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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怎么读 古人怎么谦称自己

古人怎么谦称自己

顾曰国先生在《礼貌、语用与文化》一文中提出汉语文化中的五大礼貌原则恕怎么读,第一条就是“贬己尊人”原则:指谓自己或与自己相关的事物时要“贬”,要“谦”;指谓听者或与听者有关的事物时要“抬”,要“尊”。因此,汉语中贬称自己的谦辞极多,本文剔除掉贬称与自己相关事物的谦辞钓鱼网,仅针对贬称自己的谦辞,选择最有趣的若干字和词罗列分析于下。

古时最常用的贬称自己的谦辞,单字的有愚、卑、敝、鄙、窃,单字以上的有“在下”。

先说“愚”。

《说文解字》:“愚,戆也。从心从禺。禺,猴属,兽之愚者。”刚直而愚蠢曰“戆(zhuàng)”,俗字写作“憨(hān)”,即“戆”的变体,不过连读音都不一样了。张舜徽先生很怀疑许慎的解释,他说:“验之实物,兽之愚者非猴也。”

我们来看看“愚”的小篆字形 (图13),“禺”下面有一颗心。古人认为愚蠢首先发自于心,故用心来示意。这个字形告诉我们,“禺”是其中最重要的字符。用“禺”作字符的汉字还有很多,比如萬(万)、偶、寓、隅、遇等等。想要破解这些汉字的造字密码,必须先破解“禺”字的秘密。

图13 小篆

迄今为止,甲骨文中还没有发现“禺”字。“禺”的金文字形 (图14)恕怎么读,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汉字,由三部分组成,但这三部分分别代表什么东西,却众说纷纭。《说文解字》:“禺,母猴属,头似鬼。”《山海经·南山经》记载招摇之山中“有兽焉,其状如禺而白耳,伏行人走,其名曰狌狌,食之善走”。“狌狌”即猩猩。郭璞注解说:“禺似猕猴而大,赤目长尾,今江南山中多有。”张舜徽先生总结说:“禺乃实像头足尾之形……母猴,犹称沐猴、猕猴,语之转也。”原来,许慎所说的“母猴”并非指母猴子,而是猕猴的音转,楚人则称作沐猴,“沐猴而冠”这个成语就是讽刺楚人项羽像一只戴帽子的猕猴,看着像人,其实还是一只猴子。

图14 金文

台湾学者高鸿缙先生在《中国字例》中也解释说:“意谓头似人非人,而有足有尾之兽也。全象其形,长尾之猴也。”

不过仔细观察“禺”的金文字形,头、尾倒是有些相像,但是把中间带叉的部分视为足却非常牵强,而且猕猴有两足,因此这个字形并不像猕猴的模样。

谷衍奎《汉字源流字典》认为这个字形的上部“本是大猩猩的头”,下部“则是手叉住一蛇形,后成为表示动物的泛符,象征动物身尾,整个字正是猿类动物的简形”。极为畅销的《细说汉字》一书的作者左民安先生也持同样观点,只是表述不同而已。他在解释“禹”这个字时认为:贯穿上下的“那条曲线就是一条毒蛇的形状,横的一条是一根带杈的木棍,这就表示用木棍打蛇的意思”。因此“能打蛇的勇士可称为‘禹’,所以‘禹’又成为勇士的美称”。

这两种解释都从许慎的释义延伸而来,但是说大猩猩的身体中段出现了一条蛇的形象却大为不伦不类。蛇和大猩猩有什么关系?又为什么用手叉住蛇形来泛指动物?

流沙河老先生则在《白鱼解字》一书中认为带叉的这个字符乃是“又(右手)字刀撇拖长倒拐,变成九字”,表示肘关节。但这个字符的左端明明带叉,古文字中还从来没有出现过如此写的“又(右手)”字。

这只大猕猴就用这种奇怪的姿势呈现在人们面前,引诱得学者们抓耳挠腮,满腹疑团而不得其解。那么,“禺”这个字到底想表达猕猴的什么特征呢?

