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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扬附中委员会工作职责

  大扬附中委员会工作职责

  党委是中国共产党在学校的基层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党委的主要职能如下:

  一、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党员的素质,充分发挥党委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保证监督校长室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保证办学的正确方向。

  三、对学校的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决策,支持校长充分行使职权。

  四、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认真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配合校长抓好学生的德育工作。

  五、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学校干部的教育、培养、考察,讨论中层干部任职问题。

  六、根据党章规定,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做好党员的评议、争先创优工作。

  七、领导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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