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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防火十不准规定

  学生公寓防火十不准规定

  一、不准私拉乱接电源。

  二、不准乱扔烟头和卧床吸烟。

  三、不准在蚊帐内点蜡烛看书。

  四、不准焚烧杂物。

  五、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不准使用电炉、应急灯、电热褥、水煮器等电热设备。

  七、不准擅自使用煤炉、煤油炉、液化器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器具。

  八、不准台灯靠近枕头、蚊帐、被褥等可燃物。

  九、不准人离寝室不关灯。

  十、不准损坏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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