灵长类动物类人,比如狒狒、猩猩和猴子,因此“禺”的金文字形,上半部就用鬼头来代表。“鬼”的甲骨文字形 (图15),下面是一个朝左边跪着的人,头上顶着一个大大的怪异的脑袋。在古人的想象中,原始的鬼不过就是一个大头人,头大如斗,以至于压得人站不起身,正如《说文解字》的解释:“人所归为鬼。”即使是类人的动物,也不能用人的头部来代表,因此就用似人的鬼头来代表。

图15 甲骨文

这颗鬼头还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这条尾巴也是区别于人的重要特征。中间带叉的字符,应该是一种称作“三隅矛”的矛,又叫“厹(qiú)矛”,刃有三角,尖端带有三个分叉的矛尖。捕捉“禺”的时候,借助三隅矛才能捉住,因此“禺”的金文字形就是一只被三隅矛捉住的大猕猴。

如此一来,用“禺”作字符的汉字就很容易理解了:“偶”是模仿“禺”的样子制成的木偶或人偶,用来取乐;“禺”被带到屋子里面,用来取悦主人,是为“寓”,会意为使用猕猴等动物用来取乐的场所;“禺”表演累了或者暂停一会儿,被人牵到屋子的角落休息,是为“隅”,引申为角落;“遇”是牵着“禺”在路上行走,与人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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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萬”(万)字,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是蝎子的象形,但我们看它的金文字形之一 (图16),为什么不可以理解成“禺”戴上面具表演,或者表演时呲牙咧嘴的样子呢?古代舞蹈有所谓“万舞”,分为武舞和文舞两种,武舞手执兵器,文舞手执鸟羽和乐器,极有可能是模仿猕猴的表演而产生的舞蹈,只不过加以改进,庄严化、礼仪化了而已。

图16 金文

由“禺”和“心”组成的“愚”字,白川静先生在《常用字解》一书中总结得很好:“‘禺’似形示蹲坐着的、爬虫类的大头动物。与动作敏捷的动物相比,颙然(呆呆地坐着)的样子看上去比较愚钝。‘愚’原指动作迟钝缓慢,后来,智能方面的迟钝亦称作‘愚’。”“颙(yóng)”的意思就是大头,“颙然”形容头大而呆呆笨坐的样子。

“愚”作为自称的谦辞,比如对年轻于自己的同辈谦称“愚兄”,对自己的意见谦称“愚见”,即由此而来。想一想那只被人驱使、呲牙咧嘴、不情愿地表演的猕猴吧!就像大臣对国君自称“臣”,“臣”是低头竖目而视的样子,表示屈服;又如同古代男子谦称自己“仆”,“仆”是受过刑的男子双手持簸箕扬米去糠。“愚”和“臣”、“仆”的谦称原则都一样,极尽“贬己尊人”之能事,甚至不惜将自己贬作被驯化的猕猴!似乎越把自己贬得低越能表现出对对方的尊敬一样。中国人所谓的“礼貌原则”,真是缺乏平等精神。

再说“卑”。

“卑”当作谦辞,我们在古书中可以常常见到的用法是“卑职”,是下级官吏面对上司时的自谦之称。还有一个六字成语“卑之无甚高论”,意思是:我没有什么高明的见解和议论。“卑”这个字的字形很奇特,从字形上完全看不出跟卑贱、卑鄙等等词义有任何关系。那么,我们就从它最原始的字形开始分析吧。

“卑”的甲骨文字形 (图17),由上下两个部分组成,下部是“又”,即右手,上部到底是什么东西呢?古往今来的学者们在此发生了激烈的争论。“卑”的金文字形 (图18),下部是左手,上部的左边添加了一短横。“卑”的小篆字形 (图19),上部很明显可以看出变形得非常厉害。

图17 甲骨文

图18 金文

图19 小篆

《说文解字》:“卑,贱也,执事也。”许慎并且认为这个字从左手从甲,南唐学者徐锴沿袭了许慎的解释,并进一步加以解说:“右重而左卑,故在甲下。”“卑”的小篆字形下部是一只左手,古人以右为尊,以左为卑,因此徐锴才附会为“右重而左卑”,但“卑”的甲骨文字形的下部却明明是一只右手,金文字形中更是左、右手换来换去,没有一定之规。

那么,即使按照徐锴的解说,为什么卑贱的左手要位于“甲”下呢?清代学者徐灏在《说文解字注笺》中解释说:“甲乙之次甲为尊。”因此左手要位于“甲”下。清代语言学家王筠则在《说文句读》中说:“甲像人头,尊也。”而左手位于这颗尊贵的人头之下,因此称“卑”。

这些解释都是错误的,错误的源头在许慎。许慎误将小篆字形的上部认作“甲”,但东汉时期的许慎哪里见过直到清末才出土的甲骨文?甲骨文中“甲”的写法与“卑”的上部字符迥然不同。这就是造成错误的根本原因。

那么,“卑”的上部这个字符到底代表什么东西呢?这就是学者们争议的要点。

清末文字学家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一书中,认为“卑”是“椑”的古字。“椑(pí)”是椭圆形的盛酒器,又叫“椑榼(kē)”,只用来盛酒,不用来饮酒。因此,“卑”的甲骨文字形就像用左手持着盛酒器,用来为客人添酒。但不合常理的是,这个盛酒器未免举得过高,而且酒器中既然盛满了酒,应该用双手捧着才对,一只手怎么能够举得动?

