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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泰实验中学主管会计职责

  州泰实验中学主管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财务制度、事业计划和标准定额编制预算与收支计划,领拨和使用各项经费

  2.参与本单位各种财务收支项目、经济合同的论证、议订,并执行事前、事中、事后会计监督。

  3.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各项收支凭证进行认真审核,保证收费按政策,支出按计划、按标准。对违反财务制度和财务纪律的收支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直至向上级机关和财政部门反映。

  4.认真及时做好记帐、算帐、结帐及财产物资清查工作,如实反映本单位各项资金活动情况,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帐目健全、数据准确、报帐及时。

  5.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文件等会计档案资料,遵守国家保密制度。

  6.制定本单位的财务、财产、物资管理的具体规定和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辅导、监督所属会计单位和报销单位的财务工作。

  7.负责指导出纳会计的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库存现金进行盘查,掌握管理使用情况。

  8.经常分析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改正工作的具体办法,当好领导的参谋,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发挥监督作用。

  9.学习并贯彻执行《会计法》、各种财经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以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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