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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港大中学财务报销制度

  新区港大中学财务报销制度

  一、对原始单据的一般要求:

  (1)发票必须是发票联和报销联,用复写纸复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作报销单据。

  (2)内容要齐全,抬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楚,金额要准确,大、小写要一致,涂改无效。

  (3)印章要齐全,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收款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事业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章;企业和个体户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

  (4)自制单据购买农民的农副产品而无法取得正式发票时,可使用财务部门印发的自制单据,自制单据要用墨水笔填写,内容要填齐全。

  (5)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车、船、飞机票等),因保管不善,被盗、遗失,后果自负,不予受理。

  二、对各项支出报销的审签,实行统一管理,由校长或分管校长签字后,财务部门方可付款。

  三、差旅费报销单,须用蓝(黑)墨水笔填写。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结算人、负责人的签章。

  四、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由总务处按计划统一购买,各使用处室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己购买时,须经校领导批准,总务处验收入库。

  五、临时工的工资、保健费,由人事填制临时工工资花名册,有领酬人、经手人、校领导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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