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中则认为“卑”字的上部是一个“田”字,他说:“从田从又,实会执事田地之意。手在田地操作,人身则蹲踞在地,此卑下义所由生也。引申为卑贱。”但“卑”的甲骨文字形中上部的“田”字,中间的一竖往下出头,金文字形中左边还有一短横,实与“田”之形不符。

白川静先生在《常用字解》中照例有新说,他认为“卑”是一个会意字,乃“匙形加‘又’之形”,他接着说:“‘又’形示手,因此‘卑’形示手持带柄之匙。大匙之形为‘卓’,有卓越、优秀、高贵之义。手持小匙之形为‘卑’,因此,有卑下、低下、微小、卑屈之义。借匙的大小之别表现高卓与卑下。”这里的“匙”可不是今天说的钥匙,在古代,“匙”是食器,盛食物的器具。“匙”有长柄,上部“田”字下面出头的部分固然可以视为匙柄,但将上部的字形视为“匙”形却没有任何相像之处,更别说什么大匙、小匙了。

还有人认为“卑”的字形上部是一把带柄的扇子,用手持扇服侍主人,但是扇子的样子也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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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义光在《文源》一书中的解释最具说服力。他认为“卑”的字形上部乃是“缶”的变形。“缶(fǒu)”的本义是用杵棒捣泥,用来制作瓦器,而杵棒的另一个作用是筑墙、筑堤时用来夯实泥土。因此“卑”的整个字形会意为手持杵棒筑墙,引申为服劳役,也就是许慎所解释的“执事”,从事某一项工作;相应地,执事者也称为“卑”,指供役使的仆从。

“卑”字即由此而来,原指供役使、为主人工作的仆从,地位低贱的仆从即称“卑”。“卑”用作谦辞,就是遵循了“贬己尊人”的礼貌原则,将自己比作对方的仆从,愿意为对方效劳之意。事实也正是如此,“卑职”一词,是下对上的自谦之词,古代乃至现代的官场,将级别低的下级官员视作级别高的上级官员的仆从也并不为过,这是等级制的社会制度最显著的特点。

有趣的是“卑之无甚高论”这个六字成语。据《汉书·张释之传》载,中郎将袁盎向汉文帝推荐张释之,“释之既朝毕,因前言便宜事,文帝曰:‘卑之,毋甚高论,令今可行也。’”这段话的意思是:张释之朝见完毕,上前对汉文帝陈说利国利民的大道理,汉文帝一听就烦了,打断他的话,说:“低下一点,说些接近现实生活的道理,不要空发议论,说的话立刻就能实行。”唐代学者颜师古对“卑之,毋甚高论”一语注解说:“令其议论依附时事也。”

“于是释之言秦、汉之间事,秦所以失,汉所以兴者。文帝称善,拜释之为谒者仆射。”秦之所以失、汉之所以兴的道理对当下现实最有启迪作用,因此汉文帝龙颜大悦,立刻就升了张释之的官。

“卑之,毋甚高论”原来出自汉文帝之口,是对张释之的告诫之辞,到了后来,竟然成为“我没有什么高明的见解和议论”的自谦之词!汉语的演变真是神奇!宋代学者王楙(máo)在《野客丛书》中辨析道:“所谓‘卑之,无甚高论’者,文帝惧释之陈五帝三王上古久远之事,无益于时,故令陈今可行之说。释之遂言秦汉之事,文帝所以称善。则‘卑之,无甚高论’自是两句,今人作一句读之,所以失当时之意也。”

再说“敝”。

“敝”当作谦辞,最常见的用法是“敝人”。“敝人”本来形容受到蒙蔽因而德行不高之人,比如《后汉书·卓茂传》中记载的一则趣事:西汉末,卓茂担任密县县令,有一次,一个人来告状,声称卓茂属下的某亭长接受了他馈赠的米和肉,卓茂问他:“亭长为从汝求乎?为汝有事嘱之而受乎?将平居自以恩意遗之乎?”这三句问话的意思是:是亭长主动向你索要的吗?是你有事相求他才接受的吗?还是你闲来无事,自己因为情意馈赠他的呢?

