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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乌兰察布市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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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乌兰察布市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工作报告 本文简介:2018年乌兰察布市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工作报告各位代表:我受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XX年,是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取得重要成果的一年。一年来,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xx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

2018年乌兰察布市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工作报告 本文内容:

2018年乌兰察布市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XX年,是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取得重要成果的一年。一年来,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xx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各项职责,在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为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

常委会认真实施监督法,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方式,全面履行人大监督职能,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3项,开展执法检查5次,专题调研14次。

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常委会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坚持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大局、履行职责的重点。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xx”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XX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提出了加快调结构、转方式的步伐,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强区域合作,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XX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XX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XX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及上级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和关于XX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决算,批准了预算调整方案,向市政府提出了强化债务管理,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加快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建立长效预防机制的审议意见。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XX年市本级预算安排的总体思路和贯彻新预算法主要措施的报告,对财政预算进行了初审,提出了初步审查意见。

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监督。落实市委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常委会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跟踪监督,切实保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继XX年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报告后,去年,常委会再次将保证食品安全列入工作重点,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促进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涉及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去年常委会关注的重点。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实行配建制度,合理确定配建比例,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建立多元化融资格局,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引导小区物业进行市场化管理的审议意见。水是生命之源。立足于让人民群众喝上健康水,常委会对市中心城区供排水规划、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供排水专项规划,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加快供排水管网改造,提高监管和检测水平,保证供水安全和供水质量的意见建议。做好民族教育工作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和维护民族团结具有重要意义。常委会就全市民族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针对民族教育投入不足、民族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滞后、蒙语授课学生就业难等问题,建议市政府要切实落实好民族教育“优先重点”的发展政策,大力加强民族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探索和制定倾斜政策,逐步解决蒙语授课生就业难的问题。

加强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建设生态文明关系民生福祉,关系我市长远发展大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征占用草牧场及治理乱垦滥挖情况的报告,提出了科学制定草牧场保护利用发展规划,明确管理权属,强化部门职责和协作能力,集中力量重点整治乱垦滥挖行为的审议意见。常委会对环境保护法开展了执法检查,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污染防治上下大力气,确保完成减排任务,加大执法力度,防止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加强对法、检“两院”工作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落实完善司法体制改革任务,推进公正司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在充分肯定审判、检察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切实提高法官和检察官队伍整体素质,完善涉诉信访救助制度,提高案件实际执行率和实际标的到位率,加大反贪反渎工作力度的审议意见。常委会进一步推进法治乌兰察布建设,对旅游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工会法、科技进步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开展了执法检查,就法律法规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改进。

常委会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举办了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并下发文件要求市“一府两院”、各旗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备案审查工作职责,将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按要求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去年,常委会按规定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9件。

常委会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9人。其中,决定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10人,任免常委会工作人员2人,任免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27人,接受自治区人大代表辞职1人,补选自治区人大代表1人。常委会不断改进任免工作,继续实行任命前提名人选提交供职报告和任职后年终提交履职总结制度。在国家设立“宪法日”后,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首次举行了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15名被任命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二、完善制度,强化服务,代表工作实现新突破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常委会坚持从完善代表制度、为代表提供履职平台入手,努力促进代表作用的有效发挥。

完善制度,积极创新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常委会制定下发了《组成人员联系本级基层人大代表的通知》、《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办法》、《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和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直接联系3名以上市人大代表,要求市人大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述职、参加代表小组活动。这是常委会加强组成人员同人大代表联系、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去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头开展了联系代表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共联系市人大代表121人。6位自治区人大代表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了述职,部分市、旗县人大代表在旗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或选区进行了述职。此外,常委会还制定了《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考评办法(试行)》、《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守则》,有效地提高了人大代表和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增强了依法履职的责任感。

建立“人大代表之家”,努力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常委会下发了《关于建设城乡“人大代表之家”和牧区“草原人大代表之家”的意见》,指导各旗县市区在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嘎查村建立“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活动室”。目前,全市共建成“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活动室”150多个,为代表活动正常开展提供了有效保障。去年,常委会在察右后旗召开了全市“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现场会,全面总结了工作经验,并对下一步“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常委会坚持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注重听取和吸收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将代表意见建议体现到人大各项工作中。

提升代表素质,切实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常委会加强对代表的学习培训,去年在北京和苏州举办了2期市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提高了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常委会为363名全国、自治区、市三级人大代表订阅了《中国人大》杂志,寄送《内蒙古人大》和《乌兰察布人大》刊物,进一步拓宽了代表的知政知情渠道。

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完成了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12件建议的办理和督办工作。认真执行《评选代表优秀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先进承办单位暂行办法》,召开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座谈会,对10件优秀建议和7个先进承办单位进行了表彰,进一步调动了代表履职热情,对促进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凝心聚力,规范运行,常委会自身建设迈上新台阶

