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省发改委官网消息,2019年12月26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安徽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2019-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2025nian,到2025年,全省A2级及以上通用机场达30个,密度达到每万平方公里2.1个;按需建设一批A3和B类通用机场,规划形成五个通用机场群。
通用机场建设有序推进
据规划,截至2018年底,全省已建成宁国青龙湾、芜湖三元等通用机场,肥西(官亭)、肥东、庐江、砀山、界首、金安区、桐城、旌德、黄山区等一批通用机场正在积极推进前期工作。
通用航空运营初具规模。截至2018年底,全省通用航空运营企业有安徽顶宏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等5家。
通用航空产业快速发展。中电科芜湖钻石飞机、钻石航空发动机等一批通用航空企业集聚发展。
到2025年,全省A2级及以上通用机场达30个,密度达到每万平方公里2.1个;按需建设一批A3和B类通用机场,初步形成集短途运输、公共服务、通用航空消费、工林农生产作业等功能为一体的通用机场体系。
到2035年,全省A2级及以上通用机场达65个,密度达到每万平方公里4.6个;按需建设一批A3和B类通用机场。
全省所有通用机场纳入应急救援体系,航空应急救援30分钟响应时间覆盖全省所有区域。
A1、A2级通用机场
根据我省“一圈五区”空间布局和《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结合片区发展定位、经济社会、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规划形成五个通用机场群。
1、.皖中通用机场群。皖中通用机场群由合肥、淮南2市,—9—以及六安、安庆2市的部分区域通用机场构成,机场布局重点考虑公务商务飞行、航空产业发展、社会公共服务等需求。布局规划新增肥东、肥西官亭、长丰、巢湖市、寿县、舒城、桐城等13个A1、A2级通用机场。
2.沿江通用机场群。沿江通用机场群由芜湖、马鞍山、铜陵、滁州4市,以及池州、宣城、安庆3市的部分区域通用机场构成,机场布局重点考虑公务商务飞行、通航产业发展、适航水域资源开发、低空旅游等需求。现有宁国青龙湾通用机场,布局规划新增无为、和县、枞阳、明光、东至、广德、宿松等22个A1、A2级通用机场,机场总数达23个。
3.皖北通用机场群。皖北通用机场群由亳州、淮北、宿州、蚌埠、阜阳5市的通用机场构成,机场布局重点考虑农业作业、工业作业、应急救援等需求。布局规划新增界首、泗县、蒙城、濉溪、五河等15个A1、A2级通用机场。
4.皖西通用机场群。皖西通用机场群由六安市的金寨、霍山县和安庆市的岳西、潜山、太湖县通用机场构成,机场布局重点考虑短途运输、低空旅游、农林作业等需求。布局规划新增金寨、霍山、太湖、潜山、岳西5个A1、A2级通用机场,其中,金寨通用机场预留运输机场发展空间。
5.皖南通用机场群。皖南通用机场群由黄山1市,以及宣城、池州市的部分区域通用机场构成,机场布局重点考虑低空旅游、航空运动、航空护林等需求。布局规划新增黄山区、休宁、绩溪、青阳等9个A1、A2级通用机场。
A3级通用机场
A3级通用机场主要用于低空旅游、航空体育等活动,在具备建设条件的旅游景区、河流或水库、商业设施周边或楼顶等区域物业经理人,布局规划一批A3级通用机场。鉴于A3级通用机场对公众利益影响程度较小,在优先保障运输机场和A1、A2类通用机场运行安全的前提下按需布局。重点布局区域包括:
1.在具备建设条件的4A级及以上景区规划布局直升机停机坪,全面提升通用航空旅游服务的品质。
2.在太平湖、万佛湖、南漪湖、龙子湖、龙窝湖、八里河风景区等水域规划布局水上机场,满足空中游览需求。
3.在具备建设条件的酒店、会展中心等商业设施周边布局直升机停机坪或楼顶布局高架直升机场,满足商业使用需求。
B类通用机场
B类通用机场不对公众开放,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空中救援、作业飞行、训练飞行、医疗救护、通用航空器试飞及私人飞行等活动。在优先保障运输机场和A类通用机场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在自然灾害多发地区、高层建筑物的楼顶、重要办公场所、重点医院、主要农林作业区、通用航空产业园区等区域,按需布局规划一批B类通用机场。
1.近期在I类以上应急避难场所、三甲医院、停车位超过200个的高速服务区规划布局直升机停机坪;远期在II类应急避—15—难场所和重要高速公路沿线间隔50千米的服务区规划新增直升机停机坪,其余应急救援直升机停机坪按需建设。在未来建筑高度100米以上新建建筑布局城市消防高架直升机场,满足城市消防需求。在省、市、区县等重要单位办公场所布局直升机停机坪,满足紧急事件处置需求。
2.将蚌埠市龙亢农场、明光市潘村湖农场、铜陵市普济圩农场、宿州市夹沟农场、凤阳县方邱湖农场、庐江县白湖农场等临时农用机场纳入B类通用机场布局,其余农林作业机场按需建设。
3.在明确规划有通用航空产业园,且涉及到通用航空器试飞业务的区域,配套布局规划B类通用机场,满足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需要。
通用机场概念和分类
通用机场: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而使用的机场,包括可供飞机和直升机起飞、降落、滑行、停放的场地和有关的地面保障设施。
通用机场分类:中国民用航空局《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根据通用机场是否对公众开放,将通用机场分为A、B两类:
A类通用机场,即对公众开放的通用机场,指允许公众进入以获取飞行服务或自行开展飞行活动的通用机场。
A类通用机场分为三级:
A1级指使用乘客座位数在10座以上的航空器开展商业载客飞行活动的A类通用机场,通常为固定翼通用机场。
A2级指使用乘客座位数在5-9座之间的航空器开展商业载客飞行活动的A类通用机场,通常为小型固定翼通用机场或驻地性的直升机场。
A3级指除A1、A2级外的A类通用机场2025nian,通常为简易跑道、直升机停机坪或水上起降点。
B类通用机场,即不对公众开放的通用机场,指除A类通用机场以外的通用机场。
