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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发资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展销售服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资管均衡精选1年期混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人变更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11.2108:10

公告发送日期:2022年11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管理人信息

3 离任基金管理人相关情况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产品为管理人依据《适用于《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操作指引》进行监管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人数量经中国证监会备案的不限于200只,并符合《基金法》等有关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特别公告。

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21 日

关于广发资管现金增利收币

关于资管计划推出销售及服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决定自2019年起,广发资管现金增值型货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体计划”)将开展销售服务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产品范围

广发资管现金增值型货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代码:873001)

2.活动时间

2022年11月21日(含)至2022年12月31日(含)。

3. 评分优惠内容

活动期间,本次集合计划销售服务费率由0.25%下调至0.15%。优惠利率如有调整,管理员将另行公告。

4. 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原销售服务费率或其他详情,请仔细阅读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信息摘要等法律文件(更新)。

2、投资者可登录管理人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管理人指定客服电话(95575)进行咨询。

3、管理人负责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本公告的相关内容进行解释。

风险提示:管理人本着敬业、诚实、审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集合计划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集合计划一定会获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返回。投资者购买本集合计划并不代表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于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集合计划的份额不等于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投资本计划前,投资者应仔细阅读本计划的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充分了解本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别公告。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21 日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广发资管现金增值货币型集合资产

关于开通管理计划每日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发送日期:2022年11月21日

一、公布基本信息

1、每日申购赎回(兑换、定期定投)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市日办理股票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管理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本集体合同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的除外。

集体合同生效后广发证券网上交易,如有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市日、开市时间作出相应调整,但应按照《信息披露声明》执行之日前。本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每日订阅业务

2.1 认购金额限制

1、本集合计划的初始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投资者从当期分配的集体计划收益中回购股份时,不受最低认购额限制。管理员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集合计划的首购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申请多次申购,单个投资者累计持股有上限。接受投资人申购后,其份额超过集合计划总份额的50%。

2. 管理人可就集体计划单次申购申请额度设定上限。具体规定参见招股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管理人可以规定集合计划的每日累计认购额、净认购额,以及单个账户的单日累计认购额、净认购额、单次认购额上限。具体规定参见招股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股上限。具体规定参见招股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管理者可以规定本次集体计划的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参见招股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管理人在受理认购申请对现有股东利益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时,应当对单个投资者认购金额设置上限或对集合计划采取每日净认购比例限制,拒绝大额-限额采购,暂停集体计划。认购等措施切实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管理者可以根据投资运作和风险控制的需要,采取上述措施控制集合计划的规模。具体规定以管理人的相关公告为准。

7、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管理人可以调整上述认购金额的数量限制。调整实施前,管理人应当按照《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2.2 认购费率

此集体计划不收取订阅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3 其他与认购有关的事项

(1) 投资者可通过手动申购和自动申购两种方式购买计划股。自动申购是指技术系统自动生成集合计划申购指令,将投资者资金账户中的可用资金转换为集合计划份额。自动订阅方式以外的订阅方式为手动订阅。

选择自动申购方式的投资者可以设置资金账户预留资金额度。自动认购结束时,超出预留资金额度的资金可用于自动认购计划份额。资本项目备付金最低限额为1000元。

当日提交的自动购买申请不可撤销。

本集体计划支持手动订阅和自动订阅订阅。投资者报名认购本集合计划股份后,默认设置为采用自动认购方式认购。具体以销售代理提供的申购方式为准。

(二)管理人接受一个或者多个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个投资者持股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的,管理人可以拒绝或者暂停接受该投资者的申购应用。

3、每日赎回业务

3.1 赎回股份的限制

单位持有人在代销机构赎回时,本集合计划每次赎回申请不得少于1个单位。

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赎回股份数量限制。调整实施前,管理人应当按照《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3.2 赎回费率

此集体计划不收取赎回费。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集体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集体合同约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应当向单个集体计划单位持有人申请赎回超过集体计划股份总数1%(指集体计划股份总数1%以上)的集体计划股份计划的总股本)以上部分)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上述赎回费将全部计入集体计划财产。除经管理人、托管人确认上述行为不利于集体计划利益最大化的情况外:

(1) 集合计划持有的现金、央行票据、政策性理财等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金融工具合计占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比例小于5%且偏离程度为负时间;

(2) 当前 10 名集合计划股东持有本集合计划股份总数超过本集合计划股份总数的 50%,且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包括现金、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和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比例小于10%且偏差为负的。

3.3 与赎回有关的其他事项

(1) 投资者赎回计划股份有两种方式:手动赎回和自动赎回。自动赎回是指投资者在交易时段发出购买证券、认购、配股等资金使用指令时,技术系统自动触发赎回指令广发证券网上交易,将集合计划份额转换为投资者资金账户中的可用资金。自动赎回以外的赎回为人工赎回。

当日提交的手动赎回申请可在管理员指定时间内撤销,当日提交的自动赎回申请不可撤销。

本集合计划支持两种赎回方式:手动赎回和自动赎回。投资者报名认购本集合计划股份后,默认设置为自动赎回赎回。具体以代销方式提供的赎回申请为准。

(二)为公平对待集合计划股东的合法权益,本集合计划单个股东单日申请赎回超过集合计划股份总数10%的集合计划股份的,日,管理人可以采取延期处理部分赎回申请或延迟支付赎回资金的措施。

4.日常转换业务

4.1 其他与转换有关的事项

本集体计划暂未开通改装业务。

集合计划日后如开通转换业务,管理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合计划合同约定的规定予以公告。

5、定投业务

集体计划暂未开通定投业务。

集合计划未来如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合计划合同的规定进行公告。

6、基金代销机构

6.1 异地销售代理

6.1.1 直销组织

没有任何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