这个人回答道:“往遗之耳。”是我主动去送给他的。卓茂说:“遗之而受,何故言邪?”你主动馈赠,他接受了,那你为什么还来告状?这个人又说:“窃闻贤明之君,使人不畏吏,吏不取人;今我畏吏,是以遗之,吏既卒受,故来言耳。”此人声称是自己害怕官吏才主动馈赠的。于是卓茂叹息着说:“汝为敝人矣。”你是一个受到蒙蔽因而德行不高的人。

接着卓茂讲了一番道理,大意是:做官之人不能仗着权势向人索求财物,但如果出于人与人之间的相亲相爱,则可以接受馈赠。“凡人之生,群居杂处,故有经纪礼义以相交接。汝浊不欲修之,宁能高飞远走,不在人间邪?”这个人之所以受到蒙蔽,就是因为没有想明白人与人之间以“礼”相交接的道理,此乃人情之常。

“敝人”一词即出自这个故事,原本是上级对下级、长辈对晚辈、有德行之人对无德行之人的评价,但是鉴于“贬己尊人”的礼貌原则,后人遂以“敝人”自谦,如同对对方说:和您相比,我德行很差。“敝人”一词的对象完全倒了个个儿,从评价别人到贬低自己,真是有趣!

其实“敝”当作谦辞,起源更早,春秋时期就已经开始使用了。据《左传·僖公二十六年》载,这一年夏天,鲁国大饥,齐孝公趁机率军侵犯鲁国北疆,鲁僖公派遣大夫展喜前去犒劳齐军,展喜对齐孝公说:“寡君闻君亲举玉趾,将辱于敝邑,使下臣犒执事。”“敝邑”即谦称自己的国家。这次入侵的结果是展喜凭借绝妙的外交辞令说退了齐孝公。

那么,“敝”为什么会被古人用作自谦之词呢?我们来看看“敝”的甲骨文字形之一 (图20),左边是“巾”,“巾”乃擦拭的布帛,右边是一只右手持着小木棍。甲骨文字形之二 (图21),左边的布帛上下添加了四个点,表示撕裂的布帛的碎片。

图20 甲骨文

图21 甲骨文

《说文解字》:“敝,帗也。一曰败衣。”败衣即破败、破旧的衣服,后面这个解释是“敝”的本义。至于解释成“帗”,《说文解字》:“帗,一幅巾也。”“帗(fú)”就是一块巾。

如此一来,一个令人费解的问题就出现了:“敝”的甲骨文字形中,人为什么手拿木棍去敲打这块巾呢?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将这块巾敲打以至于破烂就是“敝”的本义,可是,好好的一块巾为什么非要把它敲打破烂呢?这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吗?

晚清学者饶炯在解释“巾”字时解开了这个谜团:“巾之为物,或拭或覆,皆以幅布幅帛裂之。”章太炎先生也说:“衣败则绽裂不齐,布帛初成,幅端亦不齐,故义同矣。”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总结二位学者的意见为:“敝字当以一幅巾为本义,故许以帗释之。一幅巾乃由裂布帛而成……谓以手撕裂其布也。而于布帛,则有所损败矣。”

原来,许慎的两种解释“帗也”和“败衣”其实是一回事:制作一块巾,必须要将一整幅布帛撕裂开,因此“敝”的甲骨文字形中,手持的不是小木棍,而是可以撕裂布帛的木制刀之类的器具;撕裂布帛的时候会产生碎布屑,对于这一整幅布帛来说,“则有所损败”,因此引申为“败衣”,破烂的衣服。

“敝”作为自谦之词,即由此而来。在跟别人说话的时候,遵循“贬己尊人”的礼貌原则,自谦为“败衣”以及引申而来的德行不高之意,极力放低身段,其内在逻辑和上述的“愚”、“卑”如出一辙。

不过,我在《这个字,原来是这个意思》一书中曾经提出过一个更有趣的观点。许慎所解释的“敝,帗也”,“帗”还有一个义项,通“韨”。“韨(fú)”是古时衣裳前面用以遮盖的饰物,通常以熟皮制成,长至膝盖,所以又称“敝膝”或“蔽膝”,根据不同的身份和等级而有形制、颜色、图案的区别,比如缊韨(赤黄色的敝膝)、赤韨、绿韨等等,用于祭祀或者礼服。

