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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南中专学校章程

  通南中等专业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现代教育制度,推进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江苏省通南中等专业学校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江苏省通南中等专业学校

  学校地址:江苏省通南市通宁大道8号

  第三条 江苏省通南中等专业学校是由通南市人民政府举办、通南市教育局主管的行政正处级事业单位。学校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校长为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 江苏省通南中等专业学校是从事职业教育的一类学校。学校实施全日制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同时,承担非全日制成人中专教育和各类职业培训任务。

  第五条 学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zzzz”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 培养面向社会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六条 学校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坚持依法办学,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实行民主管理。推进体制机制、治理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改革创新。

  第七条 学校致力于现代化学校目标建设,形成规模发展与特色发展并重,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并存,学历教育与社会培训并举,区域发展与国际交流并进的多元化、开放式的办学格局,成为综合实力较强,发展水平较高、文化品质和职教特质较鲜明的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品牌学校。

  第八条 学校确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

  第九条 学校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积极开展与国内外院校以及企事业组织之间的协作,推进联合办学、校企合作,产教融合。

  第十条 学校系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通南分院,执行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的各项规章。

  第二章 学校的组织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拟定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教学活动、教育教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拟订学校内设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设机构负责人。

  4.聘任与解聘学校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

  5.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6.主持校长办公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

  7.《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学校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职业教育事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组织保证

  第十三条 副校长协助校长负责某方面的工作并完成校长委托的工作,对校长负责。

  第十四条 校长办公会是学校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学校相关行政工作事宜。校长办公会实行集体讨论、校长决策的体制。

  校长办公会由下列人员组成:校长、副校长、党委书记、副书记;党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必要时可请其他相关部门中层干部列席。

  校长主持校长办公会。校长办公会的主要职责是:

  1.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

  2.审定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审定学校各项重点建设项目方案;

  4.审定学校各项重要改革方案;

  5.审定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教育工作方案;

  6.审定学校年度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报告

  7.审定各部门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

  8.讨论和审定校长认为有必要讨论和审定的其他行政事宜。

  校长办公会的决议全校必须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设立由校长主持和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审议机构,主要是在校长主持下对校长办公会提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制定实施方案,供校长在决策时参考,并对校长的日常工作提供有力的帮助。

  校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审议学校的办学宗旨,办学方针,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招生计划等。

  2.讨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方案,重点项目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问题,并向校长提出建议。

  3.审定学校重大改革与发展方案、管理机构设置、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4.审议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5.审议学校其他重大事项。

  校务委员会委员由校长聘任,主要由学校领导、工会主席、各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校务委员会审议提出的意见需经校长批准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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