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 本文关键词:试行,管理办法,卫生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 本文简介:关于印发《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4〕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人口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中医药局: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我们制定了《村卫生室管理办法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 本文内容:
关于印发《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4〕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人口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中医药局: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我们制定了《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可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4年6月3日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明确村卫生室功能定位和服务范围,保障农村居民获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行政村设置的卫生室(所、站)。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村卫生室人员,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和护士等人员。
第四条
村卫生室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各地要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设备购置和正常运转。
第五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指导各地制订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并负责全国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省、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合理规划村卫生室设置,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稳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机构设置规划与建设、人员准入与执业管理、业务、药械和绩效考核等方面加强对村卫生室的规范管理。
第二章
功能任务
第七条
村卫生室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
(一)承担、参与或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参与或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三)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布置的其他公共卫生任务。
第九条
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
(一)疾病的初步诊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以及康复指导、护理服务;
(二)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服务;
(三)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人的转诊;
(四)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服务。
除为挽救患者生命而实施的急救性外科止血、小伤口处置外,村卫生室原则上不得提供以下服务:
(一)手术、住院和分娩服务;
(二)与其功能不相适应的医疗服务;
(三)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明确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医疗服务。
第十条
村卫生室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卫生计生政策和知识宣传,信息收集上报,协助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和筹资等工作。
第十一条
村卫生室应当提供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及计生药具药品服务。
第三章
机构设置与审批
第十二条
村卫生室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
(二)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村居民卫生服务需求、服务人口、地理交通条件等因素,方便群众就医;
(三)综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四)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
第十三条
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设村卫生室。
第十四条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村卫生室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等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村卫生室登记的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和中医科(民族医学科)。村卫生室原则上不得登记其他诊疗科目。
第十六条
村卫生室的命名原则是:乡镇名+行政村名+卫生室(所、站)。如一个行政村设立多个村卫生室,可在村卫生室前增加识别名。村卫生室不得使用或加挂其他类别医疗机构的名称。
第十七条
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规模不低于60平方米,服务人口多的应当适当调增建筑面积。村卫生室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开展静脉给药服务项目的增设观察室,根据需要设立值班室,鼓励有条件的设立康复室。
村卫生室不得设置手术室、制剂室、产房和住院病床。
第十八条
村卫生室设备配置要按照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原则,根据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予以配备。
第十九条
村卫生室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的相关规定定期向登记机关申请校验。
第四章
人员配备与管理
第二十条
根据辖区服务人口、农村居民医疗卫生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低于1名的比例配备村卫生室人员。具体标准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订。
第二十一条
在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第二十二条
政府举办的村卫生室要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聘用职业道德好和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到村卫生室执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由乡镇卫生院派驻医师到村卫生室执业。
第二十三条
建立村卫生室人员培训制度。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制订村卫生室人员培训规划。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远程教育、对口帮扶等多种方式,保证村卫生室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两次免费岗位技能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两周,培训内容应当与村卫生室日常工作相适应。
第二十四条
鼓励在岗村卫生室人员接受医学学历继续教育,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有条件的地方要制订优惠政策,吸引执业(助理)医师和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并对其进行业务培训。
第二十五条
探索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地方卫生计生、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从本地选拔综合素质好、具有培养潜质的青年后备人员到医学院校定向培养,也可选拔、招聘符合条件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直接接受毕业后培训,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后到村卫生室执业。
第二十六条
