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加强局机关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所有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
3.局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4.局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员参与的原则。
5.局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
二、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局机关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局机关消防安全工作。
2.领导小组设组长一名,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一名,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3.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消防员或消防安全专业人员担任。
4.各部门、单位应设立消防安全责任小组,明确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5.消防安全责任小组职责包括:
a.制定本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b.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c.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d.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e.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f.配合消防安全办公室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工作。
6.所有工作人员应明确自身消防安全职责,按照规定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
7.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
a.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b.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c.指导各部门、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d.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改造;
e.组织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和处理;
f.负责消防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局机关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火场逃生、灭火器材使用等。
3.定期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更新和复训,确保消防安全知识掌握的时效性。
4.针对特殊岗位或特殊区域,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如电气设备操作、实验室安全管理等。
5.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方式包括:
a.内部讲座:邀请消防专家或内部有经验的员工进行授课。
b.视频教学:播放消防安全教育视频,进行直观教学。
c.实地演练:组织消防逃生演练、灭火器材使用演练等。
d.案例分析:通过分析火灾案例,提高工作人员的火灾防范意识。
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应完整保存,包括培训时间、内容、参与人员、考核结果等。
7.鼓励和支持工作人员参加外部消防安全培训,提升个人消防安全素质。
8.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不断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
四、消防设施设备管理
1.局机关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烟雾报警器等。
2.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
3.每种消防设施设备均应标明使用说明、操作方法及维护保养要求。
4.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由专人负责,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5.每年至少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操作规程,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确使用。
7.新增或更换消防设施设备时,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办理相关手续。
8.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使用时间、操作人员、设备状态等,以便追溯和评估。
9.对局机关内部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演练,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程序。
10.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监督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五、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
1.定期对局机关进行全面火灾隐患排查,包括但不限于电气线路、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等。
2.排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确保不留死角。
3.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应立即进行分类,区分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并制定整改计划。
4.一般隐患应在发现后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重大隐患应在1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5.整改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整改完成后,由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并记录在案。
7.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应采取临时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并制定长期整改计划。
8.对于长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火灾隐患,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9.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应定期向局机关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10.鼓励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并对举报人员进行保密和保护。
六、应急管理与处置
1.制定局机关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应急响应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处置程序和应急措施。
2.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实用性。
3.组织开展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演练内容包括火场逃生、灭火器材使用、疏散指挥等。
4.火灾应急预案应明确报警程序,确保火灾发生时能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5.设立火灾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火灾应急工作,包括火灾现场处置、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6.火灾应急指挥部应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确保信息畅通。
7.火灾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既定程序进行处置。
8.组织人员进行紧急疏散,确保人员安全撤离到安全区域。
9.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协调消防队等外部救援力量,协助火灾现场处置。
10.火灾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对事故责任进行追究。
七、消防安全档案管理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设备清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火灾隐患排查记录、火灾事故处理记录等。
3.档案应按照分类、编号、归档等要求进行整理,便于查阅和管理。
4.消防安全档案的保管应由专人负责,确保档案安全,防止丢失、损坏或泄密。
5.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和检查,对过期或失效的档案及时销毁。
6.新增或修改的档案资料应及时更新,确保档案信息的实时性。
7.档案查阅权限应严格控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查阅档案。
8.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备份,防止因自然灾害、人为因素等原因导致档案损坏或丢失。
9.档案管理应遵循保密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10.档案管理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确保消防安全档案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八、奖惩与责任追究
1.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奖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物质奖励、晋升职务等。
3.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隐患或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4.责任追究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
5.对因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火灾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责任追究程序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7.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8.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工作业绩、责任心等。
9.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应进行培训和整改。
10.奖惩与责任追究情况应向全体工作人员公开,提高消防安全管理的透明度。
九、附则
1.本制度由局机关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如需修改,由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修改意见,经局机关批准后实施。
4.局机关各部门、单位应将本制度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工作人员知晓并遵守。
5.本制度涉及的相关表格、记录等配套文件制度大全,由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制定和分发。
6.局机关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维护消防安全秩序。
7.本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以便及时解决。
8.本制度未尽事宜,可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规定执行。
9.局机关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各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和具体要求。
10.本制度实施后,局机关应定期对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十、实施与监督
1.本制度由局机关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包括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3.监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应急管理与处置等。
4.对发现的不符合制度要求的问题,消防安全办公室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5.局机关各部门、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督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