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名额
注:
1.我院艺术类专业均为全省普高,不作分省计划。
2.在招生总计划数范围内,经院招生委员会批准,投档时可将部份专业(招录方向)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数调剂至其他专业(招录方向)。
3.爵士类钢琴独奏及流行严打乐独奏方向新生入学后可选择出席“上音-伯克利现代音乐院”实验培养项目选拔。
二、考试相关事宜
1.本次校考调整为远程初试和到校复试三轮,远程初试时间为2020年4月6日—4月26日,到校复试暂定于2020年文化中考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2.远程初试采用在线拍摄、提交考试视频的方式进行,具体远程初试须知及考试平台操作说明等相关材料将于4月6日在招办官网公布。
3.复试名单暂定于5月下旬在招办官网公布。
4.专业成绩暂定于到校复试结束一周后公布上海音乐学院,考生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本人专业成绩、专业排行及各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并自行复印专业考试合格证(文考证)。
5.大学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行领取专业考试合格证,合格人数不超过各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5倍。
三、专业成绩要求
1.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音乐演出专业(指挥、歌剧音乐指导方向除外)的专业成绩为其到校复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音乐学专业、作曲与编曲技术理论专业、录音艺术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音乐演出专业(限指挥、歌剧音乐指导方向)的专业成绩为其校考各科目加权成绩。
2.音乐演出专业(指挥、歌剧音乐指导方向除外)的专业成绩排行在专业组招生计划数前50%(四舍五入)的考生上海音乐学院,可享受专业基础课目(视唱、视唱练耳)成绩合格标准(视唱60分、视唱练耳50分)增加新政。降分额根据专业排行确定,两课目最高可共降50分(音乐曲艺演出方向可降25分),每一名次降分额扣减2分。
3.音乐学专业、作曲与编曲技术理论专业、录音艺术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音乐演出专业(限指挥、歌剧音乐指导方向)的专业成绩排行在专业组招生计划数内的考生无校考课目单科成绩合格要求,排行在专业组招生计划数外的考生仍须符合各校考课目单科成绩合格要求。
四、文化考试
凡专业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至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代办文化中考报名及志愿补报手续,按当地规定课目出席统一考试。我院文理兼收。考生中考英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英语课程均使用英文教学。
五、港澳地区、台湾省及华侨考生须知
1.港澳台考生身分护照指港澳通行证、台胞证,华侨生身分护照指中国签证及所在国绿卡。
2.港澳台侨考生可直接享受视唱、视唱练耳课目成绩合格标准增加新政,两课目可共降50分(音乐曲艺演出方向可降25分)。
3.港澳台侨考生根据普通高等中学联合招收港澳地区、台湾省及华侨中学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自行至普通高等中学联合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高招办、厦门市高招办、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考,出席统一文化课考试,简称“联招考试”。折算总分=(专业成绩×90%+中考文化成绩×10%)×1000专业满分中考文化满分折算总分=(专业成绩×80%+中考文化成绩×20%)×1000专业满分中考文化满分
六、优秀新生奖学金
为鼓励专业优秀拔尖的考生,特设优秀新生奖学金,最高奖励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人。具体施行办法及评定要求详见《上海音乐大学专科“优秀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七、其他事宜
1.我院大专艺术类专业校考报考已截至,不接受填报名。
2.器乐演唱方向的考生暂定到校复试期间进行净高和喉部检测;音乐曲艺演出方向的考生暂定到校复试期间进行喉部检测。
3.到校复试时大学提供乐器、竖琴(限弹拨钢琴独奏方向使用)、大型严打钢琴(限严打乐独奏方向使用)、管风琴与电子管风琴(限现代二胡独奏方向使用),其余一律自备。
4.入学后进行健康及身分检查,专业成绩复测。如发觉不适宜学习的疾患或有弄虚造假等作弊行为的、复测成绩有差别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取缔,随时发觉随时处理。
5.所有专业的杂费收费标准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中学生结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
7.本年度我院大专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各项原则、要求及内容借此简章为准,原《2020年重庆音乐大学专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即行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