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通用事务文书包括以下几种:
1. 计划:计划是单位或个人对未来整体性工作、活动或发展目标的初步设想和安排。
2. 总结: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教训的文字资料。
3. 报告: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传达上级指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的一种应用文。
4. 请示: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
5. 批复:批复是上级机关针对下级机关的请示问题给予的答复或指示。
6. 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是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或决定事项的公文。
7. 意向书:意向书是双方表示意思一致的初步协议,是一种非正式的协议,一般在项目的初步阶段使用。
8. 合同:合同是双方就某项经济活动(如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后,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的协议。
9. 申请书:申请书是一方(申请者)向另一方(受理者)提出有关请求的专用文书。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事务文书的种类和具体名称可能会因不同的场合和需求而有所不同。
常用通用事务文书包括以下几种:
1. 计划:计划是单位或个人对未来整体性工作、活动或发展目标的初步设想和安排。
2. 总结: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教训的文字资料。
3. 报告: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传达上级指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的一种事务文书。
4. 请示:请示是下级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是上行文中最广泛、最经常、最简便的一种公文形式。
5. 通知:通知是用来传达重要指示、发布各种规定、宣布某项活动等事项的行政公文。
6. 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是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讨论议定事项和落实措施的公文,也是常用通用事务文书之一。
7. 简报:简报是用来反映情况、汇报工作、交流经验、沟通信息的一种公文,也是常用通用事务文书之一。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帮助。
常用通用事务文书在撰写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格式要规范: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书写,字迹要工整,不能潦草或涂改。
2. 内容要真实:文书的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实际情况,不能虚构或夸大事实。
3. 语言要准确:文书的语言要准确、简明、得体,表达清晰,避免使用模糊或含糊的措辞。
4. 时间要准确:文书的时间要准确无误,日期、时间、有效期等关键时间要准确记录。
5. 签名要真实:文书上的签名需要是真实有效的,不能使用虚假或伪造的签名。
6. 注意保密:如果文书涉及到保密信息,需要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7. 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文书需要符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规和规定。
总的来说,撰写常用通用事务文书需要注意规范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等几个方面。具体还需要根据不同的文书类型和用途来调整和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