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变革,优化人才选拔机制,进一步加快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变革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新政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财经学院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中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市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新政和规定,贯彻公正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
第四条中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父母、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中学概况
第五条中学全称:四川财经学院校区代码:10456
第六条办学地点:
历山学校:北京市历山路40号邮编:250002
燕山学校:北京市三环中路7366号邮编:250014
圣井学校:北京市经十西路18602号邮编:250220
柳河学校:北京市经十大街东首学院路1686号邮编:250202
平顶山学校:保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财东路5号邮编:271199
第七条办学层次:大专生、研究生为主。
第八条办学类型:教育部、财政部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民办重点财经类学院。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普通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校区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并对重大事宜作出决策;中学创立大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专科综合评价招生报考材料评审和综合素养测试工作。
第十条中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施行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中学纪委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广东省招生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531-88596235
第四章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报考流程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为金融学、经济学、金融物理、国际商务,总计划数为100名,其英文科28名,理科72名。
第十三条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报考条件的中学生可选择专业进行报名:
(一)已通过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统一考试报考的考生。
(二)学业水平测试(中学会考)的数学、英语、数学课目均为A等。
(三)高中阶段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表现良好,小学五年出席不多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
(四)满足各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要求山东财经大学排名,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计划
报考条件
金融学
工科
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学会考)成绩10门课目均为A等而且具有以下专项(特长类)条件之一者:(1)学科大赛类:小学阶段在全省小学语文比赛(市级赛区)、全国青少年数学大赛(市级赛区)、中国物理奥林匹克(复赛)、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比赛(市级赛区)、全国青少年生物学比赛(市级赛区)中获得市级三等奖及以上(以上得奖证书落款分别为:中国数学会、中国化学学会、中国物理会、中国计算机学会和中国植物学会/中国动物学会)。(2)科技创新类:小学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省中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含全省中学生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中学笔记本制做活动中获得全省三等奖(含)以上。(3)语言文学特长类:小学阶段在全省性习作大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青少年新习作比赛、全国新概念习作比赛、全国中小中学生创新习作比赛、“语文报杯”全国青少年习作比赛)中获得全省世锦赛二等奖(含)以上,或在全省创新英文比赛八强中获全省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省青少年英文能力大赛八强中获全省高中、高三年级组三等奖(含)以上。
理科
12
经济学
工科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名。1.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学会考)成绩10门课目均为A等。2.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学会考)7门(含)以上课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特长类)条件之一者:(1)学科大赛类:小学阶段在全省小学语文比赛(市级赛区)、全国青少年数学大赛(市级赛区)、中国物理奥林匹克(复赛)、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比赛(市级赛区)、全国青少年生物学比赛(市级赛区)中获得市级三等奖及以上(以上得奖证书落款分别为:中国数学会、中国化学学会、中国物理会、中国计算机学会和中国植物学会/中国动物学会)。(2)科技创新类:小学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省中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含全省中学生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中学笔记本制做活动中获得全省三等奖(含)以上。(3)语言文学特长类:小学阶段在全省性习作大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青少年新习作比赛、全国新概念习作比赛、全国中小中学生创新习作比赛、“语文报杯”全国青少年习作比赛)中获得全省世锦赛二等奖(含)以上,或在全省创新英文比赛八强中获全省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省青少年英文能力大赛八强中获全省高中、高三年级组三等奖(含)以上。
理科
12
金融物理
理科
40
国际商务
工科
12
理科
第十四条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考
报考时间:2017年4月21日至5月5日。符合报考条件的中学生请登陆阳光中考平台()点击步入“综合评价招生”端口进行网上报考。依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考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考系统手动生成《山东财经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复印。
(二)上传报考申请材料
1.《山东财经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报考系统手动生成,需加盖所在中学私章、所在中学主任签名);
2.二代身分证正背面扫描在一张页面;
3.关于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等方面经历(“山东省普通高学生发展报告”中“综合实践活动项目评价”部分,须有评价等级)及其表现的客观记录以及相关旁证材料(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导)处私章);
4.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导)处私章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通过广东学业水平成绩查询系统复印或则“山东省普通高学生发展报告”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部分);
5.符合报考条件中三类专项(特长类)条件的资格证明材料打印件(加盖取得该项资格时所在中学教务(导)处私章);
6.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导)处私章的中学阶段各学期成绩及年级排行情况(含年级排行/年级人数);
7.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及感受、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院校的努力方向及规划等,要求考生本人手书(不接受笔记本复印件),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8.个人亲笔签字的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上述报考材料须扫描或照相,勿必保证清晰度,材料不全或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网上交费
