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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中学物品采购规定

  为了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高学校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学校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锡山区采购中心采购要求,本着加强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开源节流,对我校物品采购作如下规定:

  1、购物范围:按《无锡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上规定的物品,进行相应的政府采购。其余物品学校自行采购(超过2000元需要先申报后采购,2000元以下自行采购)。

  2、购物申请

  ①各相关部门(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统一采用学校制定的《江苏省一天中学采购申请表》,注明购物名称、数量及用途,申请前须咨询学校仓库管理员确认是否有库存;如购置固定资产的,还须经相关部门资产管理员初审确认(如:电教设备须经电教室资产管理员初审确认)。

  ②送相关部门主任审批后,再送分管校长审批,金额超过2000元的项目须由校长审批同意。

  ③常规购物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最好提供有关购物信息),综合类大批物品采购(多类别多品种,如实验室学期购物申请),必须提前一个月递交申请。

  3、购物过程:

  总务处接到采购申请表后:

  ①根据采购中心规定购物;

  ②政府规定自行采购的大宗标准物品学校招标采购,大宗非标准物品由申请人与总务处共同采购。进行政府采购或直接自行采购后办理总务处仓库入库手续或对应室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并及时把购物情况通知购物申请部门(人),请其及时领用。特殊物品可由总务处汇同申请人(部门)一同采购。

  4、购物期限:紧急物品当天购物到位,常规物品一周内到位,大宗物品一般一个月内到位,特殊型号二个月内到位,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位或购齐,应及时向申请方(人)说明原因。

  5、反馈信息:申请部门(人)领用所购物品后应及时把使用信息(数量、质量等)反馈到总务处购物小组,以便提高以后的购物质量。

  6、本文件自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日起施行

  江苏省一天中学总务处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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