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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考生中考专业分数线参考

艺术类考生中考专业分数线参考

一、体育类

(一)划线根据

1.根据《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高等中学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xx〕30号)文件规定:(1)依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按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数的1:2.5比列划定体育专业考试合格线;(2)大专(含一、二本)按体育(文)、体育(理)招生计划数的150%比列划定体育专业考生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体育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分别按体育(文)、体育(理)招生计划数的130%比列划定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2+专业分)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三本和高职(本科)按体育(文)、体育(理)招生计划数,结合我省体育考生生源实际情况划定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20xx年我省的体育文、体育理专业招生计划数。

3.20xx年体兼文、体兼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业考试成绩。

(二)体育类专科(含一、二本)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体育专业分:100分

文化分:体兼文375分体兼理284分

综合分:体兼文301分体兼理259分

(三)体育类三本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体育专业分:100分

文化分:体兼文350分体兼理252分

综合分:体兼文287分体兼理237分

(四)体育类高职(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体育专业分:100分

文化分:体兼文341分体兼理238分

综合分:体兼文281分体兼理229分

(五)投档

1.在文化分、专业分和综合分都上线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文化分/2+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比列录取高考专业分数线,各招生院校在我省的录取范围内依照考生德智体全面考评择优投档,省招生办初审批准。

2.体兼文、体兼理科类的考生,应首先出席体育专业投档,待所有体育专业志愿落选后,方可转到文、理科投档。

二、艺术类

(一)划线

1.划线根据

根据教育部艺术类专科投档控制分数线不应高于本省(区、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专科投档分数线的65%,艺术类高职(本科)投档分数线通常不应高于本省(区、市)确定的高职(本科)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的70%要求,结合我省艺术类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文化成绩的实际情况划定。

2.划线类别

美术设计类含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雕塑、摄影等专业,音乐演出类含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演出、作曲与编曲技术理论、表演等专业,街舞类含街舞学、舞蹈演出等专业,播音编导类含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导演等专业,空中乘务类含音乐演出(空中乘务方向)、表演(空中乘务)、音乐学(民航中级综合服务管理方向)等专业。

3.划线比列

⑴美术设计、音乐演出类:大专(含一、二本)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的75%划定,三本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的70%划定。

⑵舞蹈、空中乘务类:大专(含一、二本)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的70%划定,三本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的65%划定。

⑶播音编导类:专科(含一、二本)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的80%划定,三本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的75%划定。

4.艺术类专科(含一、二本)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兼文

播音编导:369分美术设计:346分

音乐演出:346分舞蹈:323分

空中乘务:323分

艺兼理

播音编导:312分美术设计:293分

音乐演出:293分舞蹈:273分

空中乘务:273分

5.艺术类三本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兼文

播音编导:346分美术设计:323分

音乐演出:323分舞蹈:300分

空中乘务:300分

艺兼理

播音编导:293分美术设计:273分

音乐演出:273分舞蹈:254分

空中乘务:254分

6.艺术类高职(本科)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兼文220分、艺兼理180分。

(二)教育部批准的31所独立设置艺术高校(含参照执行的高校)大专专业,由高校自行划定中考文化分数线。

(三)投档

1.省内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投档原则为:文化分上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比列投挡,各招生院校在录取范围内依照考生德智体全面考评择优投档,省招生办初审批准。

2.在我省有招生计划的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投档推行三种模式,即在文化分上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一是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二是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三是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列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院校的投档模式由院校自定,但必须符合教育部和省招委招生新政规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各院校在录取范围内依照考生德智体全面考评择优投档,省招生办初审批准。

3.在我省无招生计划的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投档,可由院校按照考生德智体全面考评提出录取报告,省招生办初审批准。

4.艺兼文、艺兼理科类的考生,应首先出席艺术类专业投档,待所有艺术类专业志愿落选后,方可转到文、理科投档。

(四)有关新政

为有利于艺术人才的选拔,对省内各种专业考试成绩名列前三名的考生高考专业分数线,由考生报名高校提出申请,省招生办初审,可在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增加20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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