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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扬附中教育收费工作社会和家长评议制度

  大扬附中教育收费工作社会和家长评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行风建设,强化学校教育收费工作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学校收费工作依法规范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受评议的内容

  1、学校是否办理《收费许可证》或《收费许可证》是否超过有效期不年审而进行收费的。

  2、学校是否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亮证(收费许可证)”收费制度的。

  3、学校是否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4、学校是否允许有关部门设点办理与学校教育无关的业务,向学生或家长收费的。

  5、学校是否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违反规定收取转学费用的

  6、学校是否以“赞助”、“集资”等名义要求学生交费的。

  7、学校是否以勤工俭学等名义向学生摊派钱物或收取以资代劳款的。

  8、学校是否强制学生参加各种收费补习班、辅导班、特长班、提高班、超常班、兴趣班的。

  9、学校是否强制学生订购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学生课本目录以外的参考书籍、资料、报刊、读物的。

  10、学校是否强制学生购买商业保险的。

  11、学校是否有其他违反规定收费的。

  二、接受评议的方法

  1、问卷评议。根据上述评议内容,向社会和家长发放问卷,对学校教育收费工作进行评议。

  2、监督员评议。聘请学校教育收费工作义务监督员,赋予其对学校教育收费工作监督、检查的权利,每年由学校召开一至二次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接受评议。

  3、座谈会评议。组织我层次、多方面的家长代表座谈会,征求对学校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它评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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