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一流范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制度 >> 学校制度 内容页

规章制度-教师专业技术考核量化细则

文章
来源一流范文网
课件规章制度:教师专业技术考核量化细则
根据榆政人社发(xxxx)254号文件和榆林市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就我校原有的专业技术考核办法进行补充修订,特制订此细则。
(一)、资历。(10分)依据调资办法,一律为虚龄。
教龄在26年以上10分,21---25年为9分,16---20年为8分,11---15年为7分,10年以下为6分。
(二)、职龄。从任现有职务至今每年计1分。
(三)、考勤。(10分)出满勤者计10分,病事假在1---29天内,每天扣0.2分。累计30天以上不得分。
(四)、班主任。(含校委会成员、社团组织负责人)(5分)所考核年度担任的计2分,从xxxx年起有此经历的每年计1分,两项分值可以进行累加,但本年度不进行重复计分。此项计分最高不超过5分。晋升新职称后不再列入统计,按新一级职称任职重新统计班主任经历。
(五)、奖励。(5分)教师任现职以来(部分奖励为近三年来)取得的荣誉和突出成绩进行奖励:
1、教学能手奖。
由省、市、县教育及人社部门共同认定的,经过课堂教学实地竞赛评选的教学能手各奖励3分、2分、1分。
2、教学成绩奖。
从xxxx年起,六年级教学质量检测(以县教育局文件统计为准)获城区小学单科第一名者或县教育局颁发荣誉奖证的奖励2分。该科目团队成员在本年度评优时可计1分。从xxxx年起累计有两次获得该荣誉的优先评优(不含团队成员)。
3、亮点工作成果奖。近三年以来,教师(第一负责人)辅导的全校性大型文体、科技活动在市级以上展示可计2分,县级以上获奖可计1分。
4、其他荣誉奖。
(1)教育部、省政府荣誉计3分。
(2)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奖励的计2分。
(3)市教育局、县委县政府奖励的计1分。
(4)县教育局、市教研室、县级以上其他部门奖励的计0.5分。
说明:
(1)以上荣誉需学校推荐方列入奖分范围。
(2)为坚持“成绩第一”的原则,其他荣誉只选取最高荣誉进行奖励,以上所列的第二条荣誉在最高荣誉的基础上可以进行分数累加。
(六)、工作量(14分)
(1)二级教师工作量计分办法:凡上年度教师承担双班语数的可计14分,周工作量在12课时以上可计12分。
(2)一级教师工作量:近三年来,教师年均周工作量在16课时以上计14分,15课时以下,符合市上课时标准的计12分,没有达到市上规定课时工作量的不计分。学校管理人员达到上级规定标准的按第一档次计分,没有达到上级部门要求的不计分。
(七)、评议。(40分)教师与考核领导小组评议各占40%、60%
文章
来源一流范文网
课件

TAG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