“蔽膝”用动物的皮经熟制而成,熟皮子的最后一道工序是用小竹竿或木条拍打,除去绒毛中的灰尘或硝皮所用的米浆,然后再晾起除臭,这样一张皮子就制成了。我们看“敝”的甲骨文字形之二 (图21)和小篆字形 (图22),左边确实很像一张“蔽膝”。古人于是造出了这个字,来描述“蔽膝”制成的过程,再引申为如果用这种方法拍打衣物的话,就会使衣物破烂。

图22 小篆

顺便说一下:有人以为敝膝就是围裙,其实大谬不然。孔颖达在为《诗经·小雅·采菽》所作的“正义”中,引述了《易·乾凿度》的一段注:“古者田渔而食,因衣其皮,先知蔽前,后知蔽后,后王易之以布帛,而犹存其蔽前者,重古道,不忘本。”这并非是“重古道,不忘本”,而实在是上古时期遮羞物的遗留而已。敝膝很窄,而且长到可以遮住膝盖,不像围裙一样系在腰上,而是束到大带上,作为一种装饰,同时也是礼仪的要求。围裙,顾名思义,是围在腰上,便于工作。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穷困潦倒,在临邛卖酒的时候,司马相如亲自干活儿,腰间围的就是一条“犊鼻裈(kūn)”,形状很像牛犊鼻子的围裙。此乃贱者之服,因此卓文君的父亲卓王孙“闻而耻之”。

再说“鄙”。

“鄙”当作谦辞,最常见的自我称谓是“鄙人”,相信大多数人都耳熟能详,而且这个谦辞直到今天还在书面语中使用。不过“鄙”是一个后起字,“鄙”的本字是“啚”,读音相同。段玉裁感叹道:“鄙行而啚废矣。”说的正是后起字成为通用汉字,相反,本字却废弃不用的一种现象。

“啚”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汉字,凡是用“啚”作字符或有相近字符的字,比如啬、亶、廪、穑、墙等,都跟粮仓有关。

我们来看看“啚”的甲骨文字形之一 (图23),上部是带顶的粮仓之形,下部的“口”形不是表示嘴巴的“口”,而是表示人口聚集的城邑。再看“啚”的甲骨文字形之二 (图24),城邑移到了上部,下部谷仓的样子更是栩栩如生,中间的屋顶还画出了茅草之类的覆盖物。徐中舒先生在《甲骨文字典》中说:“像禾麦堆积于仓廪之形。”则将中间有覆盖物的屋顶看作了禾麦的形状。再看“啚”的金文字形 (图25),下部的谷仓之形更加规整,不仅有屋顶,还画出了四壁,不像甲骨文字形,感觉像是在郊外临时搭建的谷仓,说明古代粮仓的形制在这个字形中已经表现得相当完备。

图23 甲骨文

图24 甲骨文

图25 金文

《说文解字》:“啚,啬也。”这个解释很有趣,“啚”为什么可以释为“啬”呢?许慎又如此解释“啬”:“啬,爱濇也。”爱濇即爱惜,这是引申义,“啬”的本义是收获农作物。将小麦等农作物收入粮仓,顺理成章地引申为爱惜粮食,又引申为吝惜,过分爱惜自己的财物,当然就是“吝啬”了。不过从原始语义来看,“吝啬”最初倒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褒义词呢!

毫无疑问,古代的粮仓最初一定是就近建在郊外的农田旁边,这就是“啚”的甲骨文字形中的粮仓给人的感觉像是临时搭建的原因所在,由此而引申为城市之外的边鄙之地。“啚”的小篆字形 (图26),右边添加了一个“邑”,诚如甲骨文大家罗振玉所说:“考古金文都鄙字亦不从邑。从邑者后所增也。”其实后来增加的这个“邑”字纯属画蛇添足,因为甲骨文和金文字形中的那个“口”形已经表示城邑之意了。

图26 小篆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如此解释“鄙”字:“鄙,五酂为鄙。”这牵涉到周代的地方组织单位。据《周礼》记载,周代有“遂人”一职,职责是“掌邦之野”。“邦之野”泛指邦国的郊外、野外。周代对地方组织单位的规定是:“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皆有地域,沟树之,使各掌其政令刑禁。”

