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运中学处理违纪学生规定
一、“处理”包括处分及处理两种方式。
处分分为五个等级: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处理是指班级、年级批评、学校通报批评、取消借读资格、劝退和勒令退学。
二、处理违纪的依据
(一)警告。学生犯有下列错误之一者,实施警告处分:
l、干扰课堂教育教学程序(如吵嚷、打闹、起哄、喝倒彩、顶撞老师、经常做小动作、经常阅读非健康读物、经常抄袭作业或经常拒绝完成作业等)而屡教不改的;
2、一学期内迟到、早退累计达10—20次的;
3、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5—10课时的(撒谎请假按旷课论处);
4、期中或期末考试作弊情节不太严重的;
5、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考试的;
6、故意损坏公共财物、攀折花木的;
7、乱写乱画污言秽语和低级庸俗图画的;
8、男生留长发、怪发、染彩发、蓄小胡子,女生化妆、披肩发、烫发、染彩发、戴首饰影响不良及不听规劝的;
10、在校园内大呼小叫、追逐打闹扰乱作息制度的;
(二)严重警告。学生犯有下列错误之一者,实施严重警告处分:
1、严重干扰教育教学秩序
2、一学期内迟到、早退累计达21—25次的;
3、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11—20课时的;
4、抽烟、喝酒、上网尤其是包夜上网的
5、谈情说爱无心学习的;
(三)记过。学生犯有下列错误之一者,实施记过处分:
1、一学期内迟到、早退达26—30次的;
2、一学期内无故旷课达21—30课时的;
3、殴打同学的;
4、勾引社会闲散人员或外校学生入校惹事生非的;
5、在宿舍中点燃蜡烛,生火炉、私自用电造成险情或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入校的;
6、携带管制刀具等凶器的;
(四)留校察看。学生犯有下列错误之一的,实施留校察看处分。
1、挑动或组织学生集体闹事、扰乱教育教学秩序的;
2、故意破坏升旗仪式的或侮辱、亵渎国旗的;
3、殴打同学致伤或勾结、纠集社会或外校流氓势力来校殴打同学造成较大影响的;
4、欣赏并传播凶杀、色情、暴力等黄色书刊、广告和音像制品影响恶劣的;
5、在校内跨年级组织小团伙的;
6、一学期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1—5O次的;
7、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31—50次的;
8、在学生宿舍内点蜡烛、拉电线、生煤炉引发火灾,造成触电或煤气中毒的;
9、未经允许、私自下河洗澡的;
10、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公安部门传讯且违法行为轻微的;
(五)开除学籍。学生犯有下列错误之一的实施开除学籍之处分:
1、煽动、组织学生集体闹事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2、欣赏、传播凶杀、色情、暴力等淫秽书刊、广告和音像制品屡教改的;
3、殴打同学造成伤害或勾结、纠集社会和外校流氓恶势力来校殴打同学造成严重后果的;
4、离校出走的;
5、长期无心学习,荒废学业、经教育不改的;
6、一学期内无故旷课超过50课时的;
7、三年中累计进入网吧上网3次以上者;
8、多次参与赌博的
9、无正当理夜不归宿的(指住校学生);
10、因在宿舍、教室和公共场合内违章用电,生火等而引发火灾、电击或中毒等重大事故的;
11、在校上学期间两次受到记过处分的;
12、受过留校察看处分后又触犯本规定中任何一条的;
13、触犯刑律的;
14、其它违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适于开除学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