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一流范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制度 >> 学校制度 内容页

浦浒高级中学章程

  浦浒高级中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贯彻依法治校的精神,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使受教育者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常熟市浦浒高级中学是全日制高级中学,又是省三星级普通高中。以普通高中教育为主。

  第四条 学校注重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方面的实验探索,以创建高质量、有特色、有影响力的模范学校为奋斗目标,并努力发挥辐射作用。

  第五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组织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 学校校风为“尚爱怀真”,教风为“教人求真”,学风为“学做真人”。

  第七条 学校建校纪念日为9月7日。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一节 校长

  第八条 学校校长由常熟市教育局考察任命。

  第九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十条 校长的职责

  (一)团结全体教职工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完成上级下达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各项任务。

  (二)制订学校工作计划,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工作。向上级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

  (三)全面执行学校教学计划,领导和组织教育工作。

  (四)依靠党组织做好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五)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六)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方面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七)从学校需要和实际出发,负责聘用干部、教职工,安排和调整干部、教职工的工作。

  (八)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九)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基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十)廉洁从政,以身作则,团结协作,开拓进取。

  第十一条 副校长由校长提名,由常熟市教育局考察,由常熟市教育局任命。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具体方面的工作。

  第二节 学校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 根据上级对口职能关系,学校设立行政中层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行政内务等管理工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学校安全保障工作等。中层职能部门设主任1人,副主任1—3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由学校党政考察,讨论确定后由校长聘任,并报上级备案;任职届满,参照《常熟市中小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暂行办法》,进行竞聘上岗。

  第三节 办公会议

  第十三条 学校校长(扩大)办公会议负责对学校发展工作和重大事情进行集体研究决策。校长办公会议坚持集体研究原则,成员为校内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需要时可扩大至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十四条 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工作内容为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级党政全体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工会和团委负责人。会议每一周召开一次。

  第四节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五条 认真贯彻《中小学德育大纲》和《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坚持把培养人的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通过学科教学、班级活动、劳动与社会实践等形式向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常识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际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劳动教育、民主法制与纪律教育和学校优良传统教育。重视学校特色建设,创设高品位的育人环境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教材的要求实施教学。

  第十七条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TAG标签: 中学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