五”普法的普及率得到了极大提高。

3、加强未成年人普法教育。辖区8所学校将每年3月至9月份的第一个礼拜定为法制宣传周,请县普法讲师团、法制兼职校长到校讲课。8所学校分别开展了校园安全教育活动,活动中将《道路安全法》、《预防未成人犯罪法》、《未成人保护法》作为重点宣传内容进行了宣传。鸣凤中学、职教中心等5所学校请县消防大队指导消防演练,并参观县拘留所,安排少年犯以案说法,组织学生参加全国网上答题。在县法院的指导下,县一高建立了德育教育基地,还通过模拟法庭、咨询会的多种形式宣传国家法律法规。

4、深化普法促进企业发展。近四年来,我们在企业改制和服务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始终将法律宣传工作放在首位。去年6月,我们组织全镇规模以上的私营业主进行了法制培训,取得较好的效果,有效地促进了鸣凤的经济发展。

(四)依法治理,建章立制,规范运作。

一是镇村两级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为了确保依法管理社会事务鸣凤镇首先建立了《鸣凤镇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将重大事项的报告、领导干部的学习、行政审批的程序、以政务财务公开的形式做了详尽的规定。政府对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性质建立了首问责任制等一系列制度,同时也将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公示,政府机关也在2008年制定了《鸣凤镇党政机关管理制度》,促进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各村居在换届选举后也建立了各种制度。鸣凤镇所辖的6个村均为全县民主管理,村务财务两公开的示范村委会,保证了鸣凤镇镇村(居)两级管理规范。为了方便群众,2009年元月鸣凤镇在政府大门旁建立了便民服务大厅。服务大厅建立时在实施方案中也将服务承诺、学习考勤、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8个方面的内容列入管理责任制中,不但增强了政府依法办事的透明度。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也得到了保障。

二是认真践行执政为民宗旨,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政府执政能力不断提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着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全年共组织机关干部学习40余次,基层干部培训学习达500人次,培训率达到100%,干部能力和素质进一步提高。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建立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岗位责任等八大制度,在“三办一所”深入开展“树典型,除陋习”活动,严格制度管理,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行政效率明显提升。

三是狠抓了“三个结合”推进社区民主法制建设。鸣凤镇全镇4.4万人,其中居民3.1万人,为了使社区设置更合理、体制更优化、保障更有力、管理更有序、功能更完善,真正担负起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鸣凤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将原来的4个社区调整为8个社区。为确保社区改革顺利进行,采用了社区管理与居民监督相结合,社区服务与居民知情相结合。社区教育与居民参与相结合的方式。整个社区改革中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全程参与,为社区的发展献计献策。2007年12月社区选举产生后社区先后建立了《居民自治章程》等10多个长效管理制度,社区为了尽快熟悉社情民意,8个社区均设置了一张民情卡,卡上30多种居民个人信息,通过登记社区了解到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社区根据居民反映的焦点、难点入手,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双无”小区的整治等工作使社区“脏、乱、差”的现象得到缓解,社区面貌得到了较大的改善,随后通过普法宣传、和谐社区的创建、平安社区的创建、卫生县城的创建等一系列的活动使社区显现了新的活力。社区服务也不断快捷,不断透明,社区工作不但受到居民的好评,也得到了省市县领导的肯定。

四是依法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社会要进步,就必须发展经济,发展经济就必须招商引资,就需征地拆迁。五年来,有50多个项目企业入驻鸣凤,鸣凤征地拆迁任务繁重,仅2009年就有32个项目在鸣凤开工,共征地面积1233.34亩,涉及到769个农户,拆迁面积1047.23平方米,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又要保护失地农户的合法权利,鸣凤共组建了32个工作专班,不分白天黑夜给农户讲法律和国家政策,做思想工作,为项目建设排忧解难,同时也为农户伸张正义,这些工作为鸣凤的经济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为整个工作创造了宽松的环境。为了使农村经济发展,我们还开展了花园农村土地整治,九子溪流域的治理等项目。硬化农村道路50多公里,末级渠改造450米,发展柑橘533亩等一系列的工程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和开展有效地促进了鸣凤经济的发展。

五是致力增强“大整治”威慑力,积极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积极开展一系列重点整治和专项治理活动,将普法依法治理与抓实事工程紧密结合起来。针对我镇治安形势特点,进一步强化精确打击,全面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五年来我们先后在汪家村、解放社区、航天社区开展了重点整治,在整治地过程中我们将法制宣传教育摆在首位,以提升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只是其一。其二开展平安创建,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其三建立治安信息防范网络。其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与此同时,我们还开展了“反盗窃专项行动”等活动,重拳出击,坚决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团伙犯罪、有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整治,从严查处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各类违法行为,并继续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努力从源头上、措施上强化路面交通管理,切实把交通事故压下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内部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良好学习环境。结合创建卫生城镇活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同时,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的长效管理机制,有力地维护了全镇社会稳定。

