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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高中规范教育收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区高中规范教育收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z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暨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及要求,根据市、区教育工委《教育系统规范教育收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为了切实规范我校办学行为,有效解决群众高度关注的突出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以树立良好教育形象和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规范教育收费和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程度,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方针,加大对违规收取择校费、补课费、教辅资料费以及其他巧立名目随意违规收费和有违教育部关于师德建设六条“禁令”等教师行为的整治力度,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规范我校教育收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我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

  三、治理范围及内容

  (一)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1.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标准及时在校园醒目处公示,发放致家长一封信,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认真贯彻落实教辅材料“一科一辅”和学生自愿购买原则,严格按省教育厅及市教育局批准下达的中小学选定目录组织征订,严禁以教学需要为由强制、变相要求学生选用订购目录以外的教材。严禁进入校园兜售其他教辅用书。

  3.按照省相关文件精神,规范我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在代购中收取回扣或其他任何费用。代收款项能及时结算,多退少不补。

  4.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严禁利用任何名义在节假日对学生开展有偿补课。

  5.严格规范收费政策。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等为名违规办班乱收费。严禁擅自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以捐资助学等为名变相收费;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禁超出计划比例擅自招收择校生、借读生、代培生并借机收费等。

  6.严格执行食堂管理办法,不得将非食堂人员工资及福利、学校招待费、教师补贴、教职工伙食补助、学校教育教学的其他费用等计入食堂成本。

  7.严禁其他违反规定超范围擅立收费项目,擅定收费标准超标准收费及搭车收费。严禁坐收坐支、截留、挪用、私分收费收入等现象发生。

  (二)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1.严禁教师利用放学后、节假日违规组织学生有偿补课,严禁教师擅自在校外办学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兼职、兼课,或利用教育教学职务之便强迫、动员、诱导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辅导,为校外违规办班补课提供生源,从中牟利。

  2.严禁教师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谋取不正当利益。

  3.严禁教师以任何方式接受或索取学生及家长财物、有价证券、交付凭证;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4.严禁参加由学生或家长安排的宴请。严禁教师利用工作之便让学生家长为个人办私事。

  5.严禁教师在上课期间接打电话,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看视频、玩游戏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6.严禁教师讽刺、侮辱、歧视、排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甚至对学生进行精神伤害。

  7.其他有损教师形象,如酒后上班、参加赌博、传播消极或xxx言论等有违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将严肃查处。

  四、工作安排

  学校党总支、校长室把规范教育收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治理活动作为2015年教育行风建设的重点工作和重要抓手,长期坚持,常抓不懈。我校的专项治理活动将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1.学习宣传阶段(时间:2014年12月10日—12月31日)。学校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全校教师认真学习《全市教育系统规范教育收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z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文件。通过扎实有效的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让全体教职工切实感知到开展本轮专项治理的决心和信心,充分认识当前师德建设和教育乱收费问题的严重性,充分认识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和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必要性,切实为专项治理活动的全面推进奠定良好的舆论基础和思想准备。各部门、年级专题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3次。

  2.自查自纠阶段(时间:2015年1月1日—2月28日)

  我校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要对照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乱收费治理的的具体内容,分别查找学校和教师在教育收费和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如实填写自查情况登记表。凡是2015年1月1日前发生的师德师风和乱收费行为,经自查自纠,可以从宽从轻处理;对2015年1月1日后发生的师德师风问题和乱收费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依据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给予当事人严肃处理。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查登记表需存档备查。

  3.全面治理阶段(时间:2015年3月1日-11月30日)

  学校在自查的基础上,针对师德师风建设及教育收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治理活动方案、全面部署。畅通监督渠道,建立过程督查、定期通报机制,通过明察暗访、定期检查、过程考核等方式,加强对专项治理活动的督促与监控。要加大对重点时节的重点案件和重点对象的执法力度,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通报和曝光,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常态保持专项治理的高压态势。我校将专项治理活动纳入主要工作日程,严格落实专项治理的各项要求,经常性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防微杜渐;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对于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严查速办,确保专项治理活动扎实高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