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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实施本区“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本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教兴国和依法治国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基础性、主渠道作用,不断完善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体系,确保青少年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任务,把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区各层面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切实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的违法犯罪,努力把青少年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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