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往史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既往健康状况:包括过去是否患过疾病,是否做过手术,有无外伤史等。
2. 预防接种史:即过去接受预防接种的情况,如有无预防接种后反应及程度等。
3. 传染病史:如过去有无患过传染病,如结核病、肝炎和疟疾等。
4. 重要脏器功能病史:包括心、肝、肾等主要脏器的功能状况。
5. 手术或输血病史:过去是否做过手术或输血,以及手术名称和输血成分等。
6. 药物过敏史:对已使用过的药物是否发生过过敏反应。
7. 精神神经及心理病史:是否有精神障碍,神经症状或人格异常等。
8. 其他病史:包括生活史、婚姻史等。
综上所述,既往史不包括个人兴趣爱好、生活习惯等内容。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医生。
既往史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基本健康状况:包括体格、营养、精神状态、表达能力、对答准确性和配合程度等。
2. 全身系统回顾:包括一般情况如面色、舌质、脉搏、呼吸等,以及皮肤、粘膜、四肢活动、脊柱与四肢关节有无畸形、疼痛、肿胀与压痛,四肢肌力肌张力等。
3. 全身脏器回顾:包括头颅、五官、颈项、气管、肺、胸膜与心、肝、肾、腹部主要脏器等。
4. 精神神经回顾:包括意识状态(如嗜睡、昏迷等)、精神状态(如兴奋、抑郁、烦躁、淡漠等)、言语与语言功能(如吐词不清或表达困难等)、各种感觉功能(如嗅觉、听觉、视觉等)以及肌力与肌张力等。
此外,既往史还包括患者是否患有疾病,是否接受过治疗,以及治疗的结果和反应等信息。同时,患者家族史中的家族性疾病和不良生活习惯也属于既往史的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既往史可能存在患者记忆错误或遗漏的情况,因此在医疗记录中需要谨慎使用。如果有疑问,医生应该直接询问患者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不是既往史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注意事项:
1. 保护隐私:患者的所有信息都应得到保护,任何未经授权的访问或披露都应该避免。
2. 尊重患者:应尊重患者的权益和尊严,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3. 记录准确:记录的信息应准确无误,以便于他人查阅和使用。
4. 遵循伦理准则:在收集、处理和利用患者信息时,应遵守相关的伦理准则和法律法规。
5. 保护患者安全:应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性,防止信息泄露、损坏或丢失。
6. 患者同意:在收集患者信息时,应征得患者的同意,或在无法取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应向患者说明收集的目的和必要性。
总之,在处理既往史相关问题时,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尊重和维护患者的权益和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