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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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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4号)等有关规定,我公司已开展非经营性互联网站备案登记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使用本公司互联网接入的非经营性网站开展备案登记工作,凡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必须从即日起至xxxx年5月25前进行集中报备。
  二、凡是使用本公司互联网接入服务的非经营性网站应当主动向我公司提供真实的备案信息,对拒不履行备案手续的,本公司有权根据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的规定停止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原已在我公司办理备案登记的非经营性网站也应报备。
  三、报备方式,使用本公司互联网接入服务的非经营性网站用户下载《广东省上报ICP备案信息模板》,如实填写后发至XXXX@21cn.com。
  特此通告。XX省XX公司XX市分公司
xxxx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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