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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青少年科技艺术大赛实施方案

  市青少年科技艺术大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规则

  (一)组织办法:本届大赛为市级青少年科技教育普及性竞赛活动。由市科协、市教育局联合主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中心具体承办,城区科协、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市直民办学校共同负责组织征集、选送参赛作品,由市大赛组委会聘请专家进行优秀作品评选 。并推选出优秀作品报送省大赛组委会参评,获奖作品将由省组委会进行表彰,参加市级评选的作品由市组委会进行表彰。并对优秀组织单位、先进组织单位和优秀组织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一并进行表彰。

  (二)作品内容:以爱祖国、爱生活、爱科学为题材,反映广大青少年饱满的精神风貌和积极的进取精神,反映中小学生对理想、信念的执著追求和对未来的美好向往。参赛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创作新颖、构思独特、技法高超,具有一定的科技内涵和艺术创造性。

  (三)参赛项目:(1)书法:毛笔、硬笔书法;(2)绘画:水粉、水彩、蜡笔画、国画、油画、喷画、电脑画、纸版画等;(3)摄影:黑白、彩色艺术照片;(4)小制作:雕刻、泥塑、粘贴、模型、装饰挂图及工艺精品制作等;(5)剪纸。

  (四)参赛对象:全市在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师、中小学校的学生及幼儿园学龄前儿童。大赛评选分4组:中专组:职高、技工、中师;中学组:高中、初中;小学组:小学;幼儿组:学前班、幼儿园。

  (五)参赛要求:(1)参赛作品背面右下角必须粘贴表格卡片,否则不予评选。需注明作者姓名、组别、项目、作品名称、指导教师、所在县(市、区)学校;(2)评选结束后,作品可以返回,上交作品时需预先说明;(3)为便于布展、评选,书法作品尺寸要求在4尺以内,绘画作品不要超过1开纸。

  (六)参赛作品评选要求:(1)参赛作品:参赛作品的艺术形式包括:油画、国画、水彩画、水粉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综合材料粘贴作品、电脑绘画等。绘画风格及使用材料不限,但不包括非绘画类的其它美术品与工艺品。参赛作品尺寸要求:书法作品为4尺以内,绘画作品不要超过1开纸。作品要求干净、整洁。参赛作品只限个人作品,即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接受集体作品参赛。参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违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赛:出现科学性错误的;画幅尺寸不符合规定的;把科学和神话混淆的;引入神鬼迷信故事内容的;(2) 评审标准: 想象力:选题、创意和新颖程度;科学性:科学依据、逻辑思维;绘画水平:画面设计、色彩处理、绘画技巧。

  (七)收费标准: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的批准文件,此项活动严格执行批准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各组织单位征集每件参赛作品可收费10元,严禁重复收费或超标准收费。

  二、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组织评选:本届大赛拟聘请市内著名书画专家担任评委,对作品进行公平、公正的评选。

  (二)奖项设定:省级大赛学生参赛作品设特、一、二、三等奖,市级大赛学生参赛作品设一、二、三等奖。

  (三)评奖比例:根据报送的学生参赛作品的数量和参赛作品的质量,按照规定的比例严格进行评选。

  (四)优秀组织单位及优秀个人表彰:本届大赛设优秀组织单位、先进组织单位、优秀组织工作者和优秀辅导员等奖项。评选办法采取各城区科协、教育局等组织单位推荐,市大赛评委会根据各地组织上报的学生参赛作品的数量和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参赛作品的质量来综合评定受表彰单位和个人。并对受表彰单位和个人分别颁发奖状和证书。

  三、活动时间

  (一)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由城区科协、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市直民办学校,组织学生做好参赛作品的征集工作。

  (二)2014年4月15日之前上报z市科技馆。逾期不予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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