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区教育局关于城区学校对口支援山区学校的决策, 统筹教育协调发展、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解决农村师资力量薄弱问题。通过我校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带动受援学校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让年轻教师在相对艰苦的条件下磨炼和提升,加强师德建设,整体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二、组织要求
1、支教对象: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的骨干教师。
2 、推荐办法:学校推荐或个人报名,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支教人数按区教育局文件精神确定。
3、支教时间:35天。支教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完成支教任务的,回原来班级工作。如在支教期间不服从学校管理,表现不好,考核不合格的,作为工作待岗对象。
4、管理办法:支教教师支教期间由支教学校和受援学校双重管理。 支教教师的工作考核由支教学校和受援学校共同负责。
5、工作要求:支教教师要热爱支教学校,热爱学生。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工作会议和其他集体活动,能严格履行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能在教育教学业务上起到示范带头作用,担任主课,支教期间在校内上示范性公开课不少于 2 节,能传帮带一个或几个青年教师;能积极开展教学科研,能积极辅导学校的兴趣小组,支教期间须撰写支教工作日记。
三、政策保障
1、选派的支教教师不转组织关系。
2、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另享受支教补助、车费1000元/月。
3、自愿报名支教一年时间的,学校承诺解决中级职称。
4、受援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给支教教师发放一定的福利。
5、支教教师工作出色, 在评先、评优、岗位聘任、职务评聘、提拔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四、其他
1、本制度由学校校委会讨论通过后开始试行。解释权归校长室。
2、在做好教师定期、全职支教的同时,继续开展学生手拉手活动,继续组织优秀教师送教下乡活动。
滨澧小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