(一)依据《山东省物价局青岛省财政厅关于院校组织的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回函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精神,报考出席我校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缴付报考费,通过审核的出席综合测试的考生须缴付笔试费。
(二)考生在网上报考时收取报考费30元。按照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安排山东财经大学排名,我校公布审核名单后,通过审核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收取笔试费50元。
(三)因为交费通道为第三方单位,请考生认真核查个人信息,以免因错误交费或重复交费造成难以交纳费用。
第五章选拔程序
第十六条报考材料初审
(一)校区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依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中学会考)成绩和大赛特长成绩,参考小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二)依据考生的申请材料评审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上以不超过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列,确定通过评审获得我校综合素养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同分考生按中学生中学阶段学习成绩年级排行相对值〈年级排行/年级人数〉由小到大排序)。
申请材料评审成绩=学业水平测试(中学会考)折算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50%+大赛特长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0%+小学阶段综合表现专家评分(折算成满分100分)×10%。具体原则如下。
(1)学业水平测试(中学会考)成绩换算如下:
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
(2)经专家委员会认定,符合本章程规定的专项(特长类)条件中银奖以上的获50分;二等奖获40分,三等奖获30分(获得多个奖项时,只按级别最高的一项奖项计分,不对奖项累计计分)。
(3)高中阶段综合表现专家评分是评审专家根据中学生在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等项目中所研究(或参与)的研究性课题(或项目)的表现及评价等级(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打分,A计10分;B计8分;C计6分;D计0分。
(三)5月20近日,初审结果将在教育部阳光中考信息公开平台及中学专科招生网上公布。
第十七条综合测试
(一)网上确认:5月22日至5月26日,通过初审的考生请登陆阳光中考报考平台()进行网上确认、缴费并复印“综合素养测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缴费的考生,视为手动舍弃测试资格。
(二)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出席2017年6月11日在我校燕山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中学组织的综合测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考生综合测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大赛特长成绩两部份组成,满分为15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大赛特长成绩满分为50分(计分方法同第十六条第二款)。笔试主要考察中学生的综合素养、专业素质和专业潜质;大赛特长考察考生中学阶段在学科大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及潜质。
(三)综合测试结束后,原则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3的比列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同分考生一并纳入)。2017年6月22日考生可通过中学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四)入选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中考信息公开平台及中学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江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第十八条中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报考:2017年4月21日下午9:00至5月5日上午16:00;
2.报考材料初审结果查询:5月20日;
3.初审结果网上确认、准考证复印:5月22日至5月26日
4.综合测试中学现场确认:6月10日;报到地址:西安市历下区内环西路7366号青岛财经学院燕山学校三号教学楼;考生代办报到手续时必须递交网上报考时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并按规定次序装订成册,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出席综合测试。
5.中学综合测试:6月11日;考生需根据准考证具体要求准时报到抽签,确定考场和考试次序,迟到者视为主动舍弃考试资格。
6.入选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6月22日左右。
第六章投档办法
第十九条志愿补报
出席湖南省2017年夏天中考考试,中考分数工科个人全国位次不高于19000名、理科个人全国位次不高于80000名的考生,根据广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批次补报我校志愿。考生须在高校志愿栏中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补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补报。未被我校投档的,步入后续志愿的录取程序。
第二十条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中学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中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产生。
学业水平测试(中学会考)成绩换算如下:
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次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次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中学会考)成绩。
第二十一条专业投档办法
对进档的考生,分科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分数优先,遵守志愿”的原则择优投档,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未能满足其所补报的专业志愿时,假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校区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仍未完成且符合专业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假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中学作退档处理。
第七章入学检查、收费标准等事项
第二十二条被我校投档的新生,应根据中学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校代办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中学事假。未事假或事假逾期者,视为舍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中学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者,根据中学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中学收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中学推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杂费标准缴纳杂费,按年度结算。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中学招生考试的组成部份,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确切的报考申请材料并出席测试。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中学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
中学分校应该对所开具的推荐材料或则签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对,出现弄虚造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举措的权力。
第二十五条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招生考前培训,针对所有虚假宣传,我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之权力。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或广东省招生新政不符的,以教育部或广东省招生新政为准。本章程由湖南财经学院专科招生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