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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温八中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

  州温八中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对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以下简称减负),为学生生动、活泼、主动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要求,学校作出以下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决定。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体教师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减负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减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守我校有关减负的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切实把减负工作落到实处。

  二、具体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按照国家新颁布的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不准随意增减课程科目和课时。严禁占用综合实践活动课和体育、艺术、品德、社会、劳技、自修课、活动课等课程的时间,严禁占用两操时间,严禁利用学生休息时间给学生补习文化课。

  (二)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每日在校上课时间初中学生不得超过7小时。教师不得组织初中学生集体参加在学校的早自修。不得随意拖延和提前上课,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不得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上课。

  (三)严格控制各年级学生的作业总量。初中学生的作业量不超过2小时。教师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精心编印和选择课外作业,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不准用增加课业负担的方式惩罚学生,不得歧视、排斥学习有困难的学生。

  (四)严格执行学校考试管理规定。初中考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社会(含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或思想政治);高中考试按省会考办确定的科目组织考试。教师不得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列名次,学生考试成绩宜单独通知学生和家长,不得以任何形式张榜公布,不得以学科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判定学生的好差。初中教师要根据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学生评价方法。

  (五)严格执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规定。任何教职工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补习班、兴趣班或其它培训班,更不得在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上课。未经学校批准,任何教职工不得随意让学生停课放假。不准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非教育性社会活动。

  (六)严格执行学校教材、教辅资料征订使用规定。教师选用教辅资料需由备课组长统一上报,经教务处、分管校长、校长逐一审批、层层把关。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审定情况使用教材、教辅资料,不得随意私自订购学生教辅资料,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科书以外的教辅材料、学具、图书、报刊和学生用品等,更不得向学生收取资料费用用于购买上述资料用品等。

  三、检查监督

  学校每学期不定期对教师执行情况和结果进行检查。凡有举报或检查发现,违反省、市、校减负有关规定的个人,学生课业负担确实过重的,一经查实即予以行政警告处分,同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学期考评降低一档,并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试聘、待聘和解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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