这六等行政区域的划分都是位于邦国之外的郊野,而且根据由近及远的原则分别称为邻、里、酂(zàn)、鄙、县、遂。五家叫“邻”,设邻长一名;五邻即二十五家叫“里”,设里宰一名;四里即一百家叫“酂”,设酂长一名;五酂即五百家叫“鄙”,设鄙师一名;五鄙即二千五百家叫“县”,设县正一名;五县即一万二千五百家叫“遂”,设遂大夫一名。“遂”最远,远至邦国百里之外二百里之内。各行政区划之间以沟为界,沟上还要种树,此之谓“沟树之”。

顺便说一下:相应于邦国之外,邦国之内的行政区域划分也分六等,分别为比、闾、族、党、州、乡。《周礼》中规定:“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受;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赒;五州为乡,使之相宾。”

五家叫“比”,设比长一名,使之互相担保不犯罪;五比叫“闾”,二十五家为一闾,设闾胥一名,宅舍破损者使之相受寄托;四闾叫“族”,一百家为一族,设族师一名,有丧事时使之互相帮助;五族叫“党”,五百家为一党,设党正一名,有灾祸时使之互相救援;五党叫“州”,二千五百家为一州,设州长一名,赒(zhōu),周济,有急难时使之互相周济;五州叫“乡”,一万二千五百家为一乡,设乡大夫一名,职责是要以宾客之礼对待乡里的贤者,并负责向朝廷推荐,此之谓“使之相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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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乃产粮和储粮之地,周代因此将分封给王室子弟和卿大夫的采邑称作“都鄙”,“都”是国都,以此为界,“都”外的“鄙”负责供给粮食和各种出产,所以采邑又称“食邑”,王室子弟和卿大夫以之为食之邑。居住在这些地方的人当然就被称作“鄙人”。《荀子·非相》篇中描述楚国名相孙叔敖的卑贱出身,写道:“楚之孙叔敖,期思之鄙人也。”楚国有期思城,孙叔敖原本是居住在期思城外郊野之中的“鄙人”。

大约到汉代,人们开始用“鄙人”、“鄙夫”来作为自谦之词,谦称自己是郊野之人,不懂礼仪。据《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载,汉文帝听冯唐讲述战国名将廉颇和李牧的为人,悠然神往,忍不住拍着大腿说:“嗟乎!吾独不得廉颇、李牧时为吾将,吾岂忧匈奴哉!”冯唐讽刺他说:“陛下虽得廉颇、李牧,弗能用也。”汉文帝闻言大怒,过了良久,召见冯唐,质问他为何公然当众羞辱自己,冯唐回答道:“鄙人不知忌讳。”

冯唐世居赵国的代地,离汉代的都城长安自然极远,因此冯唐自称“鄙人”,相对于长安而言的郊野之人。在冯唐是实指,后人则将之抽象化,不管是否郊野之人出身,统统自称“鄙人”或“鄙夫”了。“鄙”作为谦辞,即由此而来。

再说“窃”。

“窃”当作谦辞,最常见的用法是“窃以为”,教科书中常常翻译成“我以为”。有人不明白“窃”已经包含有“我”的意思,写文章时想当然地在前面再加上一个主语“我”,变成了“我窃以为”,徒惹人笑。

《战国策·赵策》中的名篇《触龙说赵太后》简直就是“窃”这个谦辞的模范文本。在这篇短短的文章中,“窃”的用法共出现了三次之多,而且都出自向赵太后劝谏的左师触龙之口。

触龙刚见到赵太后时说:“老臣病足,曾不能疾走,不得见久矣。窃自恕,而恐太后玉体之有所郄也,故愿望见太后。”“郄”通“隙”,身体不舒服的委婉说法。触龙这段话的意思是:老臣我得了足疾,连快步走都不能,很久没有来看太后您了。我私下里自己原谅自己,可是又担心太后的玉体有什么不舒服,因此希望能来拜见太后。

在随后二人的对话中,触龙又说:“老臣贱息舒祺,最少,不肖,而臣衰,窃爱怜之。愿令得补黑衣之数,以卫王宫。”“贱息”是对自己儿子的谦称;“黑衣”指赵国的宫廷侍卫,因赵国王宫宿卫常穿黑衣,故名。触龙这段话的意思是:老臣我的儿子舒祺,年龄最小,不长进,而我又老了,私下里非常疼爱他。希望能替他补上黑衣侍卫之数,保卫王宫。