3、

取得的效果

普法是基础,推动和实现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达到依法治镇是目标。在实施“五五”普法过程中,我镇始终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并举的方针,结合平安鸣凤创建活动的开展,将普法与依法治镇融入到创建活动中,加大突出问题整治,打造“平安鸣凤”品牌,营造一流法治环境。

1、保障了村(居)民利益。以“四民主”、“两公开”为基础,保障村(居)民的“四权”。为了进一步规范各村(居)的财务,搞好民主理财与管理,2009年4月27日—28日,镇还开办了“村、居财务暨民主理财知识培训班”,使全镇“四民主、两公开”进一步得到了规范。

2、提高了管理水平。镇政府及各个职能部门均已建立了各种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将各项事务纳入依法管理。各村(居)根据换届后的需要重新讨论了《村(居)规民约》及自治章程,根据各自的实际制定了16种管理制度。8个社区根据各项管理规定每年召开了2次辖区单位及知名人士的联谊会,为社区建设献计献策。14个村(居)每年组织村民代表重点讨论了社会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政策,使民主活动进一步得到了拓展。

3、解决了群众问题。依法解决了花园村土地整治,嫘祖社区安居小区278户吃水难、房屋漏水,海天凤凰城施工扰民,城区改造征地拆迁,汪家村、解放社区治安混乱等问题。

4、提高了公民素质。鸣凤镇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将公务员、干部、青少年、企业管理人员、农民列为普法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村民的法律素质。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缠访、闹访的现象明显下降,公民均知道通过合法的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促进了和谐发展。鸣凤镇位于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县的大型项目建设较多落户鸣凤。2009年有32家企业和项目建设在鸣凤开工,镇依法依规协助处理方方面面的事务,保证了各个项目顺利进行,促进了全镇的经济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3715.5元上升到2009年6582元,社会治安也取得了明显好转,2009年鸣凤镇被评为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先进单位。

四、存在的不足

五年来,我镇“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思想难统一。个别村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思想认识存在偏差,认为抓普法工作是软指标,抓农业发展、经济增长是硬任务,只有经济增长,其它无所谓。也有人认为普法时间长、费精神,认为学不学法不要紧,只要自己不犯法就行。

二是发展不平衡。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载体少、形式单一、教材缺乏,大多时候只能靠镇普法人员和县普法成员单位利用下村(居)开展工作时才有针对性的进行法制宣传,自身活动较少。加之由于各村(居)、各单位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视程度和督促力度的差异,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发展状况也有所不同,使得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不平衡。

三是人员难组织。外出务工人员数量比较大,多的一个村外出人员达300多人,少的达20多人,剩余的老、弱、病、残占普法对象20%,在家时半文盲和家庭妇女占40%,就是一年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也难以保证。

四是内容难落实。大多数普法对象只对生产生活有关的法律知识感兴趣,而对其它法律则不爱学,甚至不愿意学,导致有些普法内容难以落实。

5、

今后法制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正视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认识,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来武装头脑,认真落实各项制度,继续实行普法责任制与干部经济效益挂钩,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按照中央、省、市、县的统一安排部署,务实进取、开拓创新,创造性的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养和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为我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也为“六五”普法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针对我镇实际,今后依法治理工作重点主要有以下四项:

一是加强对各村(居)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加大对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有效转变青少年和相关人员对该项法律偏颇的认识,积极引导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

三是充分整合舆论、行政、社会三大板块的职能作用,扩大社会对普法依法治理的参与率和支持率,努力构建“大普法”格局。

四是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骨干培训,提高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宣传、指导、督促、检查的能力和水平。

鸣凤镇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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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普法校园行”竞赛活动参考资料

“普法校园行”竞赛活动参考资料 本文关键词:普法,参考资料,竞赛活动,校园行

“普法校园行”竞赛活动参考资料 本文简介:“普法校园行”活动参考资料第一部分1.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3.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国家元首职权由国家主席行使。4.我国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5.我国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6.宪法规定,我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是18周岁以上有政治权利的公民。7.我国将每年

“普法校园行”竞赛活动参考资料 本文内容:

“普法校园行”活动参考资料

第一部分

1.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国家元首职权由国家主席行使。

4.我国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5.我国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

6.宪法规定,我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是18周岁以上有政治权利的公民。

7.我国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

8.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9.我国于1999年6月28日颁布的一部专门以未成年人为保护对象的单行法律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3.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10.15岁小明的父亲经常在家吸烟,小明也常模仿吸几口,父亲未加制止,小明父亲的做法违法。

11.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24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1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开庭时,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

13.1982年宪法是新中国的第四部宪法。

14.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5.

