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灶四中学秋季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灶四中学秋季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时间和地点:2013年11月中旬于灶四中学操场

  二、参加单位:全校各班级

  三、竞赛项目:

  初中乙组:60m、100m、200m、400m、800m、4× 100m

  跳高、跳远、实心球(2kg)

  初中甲组:100m、200m、400m、 800m (女)、1000m (男)、4× 100m

  跳高、跳远、实心球(2kg)

  另增加趣味接力赛(年龄不限):双人三足往返接力跑(15m×2)

  各年级间进行比赛,各班报8人,男4女4

  四、参加办法: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品德优良的本校在藉学生。

  2、以班级为单位,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8人(女子不少于3人)。

  3、运动员每人限报二项,同一组别中每项限报三人。

  (注:4×100m、趣味接力赛每班必报,不属限报项目)

  4、年龄规定:

  初中甲组:1999年12月底以前出生

  初中乙组:2000年1月后出生

  五、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田径竞赛规则》及本规程执行。

  2、分初中甲组、初中乙组进行比赛。

  3、400m(含400m)以下项目报名不足6人,采用一次性决赛;800m(含800m)以上项目报名超过规定人数,均采用分组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分值相加除以2计算。

  4、凡单项报名仅1人的项目则不进行比赛,编排前通知有关班级改项,允许换人。

  5、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布参加比赛。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团体名次:初中组录取前六名,团体总分男女合计,初中甲乙组合计。总分以单项得分和破记录得分之和排定,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则以破记录的多少决定名次,若再相等,依次以第一名的多少决定名次。

  2、单项:各组单项录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报名不足6人(含6人),则递减一名,名次分值不变。

  3、破记录加分办法:破校记录者加7分。

  七、注意事项:

  1、各班报名时报两名工作认真负责、思想品德优秀的学生,参加大会裁判工作。

  2、报名表于十一月一日 前报体育组。

  3、初中乙组的运动员报名时需带户籍本或年龄证明,否则不予编排。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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