触龙向赵太后进谏时又说:“老臣窃以为媪之爱燕后贤于长安君。”赵太后的女儿嫁到燕国做皇后,故称“燕后”;长安君是赵太后最溺爱的小儿子;“媪(ǎo)”是对年老妇女的尊称。触龙说:“老臣我以为太后您爱燕后更甚于爱长安君。”

触龙的三段话中,分别出现了“窃自恕”(我私下里自己原谅自己)、“窃爱怜之”(我私下里疼爱他)、“窃以为”(我私下里以为)这三种以“窃”自谦的语句,触龙是赵国大臣,他对比自己地位高的太后说话方才用到“窃”字,可见“窃”作为自谦之词,只能用于下对上,引申也可以用于平辈之间。

那么,今天当作偷窃的这个不名誉的字眼,为什么可以用作谦辞呢?

甲骨文和金文中都没有“窃”这个字,“窃”的小篆字形 (图27)非常复杂,也非常有意思。这个字由四部分组成:穴,廿,米,禼。前三个部分都容易理解:“穴”当然指洞穴或窟窿;“廿”并不是当作二十讲的那个“廿(niàn)”,而是如图28所示,《说文解字》称是“疾”的古字形,也就是快速之意;“米”是谷物的总称。

图27 小篆

图28

第四个字符“禼(xiè)”就比较复杂了。《说文解字》:“禼,虫也。”谷衍奎《汉字源流字典》认为:“是头足尾俱全的爬虫形。大概与萬(万)是一个字,也是蝎子形。”并进而解释其上的“廿”为“由禼字头上的一部分(蝎子的前螯)脱落而来的”。白川静先生在《常用字解》中则认为:“‘禼’表示小虫汇集一处。穴仓中贮藏的米中聚集了大量的蠹虫,大肆偷吃藏米,谓‘窃’,有偷偷地、偷窃之义。”

不过,“禼”的古文字形却是狒狒的称谓。狒狒和猩猩同属猿猴类,联想一下我们在解读“愚”字时对“禺”这个字符的分析,“禼”的古文字形也许应该理解为被驯化的狒狒。

综上所述,如果把“禼”释为爬虫或蠹虫,那么“窃”字的本义就如同白川静先生所说,是蠹虫偷米吃,会意为钻穴盗物。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中也认为是“虫私食米”。《说文解字》:“窃,盗自中出曰窃。从穴从米,禼、廿皆声。廿,古文疾。”这是“窃”的引申义,从虫吃米引申表示人的偷窃行为。

清代学者王绍兰说:“此谓穿窬之盗,故从穴。穴中施米,明其所窃者米。自穴入者仍自穴出,遗有粒米,狼戾穴中,故谓之窃。”“穿窬(yú)”指穿墙为洞和爬墙而过两种偷窃行为;“狼戾”是形容偷米之后散乱堆积、一片狼藉的景象。

清末民初学者陈衍则解释“廿”这个字符说:“窃物非速不可,从廿,取其疾义,非取其声。”

如果把“禼”释为狒狒,那么“窃”的本义就是指被人驯化并且从事表演的狒狒或猩猩饥饿难耐,偷偷去米仓中偷米吃。这一幕场景一定给古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此才用以比附人的偷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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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的行为是偷偷进行的,是乘人不知暗中进行的,因此引申为“私下”之义,这就是“窃”作为谦辞的来龙去脉。“窃以为”如同说:我的看法不一定正确,因此将我私下里的思考所得提供给您,供您参考。

有的读者朋友可能会产生这样的疑问:“盗”和“窃”都是偷窃行为,为什么不用“盗”作谦辞,偏偏只用“窃”作谦辞呢?这是因为“盗”的行为严重,而“窃”的行为轻微。战国时期魏国改革家李悝制定的中国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法经》,共分六篇,前两篇即为盗法和贼法,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但是却没有关于“窃”的法律,可见二者的区别。

在下

最后说两个字的谦辞“在下”。

“在下”是一个直到今天还在使用的自谦之词,但这个词的词源却从未搞清楚过。大部分辞典都解释为古时饮宴等场合的坐席,尊者在上,卑者在下,故用作自谦。台湾教育部辞典则解释为“称自己处于下贱的职位”。这些解释都缺乏有力的文献支持,要么属于臆测,要么属于引申义。

