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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校园保安考核细则

  区校园保安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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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项目 扣分标准 自评扣分 学校评分 大队评分 综合得分

  着装、立岗姿势

  不整洁扣1分/次,便装扣1分/次,便装且邋遢扣3分/次,立岗姿势不正确扣1分/次;

  文明礼貌值勤

  语言污秽扣2分/次,与家长、来访人员发生肢体冲撞酌情扣5--10分/次;

  发现问题处理

  瞒报扣5分/次,人情处理导致后果扣10分/次,

  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劝其离岗至追究责任;

  上班饮酒吸烟

  喝酒后接班扣10分/次,2次以上勒令离岗,工作期间在学校非允许吸烟区域吸烟的,扣3分/次;

  制度执行情况

  制度执行不力导致后果视情节扣5-10分/次至追究责任;

  内部团结,参加学习

  语言行为不利于内部团结扣2—5分,

  学习不及时扣2分/次,不参加扣5分/次;

  无故旷工

  年度旷工1次扣10分,两次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擅自离岗、脱岗、睡岗(包括夜班)的,按旷工处理;

  上班时间串岗、利用上班时间干私活

  串岗一次扣2分,三次扣5分,三次以上劝其离岗;

  上班时间干私活扣2分/次,三次以上劝其离岗;

  不按规定巡视、监控

  扣2分/次,两次扣5分,三次扣8分直至调离岗位或劝其离岗;

  安保设备使用、不爱护公共财产

  利用保安队和校方提供的安保设备为私人所用扣10分,做违法行为的除名并追究责任;

  不爱护公共财产视情节扣5--10分/次;

  一票否决制

  1.擅自放学生离校或者手续不全放闲杂人员进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立即除名并依据情节追究责任;

  2.有偷窃行为的或向师生兜售物品的,立即除名;

  3.在校滋事的立即除名并追究其责任;

  4.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分配的取消上岗资格;

  小计

  本考核为月度考核,每项10分,满分为100分。每月5日为考核截止日。月度考核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70分为基本合格,70—80分为合格,80—90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对月度考核不合格的,扣发当月考核工资,劝其离职或不再续聘;对基本合格者取消年度评优,要求整改,两次以上的,合同到期后,不再续聘。对特别优秀者学校和保安大队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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