常委会始终注重自身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去年确定为“作风建设年”,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建设年”活动。常委会党组和机关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牢牢把握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聚焦作风建设,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各步骤的工作。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参加5次市委中心组学习,机关把每周二作为集中学习日,由处级和科级干部进行轮流讲课,深入学习党的理论、xx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在普遍进行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开展了“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我的群众观”专题研讨。常委会党组和机关班子成员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先后召开座谈会56个,发放调查问卷2950份,征求到意见建议380条。根据征求到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摆剖析“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召开了以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提出了15条具体整改措施,制定和修订了14个改进作风方面的制度,并制定了具体的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我们持之以恒推进常委会及机关作风建设。始终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重大事项。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和我市的具体规定,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人大工作重要课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市级领导联系帮扶贫困乡镇工作,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进一步办好乌兰察布人大网站和《乌兰察布人大》期刊,将人大重要信息向社会公开。切实重视发挥办公厅和各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协调配合,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了有效服务和保障。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建设年”活动,常委会围绕大局把握定位、强化职能的思路更加清晰,思想上重视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服务群众、履职上依靠群众的意识更加自觉牢固,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各项工作的面貌呈现出新变化、新气象。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修订了《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监督市本级预算办法》,制定出台了《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询问和质询办法(试行)》、《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试行)》、《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办法》等8件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工作制度》等3项工作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常委会和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加强与各级人大的联系。常委会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对防沙治沙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工作条例》执行情况、计划生育单独二胎政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棚户区改造等多项工作进行了调研。常委会积极支持和努力推动区域协同发展,赴张家口市、大同市人大开展了学习考察和交流活动,促进了“乌大张”经济合作区建设。常委会进一步密切与旗县市区、苏木乡镇人大的联系,积极支持各级人大在实践中探索创新,帮助基层人大解决履职中的实际问题,开展了全市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大工作情况的调研,推进了以“人大代表之家”和“代表活动室”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代表工作。

常委会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要求,积极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在民主法治领域改革方面,承担的12大项21小项的改革任务,已制定完成12项制度。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常委会参与了21项制度的改革,其中,牵头的2项制度建设任务已经完成。

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来常委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是全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和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市“一府两院”、社会各界和各族群众以及全市各级人大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是法定监督方式运用得不够,监督工作还存在重程序轻实效的问题,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得还不够到位,促进解决实际问题的效果不够理想;闭会期间代表的活动还不够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有待拓宽;常委会工作机制还需要完善,议事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努力加以改进,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各位代表,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xx”规划的收官之年。常委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把全面推进法治乌兰察布建设与全面深化改革通盘考虑,统筹规划,努力使人大工作同改革进程相适应、相促进,实现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与提高人大工作水平有机统一,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法制化水平。

一、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法治乌兰察布建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市委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扎实推进我市法治建设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为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确定了方向和目标,提出了任务和要求。人大处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乌兰察布的总目标,把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切实做好代表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代表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应有作用。

二、以增强监督实效为目的,发挥监督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和制度安排,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我们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坚持围绕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乌兰察布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计划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计划、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审计、生态建设、供水规划建设管理和用水安全、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等6个专项工作报告,并按照新的预算法,改进和完善对政府预算工作的全程监督;对《体育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少数民族子女就业和牧民社会保障、民族文化发展、“十个全覆盖”等3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方式,启动专题询问和质询,开展工作评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计划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全市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工作条例》情况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继续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开展跟踪监督,常抓不懈,努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把市“一府两院”和各旗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出台的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并对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予以撤销和纠正,维护法制统一,使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道路。正式实行人大任命干部向宪法宣誓制度,强化人大任命干部的宪法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以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主线,切实做好代表工作

代表是人大工作的力量源泉。常委会把XX年确定为“代表工作提升年”,将继续完善服务保障机制,搭建联系代表平台和代表履职平台,不断创新工作载体,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和联系群众创造条件。认真做好“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工作,到年底,各旗县市区的苏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要全部建立“人大代表之家”,嘎查村和社区要依托代表小组活动,因地制宜地建立“人大代表活动室”,做到代表活动有专门场所、有专人负责、有活动计划、有活动内容、有档案记录。开展星级“人大代表之家”评选工作,鼓励和支持基层人大创新代表活动的方式方法,增强代表活动的实效。认真落实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的述职评议和履职考评工作,引导代表更好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使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充分体现到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中。畅通人大代表建言献策、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实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继续组织代表有序参与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监督工作,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充分采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提升代表素质,为代表依法履职打好基础。加强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督办工作,做到议案和建议内容、承办单位、承办责任人、办理进度、办理结果网上公开,并对重点议案和建议开展跟踪督办;继续开展优秀代表议案、建议评选工作和承办代表建议先进单位评选工作,努力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的质量和办理实效。

四、以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全面推进法治乌兰察布建设,必须大力提高人大工作者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我们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继续坚持机关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xx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宪法和法律,学习法治理论,切实提高人大干部业务水平和把握政策的能力。始终把民主集中制作为重要原则,自觉坚持集体领导,自觉依法按程序办事,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和水平。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体现在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进一步健全人大工作民主、公开机制,实行公民旁听常委会全体会议制度,扩大公民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主动取得自治区人大的指导和支持,积极配合做好立法调研、监督和代表等工作;加强同盟市人大和区外地市人大的联系,积极学习借鉴各地有益经验;密切与基层人大的联系,加大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力度,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乌党发〔XX〕24号)的精神,切实解决旗县市区人大“一委一人”问题和苏木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专职不专用、没有专职工作人员、代表活动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没有专项工作经费等问题,共同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面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各项职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维护公平正义,我们责无旁贷。让我们在市委的领导下,更加奋发有为,更加求真务实,为在新常态下实现新跨越、加快法治乌兰察布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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