其实,“在下”一词出自《诗经》,而且跟古人的一种服饰密切相关。

《诗经·小雅·采菽》是一首赞美诸侯来朝之诗。为便于读者朋友理解“在下”一词的语意,谨将全诗录于下,每节后面的白话译文出自台湾学者马持盈先生之手,为节省篇幅,疑难字词不再另外注释:

采菽采菽,筐之莒之。君子来朝,何锡予之?虽无予之,路车乘马。又何予之?玄衮及黼。

采了大豆,用筐筥把它盛住。君子来朝,用什么东西赏赐给他们呢?虽然没有赏赐,但是已经给过路车乘马了。另外还给有什么呢?还给过他们以玄衮(gǔn)与黼(fǔ)裳。

觱沸槛泉,言采其芹。君子来朝,言观其旂。其旂淠淠,鸾声嘒嘒。载骖载驷,君子所届。

在涌腾的泉水那边,可以采取芹菜。在君子来朝的时候,可以看见他们的旗帜。他们的旗帜,淠淠(pèi)的飘动,铃声和谐而合拍。及至看见了两服两骖(cān)的马车,君子便到了。

赤芾在股,邪幅在下。彼交匪纾,天子所予。乐只君子,天子命之。乐只君子,福禄申之。

赤芾蔽于膝股,布幅斜缠着下腿,束扎得紧紧整整的,不敢有一点松懈,因为这些饰物,是天子所赏赐的。和乐的君子,是天子所命令的。和乐的君子,承受了多多的福禄。

维柞之枝,其叶蓬蓬。乐只君子,殿天子之邦。乐只君子,万福攸同。平平左右,亦是率从。

柞树的枝叶,很是茂盛。和乐的君子,能够镇守天子的邦国。和乐的君子,为万福之所同聚。他的左右的干部,也都有治事的才具,恪尽职责。

汎汎杨舟,绋纚维之。乐只君子,天子葵之。乐只君子,福禄膍之。优哉游哉,亦是戾矣。

那飘浮的杨舟,有绋纚(fú lí)来维系。和乐的君子,有天子来节制。和乐的君子,有优厚的福禄。优哉游哉,可算是极人世之幸福了。

此诗第三章铺排了诸侯朝见天子时的情景:“赤芾在股,邪幅在下。彼交匪纾,天子所予。乐只君子,天子命之。乐只君子,福禄申之。”

“芾”通“韨(fú)”,熟皮制成,用于祭祀、朝见等隆重场合,遮在礼服的膝前,故又称“蔽膝”。红色的蔽膝即“赤芾”,乃大夫以上所服,再细分的话,“天子纯朱,诸侯黄朱”。《毛传》(西汉初年,大毛公毛亨、小毛公毛苌所传的《诗经》称“毛诗”,“毛诗”就是《诗经》的《毛传》)称“大夫以上,赤芾乘轩”,《采菽》一诗中诸侯朝见天子而“赤芾在股”,就是这种礼仪的生动呈现。

“邪”通“斜”,古人用一块布斜着裹在小腿上,这就叫“邪幅”。《毛传》:“邪幅,偪也,偪所以自偪束也。”“邪幅”又称“偪(bī)”,取其紧裹在小腿上,逼束之意。郑玄进一步注解说:“邪幅,如今行縢也,偪束其胫,自足至膝,故曰在下。”汉代时称“行縢(téng)”,也就是后世所说的裹脚布,紧紧裹着脚,以便于腾跳,故称“行縢”。

“在下”一词即出自“邪幅在下”。郑玄说:“彼与人交接,自偪束如此,则非有解怠纾缓之心,天子以是故赐予之。”这是说诸侯与人交接之际,深自约束自己,一切都要按照礼制来行事,不能逾礼,治理政事的时候也就不会有懈怠舒缓之心,因此天子才会赐予“赤芾”和“邪幅”,“彼交匪纾,天子所予”就是这个意思。“在下”因此引申为人际交往时的谦辞,其实本义是像紧紧的裹腿布一样,“逼束”自己依礼行事而不能失礼。

这就是“在下”这一谦称的词源,后人将其外延扩大,任何人都可自称“在下”,但是天子赏赐诸侯的“邪幅在下”这一礼仪却早已不为人所知了,以至于竟然被今人误解为坐席的尊卑之次,真是令人浩叹!不过由此也可以看出,古人重视礼仪一至于此,是今天的人们所不可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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