村卫生室人员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遵守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七条
村卫生室要有明显禁烟标识,室内禁止吸烟。服务标识规范、醒目,就医环境美化、绿化、整洁、温馨。村卫生室人员着装规范,主动、热情、周到、文明服务。
第二十八条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定期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相应的财政补助资金发放、人员奖惩和村卫生室人员执业再注册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
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村卫生室人员考核工作的开展,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逐步建立村卫生室人员的到龄退出和考核不合格退出机制。
第五章
业务管理
第三十条
村卫生室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操作规程等技术规范,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健全村卫生室的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安全、人员岗位责任、定期在岗培训、门诊登记、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食源性疾病或疑似病例信息报告、医疗废物管理、医源性感染管理、免疫规划工作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妇幼保健工作管理以及财务、药品、档案、信息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三十二条
村卫生室在许可的执业范围内,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按规定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得超范围执业。鼓励村卫生室人员学习中医药知识,运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防治疾病。
第三十三条
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内的村卫生室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验收记录。
第三十四条
村卫生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提供静脉给药服务:
(一)具备独立的静脉给药观察室及观察床;
(二)配备常用的抢救药品、设备及供氧设施;
(三)具备静脉药品配置的条件;
(四)开展静脉给药服务的村卫生室人员应当具备预防和处理输液反应的救护措施和急救能力;
(五)开展抗菌药物静脉给药业务的,应当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
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为预防接种单位的村卫生室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村卫生室人员经过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三)自觉接受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的督导、人员培训和对冷链设备使用管理的指导。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例会制度,乡镇卫生院每月至少组织辖区内村卫生室人员召开一次例会,包括以下内容:
(一)村卫生室人员汇报本村卫生室上月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情况,报送相关信息报表,提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合理化建议;
(二)乡镇卫生院汇总各村卫生室工作情况,对村卫生室人员反映的问题予以协调解决,必要时向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员开展业务和卫生政策等方面的培训;
(四)乡镇卫生院传达有关卫生政策,并部署当月工作。
第三十七条
村卫生室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
加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支持村卫生室以信息化技术管理农村居民健康档案、接受远程医学教育、开展远程医疗咨询、进行医院感染暴发信息报告、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药费用即时结报、实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等工作。
第三十九条
村卫生室与村计生专干、乡镇卫生院、乡镇计生办之间要及时通报人口出生、妊娠、避孕等个案信息。
第六章
财务管理
第四十条
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村卫生室应当做好医疗业务收支记录以及资产登记等工作。
第四十一条
在不增加农村居民个人负担的基础上,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合理制订村卫生室的一般诊疗费标准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村卫生室要主动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并将药品品种和购销价格在村卫生室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三条
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村卫生室补偿经费和建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部门以任何名义向村卫生室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
第四十四条
建立健全村卫生室补偿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保证村卫生室人员的合理待遇:
(一)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明确应当由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并合理核定其任务量,考核后按其实际工作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
(二)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并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
(三)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各地要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对村卫生室人员给予定额补偿,补助水平与对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水平相衔接,具体补偿政策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制订;
(四)鼓励各地提高对服务年限长和在偏远、条件艰苦地区执业的村卫生室人员的补助水平。
上述经费应当在每年年初预拨一定比例,绩效考核合格后结算。
第四十五条
各地应当在房屋建设、设备购置、配套设施等方面对村卫生室建设给予支持。由政府或集体建设的村卫生室,建设用地应当由当地政府无偿划拨,村卫生室建成后由村委会或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管理。
第四十六条
支持村卫生室人员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规定领取养老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多种方式适当提高村卫生室人员养老待遇。
第四十七条
各地要将完善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村卫生室人员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方面所需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村卫生室及其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县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四十九条
村卫生室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五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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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检查方案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检查方案 本文关键词:药物,检查,制度,卫生,方案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检查方案 本文简介:鼎城区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督导检查方案为扎实有效的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根据《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鼎城区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常鼎政办发[2012]4号)等文件精神,拟于近期对全区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具体方案如下:一、检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检查方案 本文内容:
鼎城区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
实施情况督导检查方案
为扎实有效的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根据《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鼎城区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常鼎政办发[2012]4号)等文件精神,拟于近期对全区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我区范围内,经区卫生局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村卫生室。
二、检查时间
2012年5月21日——2012年6月16日。到各单位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人员组成
分管副局长贵体红负责,局药政办派人员参加。
四、交通工具
局机关小车一台。
五、检查内容
1、全区2012年3月29日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情况。
3、基本药物的销售及采购情况。
4、原库存药品的盘底情况。
六、检查要求
1、各乡镇场卫生院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检查情况汇总后将在全区通报。
2、本次检查结果与财政补偿挂钩,作为本年度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财政补偿的依据之一。
附:鼎城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考核记分表
鼎城区卫生局药政办
2012年5月14日
鼎城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考核记分表
序号
工作要求
标分
考核计分办法
得分
1
有宣传标语;
10
没有宣传标语扣10分
2
有基本药物制度宣传专栏;
10
没有关于基药宣传专栏扣10分
3
物价手册悬村卫生室醒目位置;
10
有手册未悬挂的扣5分,无手册未悬挂的全扣
4
设有举报电话,并公示上墙;
10
缺1项扣5分
5
不得采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增补药物目录外药品
10
随机抽查5种药品,每发现一种目录外药品扣2分
6
有购销台账,随货同行联或采购单齐全
10
缺1项扣5分
7
分三类(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药物、原库存药品)存放,有标识。
5
未分类扣3分,未标示或标示不全每项扣1分
8
标价到药品最小包装。
5
随机抽查的5种药品,未标价到最小包装的扣1分
9
药品价格与药物手册的上一致。
10
随机抽查的5种药品,每发现1种药品价格不一致的扣2分
10
诊疗登记本上记录详细
10
每缺1项扣2分
11
处方药登记有药名、剂型、数量、价格
10
随机抽查诊疗处方5张、每发现缺1项扣1分
篇3:卫生室管理制度、卫生保健制度
卫生室管理制度、卫生保健制度 本文关键词:卫生保健,管理制度,卫生,制度
卫生室管理制度、卫生保健制度 本文简介:卫生室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学校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度。二、主动关心师生的身心健康,工作细心,严禁出错。三、积极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卫生知识讲座,防止突发事件发生。四、及时认真做好学生预防接种的组织工作。五、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常规管理。六、坚持预防为主,定期检查环境、饮水、饮食、
卫生室管理制度、卫生保健制度 本文内容:
卫生室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学校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度。
二、主动关心师生的身心健康,工作细心,严禁出错。
三、积极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卫生知识讲座,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四、及时认真做好学生预防接种的组织工作。
五、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常规管理。
六、坚持预防为主,定期检查环境、饮水、饮食、食堂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
七、定期组织学生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挡案,及时做好健康档案的整理工作。
八、定期检查教学卫生,配合体育老师对体育卫生定期检查测定,检查和监督班主任做好有关卫生保健工作。
九、协助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工作。
十、做好突发疾病的药品准备和管理工作。
十一、
做好药品的添置、保管工作,对各位教师的用药情况进行登记,严格掌握药物剂量。
十二、
妥善保管好各种医疗设备,防止损坏,并负责卫生器械的维护工作。
十三、
规范地做好卫生室的环境卫生工作。
学校卫生保健制度
学校卫生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培养学生良好的
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态度,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育卫生条件,监测学生
健康状况,努力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的工作。同时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
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是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依据,把学校卫生工作纳
入学校工作计划中,有专人分管,制定规划制度并加强管理,使《条例》各项规
定在学校中进一步得到落实。
1、
健康教育
努力开展健康教育卫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增进学生自我防疾病能力和具
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杜绝减少控制传染病的流行的发生,具体做到每周落实
20
分钟健康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在学校里开展各项健康教育活动,利用一切宣传
阵地如黑板报、宣传栏、广播讲座等对学生进行卫生常识及防病、治疗知识的教
育,普及学生健康保健技能,同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
制定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各班级健康教育以及卫生情况,并列入评比文明班级条
件之一。
2、
抓好学生常见病
做好六病防治工作,特别是学生近视眼工作,第一排课桌椅与黑板距离不
少于两米。保证教室照明设施,培养学生良好的坐姿和正确的阅读书写习惯,做
到三个一:“一寸”“一尺”“一拳”,降低近视率,督促任课老师不拖堂,控制作业
量,教育学生自觉保护视力,认真做好眼保健操,遵守用眼卫生习惯。同时开展
有效的营养知识的普及和各种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对学生常见病、肥胖与营养不
良进行指导。
3、
卫生制度
1、环境卫生:实行三定(定人、定点、定措施)三无(无纸屑果壳、无痰迹、
无积尘)四洁(课桌椅整洁、地面整洁、门窗玻璃整洁、黑板课后整洁)制定分
地包干责任制,建立每周卫生日做到天天有小扫,每周四有大扫,每月全面彻底
扫,经常与突击想结合的方法。
2、个人卫生:认真抓好卫生习惯的培养,树立以讲卫生为光荣,不讲卫生为耻
辱的好风尚,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每周采取不定期个人卫生抽查。
3、饮水卫生:每年根据不同的季节,供应定量的开水,同时要求每一位学生带
好茶杯,防止病从口入。
4、
保健制度
保健制度
1、每天做好晨检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学生或传染病学生即向卫生老师报告。
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把事态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2、如有疫情发生,根据疫情的级别,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与体育室共同做好学生形态机能、素质的测试分析。
4、做好六病防治以及预防接种工作和登记统计。
5、做好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以及消毒工作。
5、
评比制度
评比制度
评比要求:
评比要求:狠抓学校大小环境,保持校园及室内外的整洁,实行一日两扫制,
每班有包干区,并有老师检查督促,保证包干区无纸屑等杂物,经常抽查各班的
卫生情况,
课桌椅排列整齐,
地面清洁无杂物,
卫生角整洁,
清洁用具摆放整齐,
真正做到室内外洁、齐、美。
1、班级卫生对口检查。
2、环境卫生包干地区评比。
3、个人卫生检查。
4、眼保健操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