我国刑法把刑罚分为主刑与附加刑。

16.王某17岁,在北京打工时,不慎将20岁的李某的电脑摔坏,该损失应由

A.王某本人赔偿

B.王某父母赔偿C.不赔偿

17.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18.2004年3月14日宪法修正案提到“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19.醉酒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20.我国刑法在时间上,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

21.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是指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

2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23.因第三者介入而引起夫妻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应判决离婚。

24.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

25.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6.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27.公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是在行使宪法规定的申诉,控告权。

28.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9.城市市区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

30.我国《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31.能够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32.因工残废依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不同,分为10级,其中1-4

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3.按照有关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不少于90天

34.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

35.劳动合同法中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6.当今世界的法系主要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37.刑事诉讼中的传唤、拘役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38.在我国,宪法的修改必须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39.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40.法人是独立的

社会组织

个人身份

41.村不属于地方行政组织层次

42.拘役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附加适用

43.预防青少年犯罪有综合治理、加强教育、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惩罚犯罪等措施

44.升国旗时应当立正致敬、态度严肃、行注目礼、高声齐唱《国歌》。

45.《国旗法》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国旗应在清晨升起,傍晚降下。

46.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是2年。

47.我国大陆报警电话是110

火警电话是119

医疗急救电话是120

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是122

48.天安门广场目前正在使用的旗杆高有30米

49.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

50.我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主刑和附加刑。刑罚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51.我国宪法规定的民族平等原则包括民族平等,帮助少数民族发展,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语言平等。

52.代理的种类有划分为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53.天安门广场升国旗时奏国歌的形式有2种,一种是武警军乐队在现场演奏,一种是用录音机播放。

54.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

第二部分

1.“以党治国”,党权高于一切。

2.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3.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只能是未成年人的父母。(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5.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6.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

7.

法律上父母不可以和子女脱离关系.

(

)

8.犯罪分子向所在单位的领导主动交代罪行的,也是自首。

9.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放火罪的,不负刑事责任。

10.我国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11.村民委员会无权对村民进行罚款。(

12.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1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4.附加刑的种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严重警告。(

15.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务的,以贪污

论。

16.脱逃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在监狱服刑的罪犯。(

17.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8.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19.国家机关不能担任保证人。(

20.某商店在柜台上有一张告示:“本柜商品一旦出售,概不退换”。根据消法,这是一份无效告示。(

21.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人的近亲属及与其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22.

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23.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4.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25.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26.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故凡我国公民都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

)

27.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8.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可以不通知债务人。

29.承租人不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30.合同成立即生效。(

3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32.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

33.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34.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35.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

36.原告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允许当事人用口述的方式起诉。(

37.当事人对公安机关已经处理的治安案件的结果如果不服,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38.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39.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40.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1.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42.我国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43.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44.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45.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6.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转让。(

47.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48.耕地的承包期为二十年。(

49.猎捕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无须取得狩猎证。(

50.国家坚持科教兴农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方针。(

5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52.只有在我国居住的,年满18周岁的居民才是我国公民。(

53.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54.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没有重新犯罪和漏罪等情形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55.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公安机关传唤后讯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56.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隐私。(

57.受教育者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认为处分过重或者不该受处分,可以提出申诉。(

)

58.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也属于管制刀具。(

59.张某在家里唱卡拉OK到深夜2点,影响了邻居的正常休息,张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有关规定。(

60.缓刑是指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为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而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执行原判刑罚。(

61.《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杂费。(

)

62.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应该以共同犯罪论处。(

63.师傅虐待徒弟应该构成虐待罪。(

64.刘先生今年六十三岁,已丧妻多年,欲与赵女士结婚。其子认为,父亲再婚后,自己可以不再履行对父亲的赡养义务。(

65.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可卡因、冰毒、摇头丸、迷幻剂LSD都属于毒品。(

66.犯罪的三大特征是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后果严重性。(

67.我国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在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

68.公民不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

第三部分

1.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答: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是: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②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③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④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⑤依法纳税。

2.什么是依法治国?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即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3.我国公民应当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答:①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②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③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④

宗教信仰自由。⑤

人身权。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⑥

人格权。禁止用任何方法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⑦

通信自由。⑧

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⑨

劳动就业和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

4.什么情况下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答:《继承权》第七条

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6.国家对森林资源实行哪些保护性措施?

答:根据《森林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对森林资源实行以下保护性措施:

(一)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鼓励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扩大森林覆盖面积。

(二)

根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集体和个人造林、育林给予经济扶持或者长期贷款。

(三)征收育林费,专门用于造林育林。

(四)煤炭、造纸等部门,按照煤炭和木浆纸张等产品的产量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门用于营造坑木、造纸等用材林。

(五)建立林业基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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